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部分 (第1/4页)

俺鄧V”,像以前保护皇上出游时那样,寸步不离地跟在庞身边。

叫都叫第一美女了,容貌自然极美滴,不然四哥也看不上眼,但是和她过人的修长腰腿一比,再标致的容颜都不抢眼了。紧身服饰下匝起的丰挺酥胸仿佛随时有破衣而出的危险,曼妙动人地腰身曲线无时无刻不撩拨着众人的眼球,飒爽英姿和明眸皓齿两相辉映,九分美貌加上多添的一分英气,比之南宫琴伊、花想容等诸女又是一种截然不同的妩媚美艳,两边的路人无不看得直,直勾勾地瞅着,口水都快要滴答下来留一地了。

“明天。不许穿衣服!”这是四哥对她地要求。不。是勒令!

这当然不是强迫一点不能穿。而单单是要她不许穿男装。换回女性地衣服乖乖跟在四哥身旁。做四哥地……保镖。

废话。不然你以为是什么?

“我。要姐姐你……做我地贴身保镖。”听话要听全嘛。这才是四哥地要求。四哥是君子。正人君子。不可能连一点感情基础都没有。就提出“我。要姐姐你……做我老婆、陪我睡、当我地女人、给我做小蜜”这些根本不切合实际地要求。

四哥只想拉风一把。狂一下。太师府家丁出门。火帅杨排风贴身保护。这多拉风。多嚣张。多抢眼啊!是吧?

穿着安乐侯地锦衣华服。坐着庞太师地豪华大车、身边还跟着杨门女将护卫。大宋朝有比这更拉风地事情么?

四哥是个实诚人,弄出这样大的排场绝不是为了拉风、为了摆酷,而是的的确确有正事要办——去接公孙策算不算正事?

昔日战国四公子之一的信陵君,为了把奇人侯赢收至麾下,不惜“引车入市”,亲自在前边操持着缰绳,宁让府上满堂宾客等着他回来举杯开宴,也要亲自把侯赢“请”回府,礼贤下士做到这份上才,还有什么人才不感恩戴德,投身门下呢?

四哥的身份,比起当年的信陵君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不废话么,那时候魏国有多大,还不如大宋一个道呢),四哥的爱才、怜才、惜才,更是一点不比他逊色,所以四哥不但亲自驾车来接公孙策,还带上杨排风来做他的护卫。

“喂,你是不是疯了?”被无数惊艳、讶异的目光盯着看了一路,杨排风有点恼了,烧火棍一掠掀开车帘,冷声问道。

“啊,我这个样子像疯了么?”四哥很惊讶,隔着车窗往让他瞧,哇——今天的火帅姐姐好照人啊~~风采照人,一头墨乌的秀紧扎在红色的彩巾内,线条圆润的左肩头绣着醒目的团龙纹,犹如肩甲一般;左腕套着相同花

状长护腕,若再套上盔缨、软甲,十足十临上战场厮TTT尽显巾帼女英雄的靓丽风采。午后的阳光明亮柔和,映得她白里透红的肌肤被仿佛敷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晕,雪白的瓜子脸上荡着几丝愠恼,似乎在怪他叫她出来贴身护卫只是为了摆酷,在全城百姓面前彰显太师府的强势和他天丁大人的威武。

“你若不是疯了,一大早的叫我出来保护你,就为……”

“为了耍帅?拉风?不不不,错啦,好姐姐,小弟请动您大驾,真的是有要事啊,真的!”尽管一再地强调“真的”,可庞那嬉皮笑脸的表情怎看都像是在撒谎骗人,杨排风自然一千一万个不信,双腿拼命地一夹马腹,恼怒地瞪他一眼,拧眉瞋目样子像在说“你要是敢骗我,我一定要你好看。”

遗憾的是,这个“好看”火帅姐姐给不了四哥了,尽管四哥觉得她现在的打扮的真的很好看。而稍后他们的马车在到达宝芝林门口的时候,这里非但不好看而且更是一片狼籍。大门被砸得稀烂,冲进去一看,场面和丁月华上次大闹时何等相似,两边立柱上的“治酒所伤真方集香丸”“太阳中丸医肠胃病”的牌匾落在地上,精雕的酸枝木药柜零零落落的散乱开,各式药材撒了满地,瓦罐、草药、捣杵掉得随处都是,连堂前供奉的药王神瓷像也掉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但是地上不光有散乱的药材,还有飙溅出来的满地鲜血,柜上剑痕、刀痕、棍痕,什么痕都有,一看就知道是有大批手执利刃的家伙冲了进去,看样子根本不屑搞什么暗杀,光明正大滴就要把欧阳修砍死在宝芝堂医馆里。

庞一马当先,疾冲进去,冲进后院的时候场面不看目睹,超过二十个穿黑衣、拎凶器,一看就知道训练有素的打手一路打、砸、冲,轻而易举、不费吹灰之力地杀到这里,要把欧阳修揪出来当场打个脑浆迸裂!

这是多么令人指的恶行,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在天子治下的京城竟然生如此恶性的伤害案件,身具侠义心肠、一向以保家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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