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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总结毛泽东扼要阐明的有关冲突对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以及人类在促成这种积极作用中所扮演的角色这样一些观点时,回顾一下康德的那种目的论区分,也许是有意义的。康德解释说,人类希望和谐,而自然寻求斗争并将人类从懒惰的生活中拯救出来。[88]在现代辩证法的发展过程中,这种自然界之倾向于冲突和人类之不倾向于冲突之间的差异,对于毛泽东和他的前辈们来说,一般是无法接受的,这正像古代原始辩证法思想的奠基者们对此感到无法接受或无法理解一样。事实上,毛泽东显然有意地去模糊人类的冲突和自然界的冲突两者间的区别。对他来说,既然人类的目的最终取决于人类与物质力量的关系,因此,人类之间的冲突,归根到底可以归结为自然力量的冲突。这样一来,毛泽东不仅不同意康德所作的那种区分,而且对康德有关人类心理的观点,他很可能也要质疑。人类“在本性上”喜欢稳定和和谐、不喜欢冲突的可能性,这是一个社会心理学所研究的问题。在毛泽东的著作中找不到这一假设的明确表达。然而,我们会看到: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许多原理中,却以不明确的方式提出,如果让人们自行其是的话,他们宁愿过宁静的生活,而不希望生活在一种不稳定的不断冲突的环境中。在康德看来,自然界的冲突是正常的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人类之间的冲突则是反常的。在原则上,毛泽东反对康德的这种观点,但是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他的这种看法都是不明确的。另一方面,对康德的自然界的冲突是有益的而人类的冲突(除了由自然力量引起的外)都是有害的观点,毛泽东始终持否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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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冲 突(21)

冲突的永恒性

我们已经看到,在毛泽东早期的哲学著作中,他强调冲突的“绝对性”:“其共性是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并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否认事物的矛盾就是否认了一切。这是共通的通理,古今中外,概莫能外。”[89]

当我们在下一章里考察毛泽东的认识论时将会看到,那些被视为普通和永恒真理的任何概念都以某种根本性的方式背离了前面的理论。尽管前后存在明显的矛盾,但毛泽东还是很有说服力地提出了他的观点:他坚持认为,矛盾对自然界和社会领域来说都是一种永恒的特性。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冲突的性质———尤其是社会冲突的性质是可以变化的,但冲突本身是不变的。

在这个特殊问题上,如果说毛泽东的看法有什么变化的话,那就是随着实践的发展,他的这种看法变得愈来愈肯定了。到晚年,他对马克思、列宁、斯大林甚至是他自己早期有关这个问题的论断都进行了修正,而正是这种修正为他的继续革命理论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革命是由无产阶级完成的,是一种独一无二的历史转折点;革命后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所带来的社会变革,将会使阶级消亡,从而随之消灭。最根本的社会和政治矛盾,就是阶级矛盾。[90]马克思只偶尔间接地提到这种无产阶级社会的特殊性质,但是这些提法给人留下的印象却是,这是一种本质上的静止状态。马克思虽然没有否定无产阶级社会里继续存在冲突,但他也没有肯定其存在。*

*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反对空想社会主义者的“空中楼阁”。他们自己是这样谈论这个新社会的:“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1卷,294页。在1844年的手稿中,马克思阐述了他的共产主义社会理想:“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我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和乌托邦主义》(《共产主义问题》26∶4,1977年;56~62页)一文中已讨论过马克思和他的继承者思想中的空想成分。

在布尔什维克革命之前,列宁没有什么时间来研究社会主义社会,更没余力思索共产主义阶段的问题,这是因为,他那时的基本任务是先发动一场社会主义革命。在革命之后,列宁在俄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初期那种充满活力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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