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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样一些情况,笔者心里既酸涩,也有点犯嘀咕,想,倘若换成一个平民百姓,民警也能这样“不厌其烦”,忍辱负重对犯罪嫌疑人做好管教工作,那我们这个社会的狱政建设,就真是达到了一个极高的层次了!

附三罪犯档案:

郑道访 中纪委处理情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罪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刑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子郑勤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而被减刑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其妻高家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刘中山 中纪委处理情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罪名:贪污、受贿

刑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玉书 中纪委处理情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罪名: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刑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已于二○○三年十月被执行死刑。

反贪局专案调查“中国第一大款警察”

关庚寅

如果从1993年4月到2003年5月计算,林福久在任处长、局长的10年时间里,每年敛财500万元。也就是说,他的非法收入平均每天超过1万元!极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位疯狂敛财的警官在本单位还大力树立自己的廉洁形象,税侦分局办公室保存着一本《廉政登记簿》,专门用来记载林福久拒贿赂退礼金的“廉政事迹”……

在官员腐败的档案里,林福久的官并不算大,充其量不过是个副处级。可名声却雀跃而起后来居上,超过了许多位高权重的腐败“封疆大吏”;在官员腐败的档案里,林福久挣的工资也不算多,充其量不过1000多元,可他敛财5800万元,手段老到毒辣、如探囊取物,使所有的贪官望尘莫及;当然,在官员腐败的档案里,林福久搞女人也不算多,被发现的不过就两位,可他搞女人的诀窍,却可以给许多贪官当老师……

无疑,林福久的出名,从表面上看源于新闻单位对于他的“偏爱”;如果究其根源,这恐怕源于林福久丰富多彩的人生,源于林福久的三恋:恋权、恋色、恋钱;更源于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在严肃的法庭上,仍然执迷不悟,公然赤裸裸地宣称他少年时代的理想:一个是地位,我要争取比别人高;一个是金钱,我应该比别人多;其实他还有一个理想羞于启齿,那就是做了不说,在女人上,他也必须比别人好。无疑,这些都是他一生贪得无厌的真实写照。

本来警察的职业与千万富翁风马牛不相及。警察是法律的化身,是正义的代表,是人民的公务员;而千万富翁是财富的化身,是经济的宠儿,是物质财富的享受者。但是,这两个井水不犯河水、泾渭分明的职业,最后竟不可思议地统一在林福久身上,不能不说是对警察职业的一种嘲讽……

难怪,林福久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很遗憾地没有醒悟,还是没有发现《红楼梦》里的“好了歌”说出的一个真理: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子孙谁见了……

于是,他便开始千方百计地“恋命”,然而,晚了,一切都晚了!

2004年12月24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宣布对“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执行死刑的刑事裁定和执行死刑的命令。原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林福久犯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被依法执行注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庄严的公判会上,林福久大声喊道:“我冤枉,我都已经交代了,为什么还判我死刑?”临死之前,林福久为什么还大呼冤枉呢?

无疑,作为一个曾经的“执法者”,今天林福久呼天抢地也没有用了。但是,他临刑前的呼喊,无疑将凸现他在中国官员腐败档案里知法犯法者的丑恶形象,作为反面教员,林福久已经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千秋遗臭,万代唾骂……

建筑在沙滩上的理想

林福久曾直言不讳地对纪委调查组描绘过自己的少年心态。他说我小时候在农村就发誓:一个是地位我要争取比别人高,再一个是钱应该比别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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