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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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有妇人谓之曰:“子义不食周粟,此亦周之草木也。”于是饿死。

这是一个尖锐的指控。薇也是周朝的草木,你们不食周粟,却食周的草木,性质有何不同?面对这个尖锐的指控,伯夷、叔齐的道德优越感现出了巨大的裂痕,不能两全之下,只好饿死了事。

死前,伯夷、叔齐作了一首歌:

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农、虞、夏忽焉没兮,我安适归矣?于嗟徂兮,命之衰矣!

上那西山呀采它的薇菜,

强盗来代强盗呀不知道这的不对。

神农虞夏一下子过去了,我又哪里去呢?

唉唉死罢,命里注定的晦气!

(鲁迅译文)

孔子曾经评价过伯夷、叔齐的品行,说:“伯夷、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稀。”意思是伯夷、叔齐不记旧仇,怨恨自然就少了。可是孔子的下一句评语—“求仁得仁,又何怨乎?”—却有些一厢情愿,因为伯夷、叔齐临死前作的这首歌,明明是一首怨歌,尤其是尾句“我安适归矣?于嗟徂兮,命之衰矣!”,怨恨的意思清清楚楚,所以司马迁才会觉得二人的情绪异样。可惜司马迁没有深入追究下去,只是发出了“好人早夭,坏人长寿”的慨叹。

在我看来,伯夷、叔齐的“洁”类似于许由洗耳的“洁”。虽然伯夷、叔齐一眼就看穿了中国史循环论的弊病—“以暴易暴”,但是避开“以暴易暴”的途径,却并非庄子所说的根本性的“洁”。就像颍水根本不可能洗净许由已经被污染的耳朵一样,首阳山的薇菜也仍然是“周薇”。伯夷、叔齐的道德困境证明了他们方法论的错误。所以鲁迅先生说:“被压迫者即使没有报复的毒心,也决无被报复的恐惧,只有明明暗暗,吸血吃肉的凶手或其帮闲们,这才赠人以‘犯而勿校’或‘勿念旧恶’的格言。”(《女吊》)“以暴易暴”的非法性不能以“不念旧恶”为前提,“不合作”的义举也决不能以身体的饿死为旨归。

毛泽东也反对伯夷的行为:“唐朝的韩愈写过《伯夷颂》,颂的是一个对自己国家的人民不负责任,开小差逃跑,又反对武王领导的当时的人民解放战争,颇有些‘民主个人主义’思想的伯夷,那是颂错了。”(《别了,司徒雷登》)

伯夷:饿死也不食周粟,干吗不出国?(2)

1996年冬天,我曾经登上过洛阳以北的首阳山。雪后初霁,密密麻麻的梯田在视野里伸展开去,伯夷、叔齐的小庙就简陋地建在山顶正中。满山寻找薇菜,找到的却是梯田里种的麦子和小米。小米,是的,今日的首阳山上遍种的小米,正是三千年前伯夷、叔齐不食的周粟!站在山顶,迎着即将降临的暮色,仿佛仍然能听见采薇的怨歌还在首阳山上回荡着,回荡着,也许永无消歇的一天。

【个性点评】

伯夷、叔齐最后被一把周粟逼死,也许有人以为不值。遇到这种情况,你看孔子的态度多么潇洒:“道不行,乘槎浮于海。”干吗非要食你的周粟?我出国去!向东向西都能通往大海,伯夷、叔齐却只会钻山,这不是典型的小农思维模式吗?

其实,伯夷、叔齐的意义在于,我偏不出国,我偏不食周粟,我就用这样一种自虐的方式表达自己信念的坚定,表达自己信仰的执著。

无他,我就是要让你难堪,看你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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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参:你醉酒是量小,我醉酒是境界(1)

在汉朝开国诸将之中,曹参的军功也相当了得。自从他跟随高祖刘邦起兵以来,走南闯北,戎马倥偬,枪林弹雨,出生入死,重要的战役都可以看见他的身影,立下了“凡下二国,县一百二十二;得王二人,相三人,将军六人……”的赫赫战功,为西汉政权的建立做出了重大贡献。尽管如此,论口才、谋略、指挥和管理,曹参的水平在开国诸将中仍然排不了第一,曹参能排名第一的,是他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状态,甚至包括他的醉酒。

曹参和刘邦、萧何都是同乡,并且都是老相识。他们的亲密友谊始于秦朝。那时候曹参是沛县的狱掾,萧何则是主吏。从刘邦开始起事时起,曹参就铁了心跟随他做事。

后来项羽自刎乌江,天下平定,刘邦高高兴兴做皇帝,封长子刘肥做了齐王,任命曹参做了齐国相国。高祖六年,分封列侯的爵位,朝廷与诸侯剖符为凭,使被分封者的爵位世代相传而不断绝。曹参得到了平阳的一万零六百三十户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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