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2部分 (第1/4页)

不爽的脸。

说到打架,约翰尼普当然不是什么高手了,最多在酒吧发发虎威摔个酒瓶子磕人脑壳。不过也不是什么傻蛋,他也很横的在美国十三街区走过——当然,是和别人一起横。真的打起架来德普也能耍一套猴拳或者史泰龙在《洛奇》里面的怒火龙拳,但是这一刻他彻底被KO了。一来是他最近财政状况不足,没怎么吃饱饭,浑身手软脚软,就只一个地方还算坚硬;二来是因为他对金莎毫无戒心,根本没有想到对方会突然出手,也就丝毫没有防范之心;三来对着金莎这样的美女,德普的痞子精神得到充分的发挥,认为即使被她用脚踏着也是一种说不出的幸福,一句话可以总结——男人犯贱,就是这副模样。

说到德普一见金莎就发愣,其实不仅仅是因为金莎是美女,更让他心动的是金莎那与生俱来的气质。

12岁学会了抽烟,13岁就不再是处男,14岁品尝了**的滋味,15岁文身,16岁敢在超市里顺手牵羊,混迹江湖多年——或者说好莱坞多年的德普,见识了太多大染缸中的男男女女,无不是为了名利挤破头,有的女人更是堕落在好莱坞的边缘,都说这里繁荣,明星璀璨,可是又有谁知道在这璀璨的背后有多少肮脏和无奈?善于演戏的德普自小就有观察人的天赋,未来能被称谓好莱坞首屈一指的百变男星,也是这些天赋的辅助,因此他能够一眼就看穿一个人的气质如此。尤其是女人,他对此更加敏感和感性,所以才会对金莎一见即生好感。

可惜约翰尼德普难得纯洁一下的想法金莎并不了解,而他的气质更是嬉皮士与痞子的结合体,言行颇有神经质风范,顿时惹怒了金莎。于是德普一腔的热诚就被金莎这样给扼杀掉了。

看不到德普那让自己觉得可憎的面目,金莎才觉得好点,转头问荣少亨道:“亨哥哥,这个讨厌的家伙是什么人?”

“我不是什么讨厌的家伙,我叫约翰尼德普,你可以叫我是约翰尼,也可以叫我作德普,或者乘称呼我的外号,太空人,斗牛士,小钢炮……哎哟我的妈呀!”听到金莎的话,本来已经听天由命的德普也忍不住了,他说什么也不能让金莎对他有这样的看法,忍不住开口辩驳,但他话没有说完,金莎已经脚下用力,顿时将他的后面的话全给堵回肚里,而虽然伤不到他人。金莎这一脚却有点让他伤心,于是忍不住哀叫一声。

“闭嘴!我又没有问你,谁许你说话的?”金莎脚踩德普的同时更呵斥了德普一句。痞子男德普一腔情意得到这样的回报,不由满腹辛酸,委屈无比,叹息一声就不再说话了。

将这一幕从头看到尾,荣少亨除了目瞪口呆外做不出其他表情来了,他也曾想过多次德普和金莎相遇会是怎样一个情景,但他做梦也想不到居然是如此地具有戏剧性。

未来鼎鼎大名的好莱坞英俊潇洒器宇轩昂电眼迷死人不偿命的首席男星约翰尼德普,竟然像狗一样被一个满眼充满杀气的金发萝莉小太妹踩在脚下,说出去。谁信呀?!

看到金莎又将疑问的目光投向自己,荣少亨自己醒神失笑,有了德普和金莎,以后的日子大概是不愁没有热闹了。

对德普的惨状也看不下去了,荣少亨连忙说道:“好了,放他起来吧。他确实是叫德普,算是朋友,不要为难他了。”

听到荣少亨这么说,虽然还有点不情愿,金莎还是依言放德普起身了。金莎的脚一松开,德普马上弹簧般跳了起来,对着金莎展露了一个他认为自己最迷人的微笑,他想解释一下这一切的误会。

可惜金莎已经将他划入黑名单,根本就不给他机会,对他的热情,只是冷哼一声,马上就别过头去,连看也不看他了。

德普大感无趣,忽然想起一件事,马上将矛头对准了荣少亨:“老大,你刚才说我是什么?算是朋友?这叫什么话?我可是心甘情愿帮你跑前跑后唯你马首是瞻为你上刀山下火海精尽人亡万死不辞的小弟啊,你怎么能忘了呢?”说着德普已经是泪汪汪的模样。

荣少亨心中苦笑,德普这家伙实在是太爱演戏了,就这么一点小事他也能整得这么煞有介事,为免麻烦,他赶紧说道:“对,是我说错了,你是我小弟,好小弟。”

荣少亨的反应算是够快了,但德普还是不满意,继续抱怨道:“语气一点也不诚恳,完全是敷衍,哼,你以为我听不出来吗?我怎么会这么命苦,碰到你这样的老大?说到这里,为了一泄心头的郁闷,他忽然仰天叫了一声:”上帝呀!苍天啊!“

这一嗓子实在是太凄厉了。不仅荣少亨听得直皱眉头,金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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