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3部分 (第1/4页)

史皆有惭色。(出《朝野佥载》)

监察御史李畬的母亲为人清白正派。一次,李畬发放奉禄,禄米由差役送到家里,母亲令人按照标准过数,结果多出三石,询问多出来的原因时,差役说:“御史的禄米出库时一向不将高出斗口的部分刮平。”母亲又问应付多少车脚钱,差役又说:“给御史家送禄米一向不收车脚钱。”李母生气了,命令差役送还多出的禄米与应付的车脚钱,以此表示对李畬的责备。李畬得知后便追问仓库官员,并且治了他的罪。各位御史见此情景,脸上都现出羞愧的颜色。

卢献女

文昌左丞卢献第二女,先适郑氏。其夫早亡,誓不再醮。姿容端秀,颜调甚高。姐夫羽林将军李思冲,姐亡之后,奏请续亲,许之。兄弟并不敢白。思冲择日备礼,贽币甚盛,执致就宅。卢氏拒关,抗声詈曰:“老奴,我非汝匹也。”乃逾垣至所亲家,截发。冲奏之,敕不夺其志。后为尼,甚精进。(出《朝野佥载》)

文昌左丞卢献的二女儿原先许配给一个姓郑的,丈夫早早去世,她便立誓不再改嫁。她姿色秀丽容貌端正,格调十分高雅。她有个姐夫叫李思冲,是羽林军将领,姐姐去世之后他便奏请续弦,卢献的二女儿便许给了他。兄弟们知道此事后,谁也不敢对她说。李思冲选好日子置备了丰厚的聘礼,带上聘礼登门送去时,卢献二女儿却把他拒之于门外,并且高声骂道:“老奴才,我可不是你的配偶!”于是跳墙出去,到了亲戚家,剪去了满头秀发。李思冲将此事奏禀皇上,皇上的敕令不改变她矢志不嫁的决心。后来她出家当了尼姑,潜心修行,十分虔诚。

邓廉妻

沧州弓高邓廉妻李氏女,嫁未周年而廉卒。李年十八,守志,设灵几,每日三上食临哭,布衣蔬食六七年。忽夜梦一男子。容止甚都,欲求李氏为偶,李氏睡中不许之。自后每夜梦见,李氏竟不受。以为精魅,书符咒禁,终莫能绝。李氏叹曰:“吾誓不移节,而为此所挠,盖吾容貌未衰故也。”乃援刀截发,麻衣不謵,蓬鬓不理,垢面灰身。其鬼又谢李氏曰:“夫人竹柏之操,不可夺也。”自是不复梦见。郡守旌其门闾,至今尚有节妇里。(出《朝野佥载》)

沧州弓高人邓廉娶妻李氏,结婚不满一年邓廉就去世了。李氏年方十八,矢志守节,为丈夫的亡灵摆设牌位,每天三时供奉饭菜并在灵前哀哭,一连六七年总是身穿布衣素服不吃腥荤。忽于一夜梦见一位男子,容貌举止甚为端庄笃诚,欲求李氏作自己的配偶,李氏在梦中没有应许他。从此以后,李氏每天夜晚都能梦见他,但始终未接受他的请求。李氏以为他是个精魂鬼魅,便写了符咒驱除他,结果未能除掉。李氏感慨地说:“我要矢志不变节,却为此事屡屡干扰。大概是我的容貌尚未衰老的缘故吧。”于是用刀割掉了秀发,身上的麻布衣服从不洗涤,鬓角蓬乱也不梳理,脸上身上布满了尘垢。那个鬼魅便在梦中向李氏称谢道:“夫人的节操真如松竹一般坚贞,实在不能使你改变呀!”从此再也梦不见他了。沧州太守为了表彰李氏的贞节,在她的门前修建了牌坊,至今仍有贞节牌坊矗立在那里。

肃宗朝公主

肃宗宴于宫中,女优弄假戏,有绿衣秉简为参军者。天宝末,蕃将阿布恩伏法,其妻配掖庭,善为优,因隶乐工,是以遂令为参军之战。公主谏曰:“禁中妓女不少,何必须得此人?使阿布恩真逆人耶,其妻亦同刑人,不合近至尊之座。若果冤横,又岂忍使其妻与群优杂处,为笑谑之具哉?妾虽至愚,深以为不可。”上亦悯恻,遂罢戏而免阿布恩之妻。由是贤重公主。(公主即柳晟之母也,出《因话录》)

唐肃宗在宫中聚会宴乐,由歌女们化妆扮演戏剧,剧中有个身穿绿衣手持简板的参军。

天宝末年时,有位蕃将阿布恩被判了刑,他的妻子被充侍在掖庭,此人擅长歌舞,便被分配在歌妓队里。这次宴乐演戏时,肃宗便让她来扮演参军的角色。公主劝告肃宗道:“皇宫里的歌妓很多,为什么偏要这个人来扮演。如果阿布恩真是叛逆的话,他妻子也是同样受刑的人,不宜于靠近皇上身边。如果他是冤枉的,那又怎能忍心让他妻子与歌妓们混在一起,充当笑乐的工具呢!我虽然非常愚昧,但深以此事不合情理。”皇上听了,也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停止演戏,赦免了阿布恩的妻子,并由此敬重公主的贤惠。

潘炎妻

潘炎侍郎。德宗时为翰林学士,恩渥极其异。妻刘晏女也。京尹某有故伺候,累日不得见。乃遗阍者三百缣。夫人知之,谓潘曰:“岂为人臣,而京尹愿一谒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