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部分 (第1/4页)

杨艾筱大惊:“我没有!三姨娘不是我杀了。”

“那是谁杀的?”

“我怎么知道!”

“不是你还能是谁?你先勒死三姨娘,你娘帮你下毒毒死小少爷山儿,你们还企图下药让大少爷产生幻觉见鬼之后吓死,不过,你们没想到大少爷离开了村子,你们诡计没有得逞。所以,这一切从头到尾都是你和你娘充分预谋之后干的!”

宋同知和罗县丞都吃了一惊,根本想不到会是这个结果。只有宋芸儿兴奋地看着杨秋池,为他的神探哥哥又破了一起大案而高兴。虽然她也没听出来这个案子是怎么破的。

杨艾筱更是傻了。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问道:“不是,不是我们,我们干吗要这样做?”

“很简单。为了家产!”杨秋池很老练地微笑着。为自己的分析推理能力沾沾自喜,“你娘毒死小少爷,同时下药让大少爷吓死,再把三姨娘勒死。这样,就没人来和你争杨家的家产了。对不对?”

宋芸儿不大明白。问道:“还有大少爷的女儿草儿,还有大少爷地媳妇周氏啊。”

“草儿是孙女,能和杨艾筱这女儿争吗?周氏是儿媳妇,不可能有继承权的。”杨秋池得出这个结论。主要是根据中国现行继承法规定,儿媳妇一般也没有继承权,除非是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古代那就更不用想了。

“那。还有大奶奶在啊!”宋芸儿看来这一次是存心挑刺了。

“大奶奶也是儿媳妇……”不对,大奶奶是杨老太爷的正房原配。属于配偶,与儿媳妇不同,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这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权继承丈夫地遗产,只是不知道在明朝行不行。

杨秋池略一思索,感觉到好像不行,中国古代是嫡长子继承制,媳妇改嫁,连她自己地嫁妆恐怕都不能带走,更不要说丈夫家的家产了。

按照推理是这样的,不过,还是问一下比较踏实。杨秋池扭头看着杨老太爷,问道:“伯父,这媳妇能继承夫君家的遗产吗?”

杨老太爷虽然是科举出生,读地都是四书五经,对这大明法律并不是很熟悉,不过,这点常识还是有的。说道:“妇,妇人夫亡无子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嫁妆并,并听前夫之家为主。但孀妇守,守节者,合承夫分。”

杨秋池地古文水平虽然不怎么样,但这几句话还是听懂了的,也就是说,明朝时老公死了,老婆改嫁的话,那是连嫁妆都带不走的,这和自己地记忆是吻合的,但如果寡妇守节不嫁,则可以接管丈夫的财产,当然,这不是真正意义上地继承,因为她只有使用权却没有处分权,不能带走。

看来,如果这一切都是杨艾筱和她娘干的,她还拿不到家产,这家产将来是由大奶奶掌管地。

转念又一想,大奶奶岁数不小了,总会死的,那时候还是会落到杨艾筱手里。兴奋地说道:“大奶奶年岁已高,去世之后,不就归杨艾筱了吗?”

杨艾筱被杨秋池说得都快哭了:“我没有,我真的没有啊,我将来要嫁出去的,夫家有钱财就行了,而且老太爷会打发我嫁妆,我图老太爷这边的家产干甚么?”

对啊,杨秋池心中一震,这杨艾筱说得未尝没有道理,她图杨家家产干甚么?说到底她是要嫁出去的。嫁到夫家之后连自己的嫁妆都不能自行支配,把杨家整个家产都搬过去,无偿为夫家做贡献吗?说不通。再说了,她现在连夫家都还没有,操的哪门子心呢。

宋同知又说道:“就,就算大奶奶不在了,这,这家产也,也落不到杨艾筱的手里。”

啊?杨秋池更是惊讶:“为什么?”

宋同知这种案子还是审过不少,这相关条文还是比较熟悉的,当下背诵道:“大明律规定:‘果无同宗应继,所生亲女承分,无女者,入官。’”

这一句杨秋池也听懂了,就是说,在明朝,女儿要继承遗产,除非家族里同宗男丁都死绝了,也就是“绝户”的情况下,才能继承。

这杨老太爷是杨家村族长,家族中男丁兴旺,杨秋池与杨老太爷也是同宗,不说别人,只要杨秋池不死,杨艾筱就没办法继承,除此之外,杨家村整个是一个家族,男丁兴旺,杨艾筱要指望通过杀人来谋取家产,那至少要杀光杨家村所有男丁才行。

杨秋池有些尴尬,看来,自己的推测是行不通的。

其实。如果这个案子发生在现代,杨秋池的推测是可以成立的。

我国现行继承法,杨艾筱和大少爷、小少爷都是杨老太爷的婚生子女,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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