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5部分 (第1/4页)

李 氏

上元末,复有李氏家,不信太岁,掘之,得一块肉。相传云,得太岁者,鞭之数百,当免祸害。李氏鞭九十余,忽然腾上,因失所在。李氏家有七十二口,死亡略尽,惟小蒯公尚存,李氏兄弟恐其家灭尽,夜中,令奴悉作鬼装束,劫小蒯,便藏之。唯此子得存,其后袭封蒯公。(出《广异记》)

上元末年,又有一家姓李的,不相信太岁。挖地,挖出来一块肉。民间传说,得到太岁的,打它几百鞭子,就能免除祸患。李氏打了它九十多鞭子,它忽然腾空而起,于是就不知哪儿去了。李氏家有七十二口人,差不多死光了,只有小蒯公还活着。李氏兄弟怕他家死绝了,夜间,让奴仆全穿上鬼的衣服,把小蒯藏起来。只有这个儿子活下来了。他后来世袭封为蒯公。

宁州有人,亦掘得太岁,大如方,状类赤菌,有数千眼。其家不识,移至大路,遍问识者。有胡僧惊曰:“此太岁也,宜速埋之。”其人遽送旧处,经一年,人死略尽。(出《广异记》)

宁州有一个人,也挖到了太岁,大小象写字的方板,样子象赤菌,有几千只眼睛。他家不认识,把它移到大道上,四处向认识的人打听。有一位胡僧吃惊地说:“这是太岁,应该赶快埋起来!”那人急忙把太岁送回原处。一年之后,这一家几乎死光了。

张周封

工部员外张周封,言旧庄在城东狗架觜西,尝筑墙于太岁上,一夕尽崩。且意其基虚,工不至。率庄客,指挥复筑之。高未数尺,炊者惊叫曰:“怪作矣!”遽视之,饭数斗,悉跃出列(“列”字原阙,据明抄本补。)地著墙,匀若蚕子,无一粒重者,矗墙之半,如界焉。因谒巫,酹地谢之,亦无他。(出《酉阳杂俎》)

工部员外张周封,说他的旧庄在城东狗架觜西,曾经在太岁上砌了墙。一天晚上,墙全倒了,还以为它基础不实,做工不精。就率领庄客再砌。砌了不到几尺高,做饭的人惊叫道:“妖怪发作啦!”人们急忙看去,几斗米的饭,全都跳出来排在地上,附在墙上,均匀得象蚕产的子,没有一粒重复的。一直排列到墙的一半,就象有分界似的。于是就请来巫师,祭祝祷告。也没发生别的事。

王 丰

莱州即墨县,有百娃王丰,兄弟三人。丰不信方位所忌,尝于太岁上掘坑,见一肉块,大如斗,蠕蠕而动。遂填其坑,肉随填而出,丰惧弃之,经宿肉长,塞于庭。兄弟奴婢,数日内悉暴卒,惟一女子存焉。(出《酉阳杂俎》)

莱州即墨县,有个叫王丰的百姓,兄弟三人。王丰不相信方位有什么禁忌,曾经在太岁上挖坑。挖见一块肉,斗那么大,蠕蠕地动。于是就把那坑又填上了。但是那块肉随着填土而露出来。王丰害怕,把它扔掉。经过一宿,肉长大了,堵在院子里。王氏兄弟三人以及奴婢,几天内全都暴死,只剩一个女孩还活着。

房 集

唐肃宗朝,尚书郎房集,颇持权势。暇日,私弟独坐厅中,忽有小儿,十四五,髡发齐眉,而持一布囊,不知所从来,立于其前。房初谓是亲故家遣小儿相省,问之不应。又问囊中何物,小儿笑曰:“眼睛也。”遂倾囊,中可数升眼睛,在地四散,缘墙上屋。一家惊怪,便失小儿所在,眼睛又不复见。后集坐事诛。(出《原化记》)

唐朝肃宗的时候,尚书郎房集很有权势。闲暇之日,独坐在自家厅堂里,忽然有一个十四五岁头发齐眉的小男孩,拿着一个布袋,不知从什么地方走来,站在他的面前。房集一开始以为是亲戚朋友家打发小孩来看望。他问小孩话小孩不应,又问口袋里装的什么东西。小男孩笑道:“是眼睛。”于是就把口袋倒过来,里边有几升眼睛。倒出来之后,在地上散放着,有的顺着墙到了屋顶上。一家人又惊又怪的时候,不知小男孩哪里去了。眼睛也不见了。后来房集因事被杀。

张 寅

范阳张寅尝行洛阳故城南,日已昏暮,欲投宿故人家。经狭路中,马忽惊顾(“顾”原作“头”,据明抄本改。)蹐局不肯行,寅疑前有异,因视路旁坟,大柱石端有一物,若似纱笼,形大如桥柱上慈台,渐渐长大,如数斛。及地,飞如流星,其声如雷。所历(“历”

字原阙,据明抄本补。)林中宿鸟惊散,可百余步,堕一人家。寅窃记之,乃去。后月余,重经其家,长幼无遣矣。乃询之邻人,云:“其妇养姑无礼,姑死,遂有此祸。”(出《广异记》)

范阳的张寅经在洛阳故城的南边走路,天已到了黄昏时刻,想到朋友家投宿,经过一条狭窄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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