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部分 (第1/4页)

武承嗣

周补阙乔知之有婢碧玉姝艳,能歌舞,有文章。知之特幸,为之不婚。伪魏王武承嗣暂借教姬人妆梳。纳之,更不放还。知之乃作《绿珠怨》以寄之焉。其词曰:“石家金谷重新声,明珠十斛买娉婷。此日可怜偏自许,此时歌舞得人情。君家闺阁不曾观,好将歌舞借人看。意气雄豪非分理,骄矜势力横相干。辞君去君终不忍,徒劳掩袂伤铅粉。百年离恨在高楼,一代容颜为君尽。”碧玉得诗,饮泣不食三日,投井而死。承嗣出其尸,于裙带上得诗。大怒,乃讽罗织人告之。遂斩知之于南市,破家籍没。(出《朝野佥载》)

周朝(武则天朝)补阙乔知之的婢女碧玉生得娇艳美丽,并且能歌善舞,又会写文章,乔知之特别宠爱。为此他没有婚娶。魏王武承嗣要暂时借她去教他的姬妾们梳妆,去了之后便被纳为妾,再也不放她回来了。乔知之于是写了首诗《绿珠怨》寄给碧玉,诗写道:“石家金谷重新声,明珠十斛买娉婷。此日可怜偏自许,此时歌舞得人情。君家闺阁不曾观,好将歌舞借人看。意气雄豪非分理,骄矜势力横相干。辞君去君终不忍,徒劳掩袂伤铅粉。百年离恨在高楼,一代容颜为君尽。”碧玉得到诗后,哭了三天不吃饭,投井而死。武承嗣捞出尸体。在裙带上得到此诗,大怒,便暗示让人虚构罪状控告他,竟然在南市斩杀了乔知之,并没收了他的全部财产。

张易之兄弟

周张易之为控鹤监,弟昌宗为秘书监,昌仪为洛阳令。竞为豪侈。易之为大铁笼,置鹅鸭于其内,当中�炭火,铜盆贮五味汁。鹅鸭绕火走,渴即饮汁,火炙痛旋转,表里皆熟,毛落尽,肉赤烘烘乃死。昌宗活系驴子小室内,�炭火,置五味汁,如前法。昌仪取铁橛钉入地,缚狗四足于橛上,放鹰鹞,活按共肉食,肉尽而狗未死,号叫酸楚,不复忍听。易之曾过昌仪,忆马肠,仪取从骑,破肋取肠,良久方死。后诛易之、昌宗等,百姓脔割其肉,肥白如猪肪,煎炙而食。昌仪打双脚折,抉取心肝而后死。斩其首送都。时云狗马报。(出《朝野佥载》)

周朝(武则天朝)时,张易之任控鹤监,他的弟弟昌宗任秘书书监、昌仪任洛阳县令。

他们相互争比奢侈。张易之做了一个大铁笼子,把鹅鸭放在里边,在笼子当中烧炭火,又在一个铜盆内倒入五味汁,鹅鸭绕着炭火行走,烤得渴了就去喝五味汁,火烤的痛了自然会在里面转圈地跑,这样不多久表里都烤熟了,毛也会脱落于尽,直到肉被烤得赤烘烘的才死去。昌宗是把一头活驴拴在一个小屋子里,烘起炭火,再放一盆五味汁,方法与前边所讲的一样。昌仪是在地上钉上四个铁橛子,把狗的四只爪子绑在橛子上,然后放出鹰鹞,把狗按在下面吃它的活肉,把肉都吃尽了狗还没死,那狗的号叫声极为酸楚,让人再也不忍听下去。有一次张易之路过昌仪家,很想吃马肠,昌仪便牵来手下人的乘骑,破开马的肋骨取出肠子,过了很长时间马才死去。后来易之、昌宗等被诛杀,老百姓把他们的肉切成小块,那肉又肥又白就像猪的脂肪,被人们煎烤而吃掉。昌仪是先被打折了两个脚腕,再摘出他的心肝,之后才死去,然后砍下他的头送往京都。当时人们说这是他们残害那些狗和马的报应。

郝象贤

郝象贤,处俊孙也。武后宿怒其祖,戮及其孙。象贤临刑。极骂而死。自此法司恐是,将杀人,必先以木丸塞口,然后加刑。(出《谈宾录》)

郝象贤,是郝处俊的孙子。武则天一向恨怒他的祖父,在惩处郝处俊的时候也边累到他的孙子。郝象贤在临刑时,破口大骂而死。自此,法司官怕再发生这样的事,每次在杀人的时候,一定要先用一个木球塞进犯人的嘴里,然后再行刑。

周 兴

周秋官侍郎周兴推劾残忍,法外苦楚,无所不为,时人号“牛头阿婆”。百姓怨谤。兴乃榜门判曰:“被造之人,问皆称枉。斩决之后,咸悉无言。”(出《朝野佥载》)

在武后称帝的周朝,秋官(刑部)侍郎周兴在审讯犯人的时候十分残忍。他在刑法之外又施用令犯人痛苦的各种手段,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当时人们称他为牛头阿婆。百姓对他极为怨恨,周兴就在他家的门上贴出告示写道:“所有被审讯过的被告,只要询问都说冤枉;只有被杀了的人,才全都无话可说。”

侯思止

周侍御史侯思止,醴泉卖饼食人也。罗告,准例酬五品。于上前索御史,上曰:“卿不识字。”对曰:“獬豸岂识字,但为国触罪人而已。”遂授之。凡推勘。杀戮甚众,更无余语。唯谓囚徒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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