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1/4页)

的地方啊!”于是烛之武答应了。

夜里。郑国人用绳子把烛之武吊出了城。烛之武去见秦穆公说:“秦国和晋国围攻郑国,郑国已经知道自己要灭亡了。如果郑国灭亡了能对您有利,那么冒昧地拿这件事麻烦您还值得。可是越过一个国家而把遥远的郑国作为边邑,您一定知道这样做很困难;如果这样。哪里用得着灭亡郑国来增强邻国的实力呢?邻国实力增强了,您的实力就减弱了。如果留下郑国作为东路上的主人,秦国使臣来来往往,可以供给他们一些短缺的物资,对您也没有什么害处。再说,您曾经给过晋惠公恩惠。他答应过把焦邑和瑕邑给您,而他早上一过黄河、晚上就在那里修筑工事,这事您是知道的。晋国何曾有过满足的时候?它已经向东把郑国当作了边界,又打算尽力向西扩张边界;那时不损害秦国的利益,它从哪里去取得土地呢?损害秦国而让晋国得到好处,还望您考虑考虑这件事情吧!”

秦穆公听了烛之武的话很高兴,就同郑国订立了盟约,并派大夫杞子、逢孙和杨孙驻守郑国,自己领兵回国了。

晋国大夫狐偃请求进攻秦军。晋文公说:“不能这么做。如果没有那个人的力量,我到不了今天这个地步。靠别人的力量去损害别人,这是不仁义;失去了同盟国,这是不明智;用分裂来代替团结一致,这是不武。我们还是回去吧”于是晋军也离开了郑国。

【读解】

说客在春秋之战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穿梭来往于各国之间,或穿针引线,搭桥过河,或挑拨离问,挖敌方墙角,或施缓兵之计,赢得喘息之机。可以说,缺少了这些用现代词语称为外交家的角色,春秋舞台所上演的戏剧,必定没有这么惊心动魄,精彩纷呈,波澜迭宕。有了他们,台前。台后两条战线上真是热闹非凡,你方唱罢我登台,演出了古代战争史上独一无二的一幕。

我们发现,说客或外交家除了有高超的言辞辩才,善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之外,往往善于抓住利害关系这个关键,在利害关系上寻找弱点和突破口,从而大获成功。烛之武凭三寸不烂之舌说退秦军,不费一兵一卒为郑国解了围,便是一桩典型的范例。

在一个没有权威、各自为利益纷争的时代,利益原则便是行动的最高原则,精明的说客或外交家必定深谐此道。以利益作为交往原则,关系不可能牢不可破,不可能无懈可击。甚至可以说,晓之以利益,动之以利益,往往比其它手段更见效。即使在现代社会,国与国之闯的交往,也首先是从利益原则出发的。这个原则,恐怕比仁义原则更实际,更能长久,尽管仁义原则更值得赞赏,可是这世上有几个讲仁义的人呢?

讲利益原则,首先要以平等为基础。没有平等,也就在根本上取消了利益。利益必须通过交往实现,一个人不同他人发生联系,就无所谓利益;交往也意味着交换,付出多少,便得到多少,不付出就无所获。只想获得而不愿付出,就破坏了交换,也没有了平等,也就很难再获取利益。

交换,实质上也是让对方有利可图。烛之武去游说秦穆公,如果秦穆公觉得无利可图,会甘愿罢休吗?所谓挑拨离间,多半也要利用人们觉得有利可图的心理。离开这一点,挑拨挑间是难以成功的。搞阴谋诡计的人也常常利用这一点。“将欲取之,必先予之”,这也是说用给予好处引人上钩,然后再将其吃掉。

中国传统的谋咯,可以说把利益原则发挥到了极致。除了上面说的之外,还有所谓借刀杀人、过河拆桥、上屋拔梯、赏一安百、欲擒故纵、美人诱惑、坐收渔利、奇货可居、害一利百等等,都是从不同角度利用或发挥利益原则。可以毫不夸张他说,处世为人的方方面面都与利益原则有千丝万缕的

蹇叔哭师(僖公三十二年)——利令智昏必遭惩罚

【原文】

冬,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1)。出绛(2),柩有声如牛(3)。卜偃使大夫拜(4),曰:“君命大事(5)将有西师过轶我(6),击之,必大捷焉。”

杞子自郑使告于秦曰(7):“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8),若潜师以来(9),国可得也(10)。”穆公访诸蹇叔(11)。蹇叔曰:“劳师以袭远,非所闻也。师劳力竭,远主备之(12),无乃不可乎?师之所为,郑必知之。

勤而无所(13),必有悖心(14)。且行千里,其谁不知?“公辞焉。召盂明、西乞、白乙使出师于东门之外(15)。蹇叔哭之曰:”盂子!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人也!“公使谓之曰:”尔何知,中寿,尔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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