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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丈多高。有一些年少奇异的小孩,有时三人有时五人,领着她跟她作游戏,不知从哪里来的。她的肘腋间又渐渐生出绿毛,有一尺多长,身子稍稍能飞起来,与那些奇异的孩子成群地到海上去游玩,来到了王母娘娘的宫殿,听天上的音乐,吃仙人用的果子。然而每个月她都要到她的养父母家里去一次,有时把名花和杂药献给他们。十年以后,叛乱被平定,她的亲生父母来到山中,打算寻找她的骨骸为她安葬。他们见到了女儿的养父母,养父母详细地叙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们都哭了。他的亲生父母一连几个夜晚等着她,指望见她一面。不久,她就来了,坐在屋檐上不肯下来。她的父亲望着她流下悲伤的眼泪。她的养父母说:“这是你的亲生父母,为什么不下来看一看呢?”她转过头去不回答,飞到空中离去了。她的父母回到家里,不断地思念她,就买了水果栗子,挑着粮食又去了,等待她到来。几天以后,她又来了,父母让她的养母招呼她,她就从空中下来了。她的父母走上前去抱住她,哭泣了很久,告诉她要把她领回去。

她说:“我在这里很快乐,不愿意回去。”父母把从家里带来的水果给她吃。不一会儿,十几个奇儿来了,停留在檐前树上,招呼她说:“一同玩去,天宫正在奏乐。”她就出去,刚要腾起身来,又掉落到地上,众奇儿齐声说:“你吃俗物了!苦啊!”说完就散去了。父母把她领回家去,嫁给别人作妻子,生下两个孩子,又接连遇到饥荒年月,家里很贫穷,就给人做了奶妈了。太平

卷第六十六 女仙十一

谢自然 卢眉娘

谢自然

谢自然者,其先兖州人。父寰,居果州南充,举孝廉,乡里器重。建中初,刺史李端,以试秘书省校书表为从事。母胥氏,亦邑中右族。自然性颖异,不食荤血。年七岁,母令随尼越惠,经年以疾归。又令随尼日朗,十月求还。常所言多道家事,词气高异。其家在大方山下,顶有古像老君。自然因拜礼,不愿却下。母从之,乃徙居山顶,自此常诵《道德经》、《黄庭》内篇。年十四,其年九月,因食新稻米饭,云:“尽是蛆虫。”自此绝粒。

数取皂荚煎汤服之,即吐痢困剧,腹中诸虫悉出,体轻目明。其虫大小赤白,状类颇多。自此犹食柏叶,日进一枝,七年之后,柏亦不食;九年之外,乃不饮水。贞元三年三月,于开元观诣绝粒道士程太虚,受五千文《紫灵宝箓》。六年四月,刺史韩佾至郡,疑其妄,延入州北堂东阁,闭之累月,方率长幼,开钥出之,肤体宛然,声气朗畅,佾即使女自明师事焉。先是,父寰旅(旅原作旋,据明钞本改)游多年,及归,见自然修道不食,以为妖妄,曰:“我家世儒风,五常之外,非先王之法,何得有此妖惑?”因锁闭堂中四十余日,益加爽秀,寰方惊骇焉。七年九月,韩佾舆于大方山,置坛,请程太虚具《三洞箓》。十一月,徙自然居于州郭。贞云九年,刺史李坚至,自然告云:“居城郭非便,愿依泉石。”坚即筑室于金泉山,移自然居之。山有石嵌窦,水灌其口中,可澡饰形神,挥斥氛泽。自然初驻山,有一人年可四十,自称头陀,衣服形貌,不类缁流,云:“速访真人。”合门皆拒之,云:“此无真人。”头陀但笑耳。举家拜之,独不受自然拜。施钱二百,竟亦不受;乃施手巾一条,受之,云:“后会日当以此相示。”须臾出门,不知何在。久之,当午有一大蛇,围三尺,长丈余,有两小白角,以头枕房门,吐气满室。斯须云雾四合,及雾散,蛇亦不见。自然所居室,唯容一床,四边才通人行。白蛇去后,常有十余小蛇,或大如臂,或大于股,旦夕在床左右。或黑或白,或吐气,或有声,各各盘结,不相毒螫。又有两虎,出入必从,人至则隐伏不见。家犬吠虎凡八年,自迁居郭中,犬留方山(山原作出,据明钞本改),上升之后,犬不知何在。自然之室,父母亦不敢同坐其床,或辄诣其中,必有变异,自是呼为仙女之室。常昼夜独居,深山穷谷,无所畏怖。亦云:“误踏蛇背,其冷如冰;虎在前后。异常腥臭。”兼言常有天使八人侍侧。二童子青衣戴冠,八使衣黄,又二天神卫其门屏。如今壁画诸神,手持枪钜,每行止,则诸使及神驱斥侍卫。又云:“某山神姓陈名寿,魏晋时人。”并说真人位高,仙人位卑,言己将授东极真人之任。贞元十年三月三日,移入金泉道场。其日云物明媚,异于常景。自然云:“此日天真群仙皆会。”金泉林中长有鹿,未尝避人。士女虽众,亦驯扰。明日,上仙送白鞍一具,缕以宝钿。上仙曰:“以此遗之,其地可安居也。”五月八日,金母元君命卢使降之,从午止亥;六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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