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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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只要说出去,就是一个20万元和一个官位的问题,非常的典型,非常的可怕,买官者和卖官者非常的可耻!

难道还能不是这样吗?对了,不是这样。当我听了慕绥新的录音自白之后,我觉得不是这样了。

他开诚布公地说:“我不了解,也不认识周伟。他没有直接找过我,是我原来的妻子的妹妹,他们亲属一帮人找到我,是一定要办,不办好像是天要塌,地要陷。这事我拖了半年多没办,说老实话,到现在我还认为我不想办。但是我毕竟办了,我要承担这个责任。我不想办的理由是什么,一个就是这个事情跟我毫无关系,我也不需要,从我做市长来说,我不需要,结果听了夫人,听了几个亲戚,他们无休止的一些工作吧,就抵挡不住,就把这事情给办了。我和组织部长打个招呼,他们就去调查,回来跟我说这个人不错,没有说不行。”

是的,点了戏就得有人去唱,而且还得唱好。

老慕接着说:“后来在家里见过周伟一面,谈得很不好,我印象不是很好。可是事情已经启动了,收了人家钱了,没有办法了,收不住了。这样后悔得不得了,我对这个事情,是所有受贿事件里最为后悔的一件,最为不应该办的一件。”

可怕仍然可怕,甚至更可怕,典型仍是典型,甚至更典型,只是我觉得,对于当事人来说,何止“可怕”、“可耻”几个字所能了得!因此我说“不是这样了”。

周伟并没有计较慕绥新对他印象不好,当他在北京住院的时候,仍然去看他,给他送钱,当时并没有求他办什么事,也不指望他今后还能继续帮自己的忙,因为他已经得了癌症。他送钱只是为了报恩。

他平稳而略带激动地说:“我当时就是觉得慕绥新曾经帮过我,而且我对他印象也不错,我上医院去看他,认为他回来当不了市长了,当时都讲他住院,肺癌大手术,整个肺都切除了,只剩很少一部分,回来之后可能就是一个维持生命,我去看他,从我个人内心来讲,他曾经对我很好,一种报恩心理。我去看望他,让他买点补品,给他留了1万美元。这个钱我还是跟人借的。当然我承受得了,只是当时手里没有。”

收到这个钱,老慕很感动。他错就错在了这里,总把送钱和收钱,看成是一种人情,而不认为这是一种纯粹的或者不十分纯粹的或者只是某种程度上的行贿和受贿。

慕绥新是个性情中人。

他在人情交往上办了一些糊涂的事,但是反思的时候却头脑异常清醒。慕绥新案的辩护人在法庭上

当机智的记者问他,周伟这个官是不是买来的时候,他回答得清楚明白、滴水不漏。

他是这样说的:“可以这样讲,这个官不是一个人能定的事情,他给我钱就能把官得到,是因为我犯了错误,从中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情。实际上想向共产党买官是做不到的。官是共产党管的,你要官只能向共产党去买,这是做不到的。但是通过贪官帮你策划怎么做,这是可以做到的。我是不是说清楚了这件事情?”

他最后向记者来了一个谦虚的反问。

他说清楚了,而且说得非常好。

但是,在专案组第一次谈话的时候,他却什么也没说清楚。

金寿桃

第二次谈话开始了。这次他没有抢先“发言”,以免陷入被动。他接受了第一次的教训。他事先做了充分的应对准备,等着办案人员询问他,然后一一给予回答,那回答将是巧妙而严密的,把所有的提问拒之门外。摆上羊角士,不怕马来将。到这时他已不是认识问题,而是态度问题了。第一次谈话他还是认识问题,说与不说是感到拿不准,还很痛苦。这次他没有痛苦了,态度非常坚决,是准备对抗和战斗了。

办案人员决定满足他的求战心理。他们问:“说说你与私营企业老板刘宝印的关系。”

他马上承认有关系,并且收了他一些钱物,但事后都由他女婿跟刘宝印结清了。女婿和女儿已经跑到外国去了,没有办法找来对证。

他知道刘宝印早就进去了,也知道刘宝印会说的,但让女婿跟他结清不就完了吗?

他认为这个回答和解释是最佳的,是全国通用粮票,在一般的谈话或生活会上,是很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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