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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很要好的朋友到了最后竟然成功了竞争主要角色的主要对手,这不能不说很富有戏剧性。

轻轻地喝了一口矿泉水,荣少亨颇有些诧异地看着前世一个凭借《珍珠港》风靡万千少女,一个凭借《谍影重重》酷死千万少男的两大天才。

“嗯,你叫本阿弗莱克?”

“是的,亲爱的老板!”阿本急忙回答道,“我喜欢这个角色,希望你能让我来饰演!”在来之前阿本和马特早已说好了,彼此尽全力来互相竞争,所以阿本才会如此自信。

“那你对自己这个角色有什么看法么?”荣少亨轻声问道。

“这个角色是个矛盾体,一方面他忠于保护伞公司,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热爱生命与和平的战士,所以在公司利益与现实发生冲突的时候,他先是很彷徨,后来选择了帮助女主角战胜那些邪恶的僵尸,还有战胜那些僵尸的始作俑者!”

“很好,你理解的很透彻!”荣少亨鼓励了一下他道,又看向马特达蒙,“你呢,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么?”

马特达蒙一看荣少亨提问自己,就深吸一口气道:“我觉得男主角的变化不是因为他重于公司或者热爱生命,是因为他内心富有一种男性的英雄主义,他之所以帮助女主角是想要取而代之成为解救人类的救世主,这是他的目的所在——人是自私的,所谓的伟大只是自己给自己所找的借口!”

此话一出,荣少亨深深震撼,为什么,因为刚才已经说了,荣少亨在写这套剧本的时候。有意加大男主角的戏份,其隐藏的目的就是取而代之女主角成为救世主,虽然这个痕迹不怎么明显,但是马特达蒙却能够一支针见血的点出来,这说明了什么,此人绝对是个创作类型的天才!

作为马特达蒙的好朋友,本阿弗莱克也不是个庸才,此刻一听马特达蒙的话,不禁竖起大拇指对自己的好友笑笑意思是:“高,实在是高!”

荣少亨深吸一口气,压抑住自己捡到宝的波动,说道:“你说的很不错,马特。你剖析除了这部戏里面的一个主题,人人都想当救世主——不过,很可惜,我已经决定了,这个角色让本阿弗莱克来演!”

“为什么?!”马特达蒙不明白,其他人也不明白。

“原因很简单,因为阿本的外形要比你俊朗的多,这是一部商业片,不属于艺术流派,无需演员有太深的演技或者内涵,我认为阿本很适合!”

“我不服气!”阿本看了一眼好友道,“你不能因为我没有阿本长得高大威猛就让我落选!”

荣少亨微微一笑,“或许我没有这个权力,但是我有这个资格!”

是呀,人家是大老板,绝对有这个资格。

马特达蒙显得很气馁,荣少亨又安慰他道:“不过你放心,我可以给你在这部戏里面另外安排一个角色,虽然发挥空间没有阿本的大,但是我相信你一定能够做好!另外,只要是金子就总会发光,你要对自己有信心,好好地等待时机!”

听荣少亨这么一说,马特达蒙的信心又抬头了,“好的,亲爱的荣老板,我会的,我要在这部戏里面演出一个精彩的马特来!”

“呵呵,我等你的表演——甚至,允许你抢戏,如果你有那种本事的话……”荣少亨意味悠长地说道。

数日后,当荣少亨带着一帮人马抬着乳猪拜神以后,大戏《生化危机》正式开机。

为了拍出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僵尸片,影片中的僵尸势必被重新设计,因为10年前的狰狞面目在今天已经不再具有当年的威慑力了。在这部戏中,荣少亨的设定是:僵尸们敏捷而超自然的强壮,他们对血液具有像鲨鱼一样的灵敏嗅觉,而且像狼一样集体行动。一个人一旦被僵尸咬伤并死去,会在瞬间立即转变为新的僵尸,所以僵尸的数量急速骤增。

为了打造出生动形象的吸血僵尸,剧组早已提前请来了前世曾因《肥佬教授》和《黑衣人》两次摘得奥斯卡奖的特效化妆师大卫?莱罗伊?安德森。安德森用了一周时间完成设计并组建了团队。为了真实表现出死亡和腐烂的外观,安德森研究了大量的法医书籍、犯罪现场照片和传统僵尸传说,详细了解到人体在死亡之后的数天、数周、数月后的腐烂特征,将僵尸的腐烂变化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非常苍白,有大量新鲜的血液;第二阶段是伤口潮湿,皮肤开始破溃,有很多瘀斑,大多是蓝色和绿色;第三阶段最严重,骨骼开始露出,伤口已经干涸,皮肤彻底剥脱并变成油黑色。根据这三个阶段,血液也有相应区别,比如在第一阶段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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