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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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解】

读了这个故事,很让我们疑心,这是否是后来添加上去的,因为伍员,也就是伍子胥,真的是料事如神,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竟然就在二十年后灭掉了吴国,应了伍子胥的预言。当然,这个故事没有造假,不是假冒伪劣产品,而是真实的历史事实。

这样我们的确要佩服伍子胥的眼光和头脑了。他是清醒的政治家、军事家,具有理性的精神和现实主义态度。他识破了越国在兵临城下之时媾和来保存实力的意图,援引历史教训来告诉吴王夫差,却未被采纳。

这又一次告诉我们: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历史发展虽然不是重复循环的,但常常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不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确乎要栽大跟头。夏朝第六代君主少康的“少康中兴”,就是一面镜子。国家虽然亡了,但留下了复仇的种子,为日后的复兴提供了火种。星星之光,可以燎原。少康就真的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灭掉仇敌,光复了祖先的业绩。

教训之二,是对陷入困境的“穷寇”,要穷追猛打,直至彻底消灭,不留任何祸根,不时敌手有任何东山再起的希望,也就是要灭掉“种子”。还是毛主席英明,他老人家早就手过:“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鲁迅先生也极力倡导通打“落水狗”的精神,即使狗儿落入水中做出哀求的可怜状,也要通打之,否则,它一旦爬上岸来,又会咬人的。古人也总结过不能纵虎归山,要不然会遗害无穷。从这个方面来说,吴王夫差放过越王勾践,实在是养虎遗患,玩火以至自焚。

教训之三,从越王勾践的角度说,在明知对手强大时,及时的表示屈服,要求媾和,以便保存实力,另图东山再起,卷土重来,是迫不得已最好的选择。识时务者为俊杰。勾践不愧为识时务者,在即将亡国灭种的关键时刻,甘拜下风,屈居人下,以屈求神,保住了复仇的种子。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教训之四,要有坚韧不拔地坚持下去的毅力,事业终将成功。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勾践大概是牢记住了这一点,并且再退一步,加上十年,用两倍的时间来为复仇作准备。这个过程也够漫长的,其中的屈辱辛酸,非局外人所能体验。以国君的身份,卧薪尝胆,这要有超出常人的毅力。在长期的艰难困苦之中,人的精神随时都会有崩溃的可能,随时都可能因挫折而彻底的放弃希望和努力。但是勾践坚持下来了。因此我们也要敬佩勾践,佩服他的坚韧不拔地向目标挺进的毅力。

楚国白公之乱(哀公十六年)——宫廷之争难说清

【原文】

楚太子建之遇谗也,自城父奔宋;又辟华氏之乱于郑(1)。郑人甚善也。又适晋,与晋人谋袭郑,乃求复焉。郑人复之如初。晋人使谍于子木(2),请行而期焉(3)。子木暴虐于其私邑,邑人诉之。郑人省之(4),得晋谍焉,遂杀子木。

其子曰胜,在吴。子西欲召之,叶公曰(5):“吾闻胜也信而勇,不为不利。舍诸边竟,使卫藩焉(6)。”叶公曰:“周仁之谓信(7),率义之谓勇(8)。吾闻胜也好复言(9),而求死士,殆有私乎(10)?复言,非信也;期死,非勇也(11)。子必悔之!”弗从,召之,使处吴竟,为白公。

请伐郑,子西曰:“楚未节也(12)。不然,吾不忘也。”他日又请,许之。未起师,晋人伐郑。楚救之,与之盟。胜怒,曰:“郑人在此,仇不远矣。”

胜自历剑(13),子期之子平见之,曰:“王孙何自历也(14)?”曰:“胜以直闻,不告女,庸为直乎(15)?将以杀尔父。”平以告子西。子西曰:“胜如卵,余翼而长之。楚国,第我死(16),令尹、司马,非胜而谁?”胜闻之,曰:“令尹之狂也!得死(17),乃非我。”子西不悛(18)。

胜谓石岂曰(19):“王与二卿士(20),皆五百人当之。则可矣。”岂曰:“不可得也。”曰:“市南有熊宜僚者,若得之,可以当五百人矣!”乃从白公而见之(21)。与之言,说。告之故,辞。承之以剑,不动胜曰:“不为利谗(22),不为威惕(23),不泄人言以求媚者。”去之。

吴人伐慎(24),白公败之。请以战备献(25),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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