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 (第1/4页)

草原上时,感到整个身体都随着草原的律动而摇动,不过他并没有被这些游牧文化所同化,自己血液中依旧是高贵的血液,保持着一个英国绅士特有的风范。

韦伯点燃一口香烟,深深地吸进肺里,再慢悠悠地吐了出来,心中缓缓地叹道:“上帝啊!这片土地应该属于我们的,让文明人来接受开化,就象澳洲、新西兰、印度还有南非一样,应该飘扬我们的旗帜,让信仰上帝的子民在这里放牧牛羊,而不是他们,一群野蛮无知的康巴人!”

幽暗的草地上空,传来一个人用带着浓浓伦敦口音的英语,在诵读一首名为《如果你站在冷风里》的诗歌声:

呵,如果你站在冷风里,

一人在草地,在草地,

我的小屋会挡住凶恶的风,

。。。。。。

如果我站在可怕的荒野,

天黑又把路迷,把路迷,

就是沙漠也变成天堂,

只要有你,只要有你。

如果我是地球的君王,

宝座我们共有,我们共有,

我的王冠上有一粒最亮的珍珠——

它是我的王后,我的王后

。。。。。。。”

风依旧在号叫着,韦伯仿佛听见了家乡风笛的呼唤,迎着寒风,他喝下一口威士忌,这是苏格兰特有的威士忌,满脸涨红的他,在夜空中看见自己和麦克。卡伦穿上了家乡特有的服饰,这是一种既漂亮又具有男子气概的着装,叫做苏格兰短裙。哦!我的上帝!韦伯轻叹一声,包含热泪的眼眶中映衬出火光中自己年轻时侯的模样,方格花呢的披衣,红色的短上衣,褶裥短裙,走起路来,身后的褶裥频频波动,短裙前面的毛皮袋护着腰,在齐膝的短裙下,健壮优美的腿上穿着钻石格的紧身长袜和带扣的皮鞋。

韦伯趁着夜色,深情地凝视着手中的酒壶,回想着年轻时侯在家乡聚餐的情形:在古老的城堡中,老仆人端上了传统的菜品,自己大口地咀嚼着龙虾馅饼和冷生牡蛎,畅饮着保存了多年的法兰西香槟和苏格兰淡麦芽酒。不过说句心里话,这位贵族少爷更喜欢到郊外的农庄去,和那里的农民在一起喝酒跳舞。吃着烤羊腿或是腌牛肉,和满口粗话的高地汉子一边唱歌,一边喝烈性的拉姆酒和成桶的格拉夫顿苦啤酒,这是在城堡中永远都无法体会的快乐和野性,还有一双美丽的眼睛同自己对视,充满着热情和渴望。

风笛手们嘹亮地吹起了舞曲,那是自己最喜欢的曲子,叫《开伯。费德》舞曲,围着火堆,大伙儿狂热的跳舞歌唱。这声音和场景,无数次地浮现自己脑海中,回荡在自己梦境之中,让远离家园的韦伯感到无比亲切,是令人神迷心醉的记忆,这种记忆是每一个苏格兰人都不会忘记的,对!永远都留在自己记忆之中,永不消逝!

临产

马家大院是一个典型的四合院,有着北方四合院落的朴实之风,也结合了南方楼阁儒雅之气。经历百年风雨洗涤,院落的门窗都有些斑驳了,仍然透出丝丝文雅安然气息。在大门门楣上用金粉镌刻了一段*文字,翻译成汉文的意思是:“我作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我作证,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这段名为“经字都阿”的文字,表明了屋主的回民身份。“经字都阿”是*语的音译,意思是“*文祈祷词”,这同汉族家庭门楣上的斗方有点类似,但是穆斯林的“经字都阿”绝非是“招财进宝”或是“吉庆有余”等词语,而是他们对*教义信仰的表证。

黎明时分,大院里传出了朗朗的诵经声,马德文正领着家人,面向西方虔诚地做着礼拜。

突然,礼拜的人群中传出一声撕心裂肺地叫唤:“哎哟。。。。。。好疼!”

叫唤的人是大腹便便即将临盆的马文英,作为一位虔诚的穆斯林,日日做礼拜的事情马虎不得,这不但是表示对真主的真诚,可以为生死未卜的丈夫陈戊祈祷,更要为将要出世的孩子积德。万万没有想到,这早不来晚不来,孩子偏偏在母亲做礼拜的时侯,吆喝着降临人世,真是世事难料啊!

“阿爹,大姐快生产了,您老看这。。。。。。”马文娟看着姐姐疼痛难忍的样子,大着胆子在父亲跟前耳语道。在马文娟看来,人命攸关,礼拜可以天天做,功德可以随时积,可这女人生孩子是不可以等的。

马德文没有理会马文娟,在他看来,在一个穆斯林心里,真主才是最为神圣和重要的。礼拜是人生的第一件大事情,你马文英生孩子事小,但作为一名穆斯林修行正果事大。稍有不慎,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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