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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进明

唐贺兰进明为狐所婚,每到时节,狐新妇恒至京宅,通(“通”字原缺,据明抄本补。)名起居,兼持贺遗及问讯。(“讯”原作“信”,据明抄本改。)家人或有见者,状貌甚美。至五月五日,自进明已下,至其仆隶,皆有续命。家人以为不祥,多焚其物。狐悲泣云:“此并真物,奈何焚之?”其后所得,遂以充用。后家人有就求漆(“漆”原作“膝”,据明抄本改。)背金花镜者,入人家偷镜挂项,缘墙行,为主人家击杀,自尔怪绝焉。(出《广异记》)

唐代的贺兰进明与狐狸结婚,每到节令的时候,狐狸新媳妇常常到京城的住宅去,通报姓名并住在那里,并且带来贺兰进明的礼品和问候。家人中有的看见了她,相貌很美。到五月五日这天,从贺兰进明到家中的仆人,都能得到她送给的礼物。家人认为不吉祥,大多烧了她给的礼物。狐狸悲伤地哭泣说:“这些都是真的礼物,为什么烧了它们?”以后再得到她给的东西,就留下使用了。后来有个人向她要个背面上漆的金花镜,她到别人家里偷了镜子挂在脖子上,顺着墙往回走,被主人家打死了。此后怪事就没有了。

崔 昌

唐崔昌在东京庄读书,有小儿颜色殊异,来止庭中。久之,渐升阶,坐昌床头。昌不之顾,乃以手卷昌书,昌徐问:“汝何人斯?来何所欲?”小儿云:“本好读书,慕君学问尔。”昌不之却。常问文义,甚有理。经数月,日暮,忽扶一老人乘醉至昌所。小儿暂出,老人醉,吐人之爪发等,昌甚恶之。昌素有所持利剑,因斩断头,成一老狐。顷之,小儿至,大怒云:“君何故无状,杀我家长?我岂不能杀君?但以旧恩故尔。”大骂出门,自尔乃绝。(出《广异记》)

唐代崔昌在东京庄读书,有个小孩容貌长得很出奇,走来停在院子里。时间长了,慢慢地走上台阶,坐在崔昌的床头上,崔昌也不理,又用手去卷握崔昌的书。崔昌慢慢地问:“你是什么人,到这里想干什么?”小孩说:“我本来喜欢读书,很羡慕你的学问。”崔昌也不拒绝他。崔昌常常问他一些文章的意义,答得很有道理。过了几个月,天黑的时候,忽然小孩扶着一个老人乘着酒醉到崔昌家来。小孩临时出去一会,老人已经醉了,吐出一些人的指甲和头发,崔昌很厌恶他。崔昌平时就有一把锋利的剑,顺手把老人的头砍下来,变成了一只老狐狸。不久,小孩回来了,非常生气地说:“你为什么这么不象样子,竟杀死了我的尊长,我难道就不能杀死你吗?只是因为你从前对我的恩情,我不能这么做。”大骂着走出门去。从此再也没有来。

长孙甲

唐坊州中部县令长孙甲者,其家笃信佛道。异日斋次,举家见文殊菩萨,乘五色云从日边下。须臾,至斋所檐际,凝然不动。合家礼敬恳至,久之乃下。其家前后供养数十日,唯其子心疑之,入京求道士为设禁,遂击杀狐。令家奉马一匹,钱五十千。后数十日,复有菩萨乘云来到,家人敬礼如故,其子复延道士,禁咒如前。尽十余日,菩萨问道士:“法术如何?”答曰:“已尽。”菩萨云:“当决一顿。”因问道士:“汝读道经,知有狐刚子否?”答云:“知之。”菩萨云:“狐刚子者,即我是也。我得仙来,已三万岁。汝为道士,当修清净,何事杀生?且我子孙,为汝所杀,宁宜活汝耶?”因杖道士一百毕,谓令曰:“子孙无状,至相劳扰,惭愧何言。当令君永无灾横,以此相报。”顾谓道士:“可即还他马及钱也。”言讫飞去。(出《广异记》)

唐代坊州的中部县县令长孙甲,他的全家都很信奉佛教。有一天,在进行斋戒当中,全家人看见了文殊菩萨,坐着五彩云从太阳光中下来,不一会,降到斋室的房檐上,停住不动。全家人恭敬诚恳,礼数备至,过了许久,他就下来了。家人前后供养了十几天,只有他的儿子心里怀疑,他儿子进京请道士来安排法术,于是杀死了狐狸。县令家送给道士一匹马,五十千钱。又过了几十天,又有个菩萨坐着彩云来到县令家,家人象以前一样恭敬对待。他儿子又去请那道士。道士象以前一样地安排法术符咒,过了十多天,菩萨问那道士:“你的法术怎么样了?”回答说:“已经用完了。”菩萨说:“应当打你一顿。”接着又问道士:“你读道经,知不知道有个狐刚子?”回答说:“知道。”菩萨说:“狐刚子就是我,我成仙以来,已经三万年了。你是道士,应当到清净的地方去修炼,为什么要杀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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