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1/4页)

“不愧是相国,的确有一套!”母太后欣喜万分。

使不可能成为可能,这是吕不韦的拿手好戏。他可以说是最懂得“有钱能使鬼推磨”的人。

他连以收买手段使秦国人质从被秦军包围的赵都逃出这等难事都做得到,相较之下,在宫刑犯人的去势手术上动动手脚,这样的事情还算什么呢?

后宫本是男人止步之地,而母太后和太监的媾和却在这个环境之下展开!

成为王母情夫的嫪毐,开始掌握极大权力。在权势边缘的人应该多少知道如何使用权力,而嫪毐则是过去与权势丝毫无缘的人。

——这不是很有趣的事吗?过去跩得要命的那些人,现在却在我面前磕头如捣蒜,的确太好玩了……

这个假冒的太监,因初次尝到权势滋味而得意忘形。正由于是第一次掌握权势,所以滥权的程度令人侧目。

相国吕不韦把母太后硬塞给嫪毐,自知理亏,于是在各方面对他多所容忍,因此这个假太监的权力逐渐变大,甚至到了指挥整个后宫的程度。由于秦王年少,所以宫廷人事之权全为后宫所控制。君临后宫的嫪毐,开始左右官吏任免事宜。企求爬升的人频频出入他的府邸,大行贿赂,勤于奉承。他的府邸,用人达数千人之多,虽不及吕不韦,实际上已是秦国第二把交椅。

吕不韦被封为“文信侯”,嫪毐则得“长信侯”封号,并受封山阳之地,爬升为小诸侯。

卑贱出身的人总是卑贱,实在难以驾驭……吕不韦感到十分不快。不知天高地厚的这种人,实在无法预测会弄出什么名堂。搞不好,自己有一天会因他而受到连累。当时的秦经商鞅建立法治国家体制后,正由李斯极力统筹一应法律机构,连坐之罪极为严峻。在法律之前,连相国都不是绝对安泰的。

吕不韦深感后悔。要是知道事情会演变到这个地步,当时千不该万不该找这种人来担任替身,他想,不如由自己继续为母太后效劳。只要行事谨慎,应该不会出纰漏的。

《春秋战国——戈马钟鼓杀与盟》第四部分(8)

嫪毐的作风不知收敛,吕不韦不止一次为他捏把冷汗。

在未到不可收拾地步之前,非妥善处理不可。吕不韦认为应付这等事,再也不能拖延姑息。秦王正在逐日成长。在这之前,早熟的他也可能知道有关母亲的丑闻。知道后,他会置若罔闻吗?

台面化将是难以避免的事。

既然如此,开刀之事要越早着手越好。拖延的后果,由于秦王在政治认知上成长快速,很可能将此事诉诸政治手段解决。到时候,倘若秦王蓄意将辅佐人——这个他向来视为眼中钉的相国趁势去除,吕不韦岂不是会失去地位,甚至连生命都岌岌可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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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不韦决定举发嫪毐。

他当然不会由自己出面举发。拥有三千食客的他,可以指使的人唾手可得。

在举发之前,必须要有设想周到之部署始可。嫪毐一旦受审,由吕不韦推荐进入后宫这个事实一定会被揭发。更值得担心的是,以行贿手段伪装已执行宫刑这个大罪更会暴露出来。

因此,绝不可使嫪毐受审。

为此,吕不韦决定在举发的同时,让嫪毐知道他即将被捕,如此一来,他一定会在被捕之前发动兵变——即使嫪毐没有这个念头,我吕某也非使他如此做不可。这个假太监,现在已有发动数万兵员的能力。嫪毐在“镇压兵变”名目之下被杀,便一了百了。

吕不韦立刻制定计划,采取行动。

秦是严格的法治国家,举发要有确切证据。这一点并不是难事。

与嫪毐私通后,母太后生了两个孩子。未亡人身份的母太后当然不能公开生子。因此,母太后买通卜者,传出:

此地宫中对母太后大不吉利,应暂时移至雍之方向避邪。

雍乃国都咸阳之西,现在的陕西省凤翔县,当时有一秦国离宫。母太后到了该地生下孩子后,若无其事地回到咸阳宫殿来。

这两个婴孩就是活生生的证据。

——嫪毐乃假冒之太监,实际上并未受到宫刑。他和太后私通而生有二子,并且有废今上、拥其子为新王之企图。

有人如此告发。

诬告是重罪,因此,除非有很大决心,否则这等重大事件是没有人会轻易告发的。

另一方面,嫪毐接到如下通报:

与太后之关系及生有二幼子之事,均被查悉。秦王正计划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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