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部分 (第1/4页)

一个月,少卿在室内端坐,就看见弘氏来到,开始时少卿还很强硬躲避他,后来就恳切服从了,只是说饶命请求恩典。呕吐鲜血而死。那些狱官以及主书舍人,还有那些对这个案子签名上奏的人,都一个接一个死去。没到一年,这些人都死光了,那座寺庙刚刚完工,就遭天火烧了,连一点儿残余都没有,埋在地下的木柱子也入地成灰了。

朱 贞

梁秣陵令朱贞,以罪下狱,廷尉虞献者覆其事,结正入重。贞遣相知谓献曰:“我罪当死,不敢祈恩,但犹冀主上万一弘宥我。明日即是国家忌曰,乞得过此奏闻,可乎?”献答曰:“此于理无爽,何谓不然,谨闻命矣,而朱事先明日奏来。”献便遇客共饮,颇醉,遂忘抽文书。旦日,家人合束,内衣箱中,献复不记。比至帝前,顿束香案上,次第披之,方见此事。势不可隐,便尔上闻,武帝以为合死,付外详决。贞闻之,大恨曰:“虞小子,欺罔将死之人,鬼若无知,固同灰土;倘有识,誓必报之。”于市始当命绝,而献已见其来。

自尔之后,时时恒见,献甚恶之。又梦乘车在山下行,贞于山上推石压之。居月余,献除曲阿令,拜之明日。诣谢张门下。其妇平常,(“平常”二字原书缺,据明抄本补。)于宅暴卒,献狼狈而还,入室哭妇。举头见贞在梁上,献曰:“朱秣陵在此,我妇岂得不死!”于时屋无故忽崩,献及男女婢使十余人,一时并命。虞骘是其宗室,助丧事,见献如是,走下堂避之,仅乃得免。(出《还冤记》)

梁秣陵县令朱贞因为犯罪押在狱中。廷尉虞献掩盖了他的事,结案改判重刑。朱贞就让他的好朋友对虞献说:“我的罪过应该判死罪,不敢祈求恩典,但还是希望皇上万一宽大原谅我。明天是国家的忌日,请求你不要奏闻我的事,可以吗?”虞献回答说:“这件事从道理上说没什么问题,怎么能说不行呢?我只好听你的话了,你的事一定要在早一天奏明皇上。”虞献便同客人喝酒,喝醉了,就忘了把文书抽出来。第二天,家人收拾文书,都放在衣箱里了,虞献也没想起来。等他来到皇帝面前,把那些文书都放到皇帝的书案上,皇帝挨着翻阅,才见到朱贞的案卷也在里面,但他看形势是不能隐瞒了,就向皇上说了。武帝认为应该判死罪,就给外面下公文处决。朱贞听说这件事后,非常愤恨,说:“姓虞的小子,你欺骗我这个要死的人,鬼若是无知,本来同灰土一样,如果有知,我发誓一定报仇!”朱贞在街市上刚刚命绝,而虞献已经见他来了。自这以后,时时常见朱贞来,虞献很讨厌他。又作梦梦见自己乘车在山下走,朱贞在山上推石头压他。过了一个多月以后,虞献被解除廷尉之职改任曲阿县令,第二天去到谢张门下拜别,虞献的妇人在家好好的,突然暴死了,虞献很狼狈地回家了,进屋子就哭他的妇人,抬头看见朱贞在房梁上。他就说:“朱秣陵在这里,我的妇人还能不死?”正在这时房屋忽然无故崩塌,虞献以及男仆女婢十多个人同时丧命。虞骘是虞献的亲戚,来帮助料理丧事,见虞献这种样子,跑到堂下躲起来了,只有他得免于死。

北齐文宣帝

北齐文宣高洋既死,太子嗣位,年号乾明。文宣母弟常山王演,在并州,权势甚重。因文宣山陵,留为录尚书事,王遂怒,潜生异计。上省之日,内外官僚,皆来奔集,即收缚乾明腹心尚书令杨遵彦等五人,皆为事状,奏斩之。寻废乾明而自立,是为孝昭帝。后在并州,望气者奏邺中有天子气。平秦王高归彦,劝杀乾明,遂录向并州,尽杀之。其年,孝昭数见文宣作诸妖怪,就其索儿,备为厌禳,终不能遣而死。(出《还冤记》)

北齐文宣帝高洋死了,太子继位,年号改为乾明。文宣帝的母弟常山王演,在并州,权势很大。因为文宣的陵是山陵,乾明留下任命为录尚书事,常山王很气愤,暗暗策划了一个计策。进京省亲那天,宫内外的大臣官僚都进京集聚,常山王趁机收绑了乾明皇帝的亲信,其中有尚书令杨遵彦等五人。都给他们编造了罪名,奏明皇帝斩首。不久又废掉了乾明帝自立为皇帝,就是孝昭皇帝。后来在并州,望天象的人说在邺中有天子气,平秦王高归彦劝孝昭帝杀乾明。于是就让高归彦到并州,把乾明一家都杀了。就在那一年,孝昭帝多次看见文宣帝变成各种妖怪到他面前要儿子,孝昭帝各种祈祷祭祀的方法都用尽了,最终还是没有使文宣帝走去而死。

梁武帝

陈霸先初立梁元帝第九子晋安王为主,而辅戴之。会稽虞涉本梁武世为中书舍人尚书右丞,于时梦见梁武帝谓涉曰:“卿是我旧左右,可语陈公,篡杀于公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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