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1) (第2/4页)

兰锦注意到了荀炎的目光,知道他看穿了自己的小心思。

要是换成别人,兰锦一定会想办法毒死他,可是这个人是和沈映雪极为亲密的荀炎,兰锦自己还把他当成过沈映雪,根本下不去手。

他低下头,说:我去处置里面那群人。

沈映雪刚抬起来的腿又落回了原地,你这不是能好好说话吗?

兰锦头更低了:属下在教主与同僚面前,都是这般讲话,只有面对下属和敌人时,才用那样的声音。属下外表文弱,又没有教主这般强势的武功,只能出此下策,让教主见笑了。

随机应变,挺好的。沈映雪夸了一句,想起刚才在里面他那一跪,但也要符合逻辑,不要变得太大。

兰锦目送沈映雪出门,站在院子里沉思。

逻辑是个什么东西?教主是嫌他变得太大了吗?

可是教主明明还在夸奖自己。

大概教主真的疯了,刚醒来时才那么捏他的脸。兰锦有些脸红,在地窖里教主让他靠近,他立刻用一个卑微的姿势把脸递过去了,没想到没有被捏脸,而是被摸了脑袋。

虽然沈映雪把他推了个跟头,这应该算是教主的怜爱吧。

簪花巷比沈映雪想象中狭窄。

他印象里第一次来,是坐着马车过来的,没想到这条巷子竟然这么窄,如果没有马车做参照物,根本想象不到能通车。

这条巷子也比沈映雪想象中更脏一些,空气中总是有挥之不去的泥土混杂着血液的腥味。

这个味道是哪里来的?沈映雪问。

总是有人在附近打架斗殴,还有一些杀人越货的,也会趁着夜色把人拖到这边抛尸。

沈映雪没想到会是这么可怕的答案,什么人这么大胆?

荀炎说:大部分是簪花巷自己的人做的,还有少部分是外面的混混,知道簪花巷乱得很,来浑水摸鱼。

因为这么做的人太多了,分不清到底是谁的过错。这条巷子里原来住的风尘女子,大部分嫁给了暗部的人,还有少部分没法再住下去,收拾东西搬走了。

簪花巷也从风流烟花地,变成了臭名昭著的抛尸巷,普通百姓都躲着这边走,就算是白天,这里的人也不多。

倒是有些混混,会拜这边的人做大哥,像是给脸上贴金似的,好叫人不敢惹。

这里的巷子很深,好几条交叉在一起,两边都是住着暗部的人。这些人隶属于昨天沈映雪训话的七个首领。

沈映雪说:不能这么下去,太乱了,容易混进来细作。

魔教就是被这么搞的。

人心真是个可怕的东西,可能在某一瞬间就突然变了。

荀炎看沈映雪今天状态还好,问道:公子的意思是?

既然决定叫簪花巷,那就继续下去吧。找人弄些胭脂水粉来,埋在土里树下,遮一遮血味。自今日起,谁也不能滥杀无辜,有仇怨的,只管上报,得了准许才能动手。沈映雪一想到脚下踩的泥土下面可能有尸体,就有点犯恶心,脸色很不好看,私自行动者,杀无赦。

是。

至于现在的人手,都已经登记在册了吧?

昨日已经让李百七负责这件事,想来今天就能做好。荀炎顿了一下,不会像以前那样了,请教主安心。

那么多人的背叛,对原主而言是个极大的打击,对现在的沈映雪来说,也是前车之鉴。

沈映雪继承了原主被人暴打时的记忆,其实也很怕被人背叛,马赛克的出现,让他有了逃避的机会,像个真正精神失常的人那样,什么都不去想不去考虑。

但是他寿命短暂,没法逃一辈子,只能迈出那一步,赌上性命去信任身边的人。

或许古代那些皇帝开创王朝的时候,也是这种心情吧。

沈映雪突然拔高了境界,觉得自己非常牛批,高处不胜寒。

他把外面的几条巷子都看了一遍,粗略估计簪花巷里有四五十户人家,每户可能住着三到五个人。暗部的高层各司其职,底下的人却有很多小团体。

只要这些小团体不会影响到正事,不会蔑视纪律,爱怎么抱团就怎么抱团,不然沈映雪就让荀炎统统叉出去。

巡视完簪花巷,沈映雪问:你之前说,暗部的人还做了一些生意,是什么生意?

无外乎酒、色、财,医、毒几种。荀炎说,您建立暗部时,只想让他们潜伏再暗处,没想做的太大。如今暗部的兰锦负责医毒,李百七能言善辩,心思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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