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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小威廉·巴克利——共同创办了《国民评论》。同时,他还定期为《美国信使》月刊撰稿。在这个月刊里,他抨击了罗伯特·奥本海默、联合国,以及他本人就是一名终身会员的全国来福枪协会的批评者。(“如果拉丁美洲人人都有手枪,他们就会有民主。”)他宣称,国民警卫队是反对联邦政府独裁的最强大的保障。他赞成秩序,赞成军队中下级服从上级,以及“由尊重权威的服从而产生的纪律”。

到了1960年,赫斯对朴实的个人主义的抒情般的赞扬,为他在俄亥俄州庞大的钱皮恩纸张与纤维公司获得了担任董事长助理的闲差。他带着妻子和两个孩子住在郊区一所华贵的住宅,有十七套定做的服装。他在钱皮恩公司的任务是劝阻敢作敢为的工会组织者,并对雇员灌输忠城公司的思想。该公司不时把他外借给右翼智囊班子。他为众议员梅尔文·莱尔德汇编了《保守派文件》。1960年他为理查德·尼克松撰写政策性论文;1964年他作为巴里·戈德华特的首席顾问,替这位参议员匆忙赶写了接受党的提名的演说稿。他说戈德华特提供了“难得的人选,而不是应声虫。”

接着事情突然发生问题。林登·约翰逊不但获得选举胜利,而且是依靠赫斯所崇拜的英雄,大企业主的资助而获得的。赫斯发现他的一份右翼刊物的后台老板因得到联邦农业补助而发了财。但最大的创伤,是戈德华特的惨败使赫斯在“老大党”的各种圈子里完全不受欢迎了。按照惯例,曾经为一次失败的竞选很好出过力的人是可以指望在党的其他仍然在职的成员手下获得一个职位的。他在国会山上挨门挨户,希望通过共和党找到受雇的机会,但是毫无所得。谁也不要他担任任何职务。到了第二年春季,他已是穷途末路,愿意去充当国会大厦的电梯司机。就连这样一个职位对于他也是求之而不可得。最后他落得在华盛顿一家机器厂上夜班焊接推土机。

这年是约翰逊为越南战争进行第一次大规模军事集结的一年。赫斯大为吃惊。这说明现存社会体制已失去控制。他看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得出结论,“我的大敌不是哪一个特定的国家——比如,不是古巴,也不是北越——而是国家本身。”在他看来,极端保守派的反共狂热把他们引到一种灾难性的错误。他们曾经信赖联邦政府的权力,结果使官僚制度得到胜利。他崇拜的新英雄是主张权力归于人民的黑豹党,以及“气象员”派嬉皮士:“争取民主社会大学生协会正在提出一些基本的政治问题,而警察为此正在对他们镇压。”他开始阅读无政府主义的作品,并且宣传反对权威——藐视法律、抵制征兵、隐藏政治犯,如果政府宣布没收你的住房,要拒绝迁出。

他的生活方式也逐渐改变了。他遗弃了他的妻子,留起一脸胡须。他把那些定做的服装留在衣橱里,现在,头戴卡斯特罗式的帽子,赤脚穿上网球鞋,身穿一件破烂的野外茄克衫和褪了色的绿色工装裤。由于他拒不交税,因此不得拥有财产。他住在阿纳斯科希阿河上一个女友的一艘可供住家的船上。他对一个记者说,“我捻接绳索,油漆甲板,并且密谋反对国家。”他的密谋限于在校园里演讲,在黑豹党集会上激励听众,以及为《壁垒》和《艰难时世》杂志写稿子,但是联邦调查局在密切地注视着他。

他的一些现在在尼克松领导之下管理政府的老朋友为他惊讶得发呆。在通往权力的走廊里,他们低声讲说着关于他的故事。他侵占着联邦的土地。他曾参加一次摩托车竞赛而折断了一条腿。人们见他背着旅行背包和一些人所共知的罪犯一起在特区闲逛。他曾经鼓吹没收一切公共财产和大公司财产,身上带着一张世界工人党的党证,曾经在一次反战暴乱中被捕,曾经在一次向迪克斯堡进军中受到瓦斯弹侵袭,曾经在一次激进的大会的高耸着一面大黑旗的讲台上讲过话,曾经获得《花花公子》杂志当年度最佳非小说性文章奖——一篇对意志自由论的赞歌。

声调柔和、肌肉发达、长的漂亮的赫斯,在那可供住家的《平静号》船上继续在密谋策划着。他的前舱璧上安放着自己心爱的来福枪,象征着他认为一个人有权保护自己不受官僚们奴役的持久信念。他的周围堆集着文稿:有讲演草稿,自传的笔记、小册子、一本论资本主义国家邪恶的书的手稿。他哀叹“戈德华特现在站到既成权力机构一边”是“可悲的,非常可悲的”事实。他听说这位参议员曾拒绝谈论他,但是他对此是能够理解的。他沉思地说道,“如果巴里认为我疯了,我一点也不会感到奇怪。”

第三十三章 毛病百出的一年

这一年是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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