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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大老板的荣少亨也明白这一点,于是就单独地给予了吴宇森与汤姆克鲁斯接触的机会,让他们一起针对剧本展开讨论。这一套方法果然有效,在双方探讨了几次以后,彼此都被对方的才智所折服,终于汤姆克鲁斯主动伸出手道:“吴宇森先生,很高兴能够与你合作”就此,玄霆动作大戏《碟中谍》正式上马。

吴宇森这边的情况好解决,毕竟作为导演,拍戏的机会多多,可是对于成龙,周润发,还有李连杰来说,荣少亨就要费脑筋去包装他们了。

来到好莱坞这么久,荣少亨深深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酒香也怕巷子深”,在美国不管你做什么卖什么都很讲究包装,讲究明星效应,要不然好莱坞也不会诞生让人侧目的明星制度,还有两千万明星俱乐部之类的东西。

可问题是不管是成龙还是周润发以及李连杰,三人在整个好莱坞的名气都不是很高。因此闯荡好莱坞就有些高难度了。

就拿前世的大哥成龙来说,别看成龙在整个亚洲厉害的比得了,一大批日本女影迷为他觅死觅活,还组成了什么“成龙不嫁团”。就是这样的大牌,以后到了好莱坞,还是要依仗好莱坞人的脸色。先是像猴子一样被人架着拍摄了几部成龙风格的动作片,美国人看了感觉还算GOOD,于是就继续拍摄这样的猴戏,并且每部戏中都要成龙向史泰龙同志看齐,玩一次搏命游戏。一开始成龙还认为是老外们看得起自己,后来年纪大了,玩不动了,人家直接变了脸色,告诉他——GOME OVER,滚回去吧!

而周润发就更得放下影帝的架子,先去跟人家学习英语,学的烂人家还笑话你大舌头,等你学好了,就四处屁颠着找人拍戏,好不容易逮住一个愿意投资的,去拍摄什么狗屁的杀手《血仍未冷》,整个剧本烂的要死,拍完这部戏,周润发直接从影帝降级到了烂演员的级别,直让人怀疑这是周润发出演的还是“马大哈”出演的,烂的让人无语。然后又拍摄了一部有辱华人的华探长角色,海盗头子角色,总之什么角色烂就拍什么。我们亲爱的影帝,就这样神奇地变成了去好莱坞拾破烂的“破烂王”。

比起成龙和发哥,“黄飞鸿”的化身李连杰干脆直接去给人家老外当配角,提鞋扮演毒品走私的大反派,最后被英明神武的美国英雄梅尔吉布森给干掉了——让很多李连杰的影迷在观看《轰天炮4》时,不禁大呼,飞鸿,你干嘛不是无影脚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李连杰在好莱坞跑龙套,简直是华语电影的一种耻辱和悲哀。

当然,这些都是前世已经发生过的事情,作为如今华语电影魁首的荣少亨无力去更改,但是现在不一样,荣少亨有实力为这三位华语影坛的巨星开辟一条新的好莱坞路线。

成龙和李连杰两人情况类似,都是走动作路线的,只不过一个嘻嘻哈哈,一个中规中矩,为此荣少亨采用了两个不同的巨星来配合他们拍戏。分别是成龙与史蒂文席格主演《燕尾服》,导演是安东尼;李连杰与尚格云顿主演《救世主》,导演是金毛约翰。为什么要这样搭配?很简单,第一,四人都是动作明星,让人一看就明白这部戏打的是动作牌,极其有效地吸引那些喜欢此类电影的观众。

第二,中西搭配,干活不累,既弥补了成龙与李连杰两人在好莱坞的人气不足,也提升了中西动作结合的难度。可谓一箭双雕。第三,导演安东尼擅长在动作戏中掺加搞笑元素,这与成龙的动作风格不谋而合;相反,金毛约翰以拍摄《铁血战士》出名,在电影中擅长部分科幻元素,而《救世主》更适合他。

成龙与史蒂文席格主演的《燕尾服》,还有李连杰与尚格云顿主演的《救世主》两部戏的投资预算出来了,成本都不算高,计算下来每部戏只不过才1500万美金,相对于汤姆克鲁斯主演,吴宇森执导的那部2500万美金的《谍中谍》,可以说是低了一半。

按照荣少亨的计算,就算这三部戏真的亏了,也亏不了多少——更何况分别有史蒂文席格,尚格云顿,还有汤姆克鲁斯三个金子招牌保驾,再加上如今玄霆娱乐强势的名头,按道理更应该小赚一笔才是。

即使这样下来总计5500万美金的投资还是让此时资金吃紧的荣少亨来说是一个不小的压力,基本上将已经将《肖申克的救赎》这部戏赚取的票房搭了进去。另外雷霆基金那边还从雷曼银行贷了一笔超过一百亿美金的款项,用来继续投资黄金和石油期货,每个月的利息就够一般的美国人幸福生活一辈子了。

就是在这样的高压情况下,荣少亨还要考虑为发哥开一部戏,开一部什么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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