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部分 (第1/4页)

“你相信吗?我宁愿她真是为了复国而来,若那时她真是想造反,便好了……”我移开了脚步,没有继续听下去。

我想起前些日子在小姐衣冠家下发现的紫金盒。

繁复雕花的盒子里,装着一件绣金凤和青狼的嫁衣,火红火红的颜色仿佛鲜血,领口缀满最美最大的宝石,华贵又隆重。

我将嫁衣的样子讲给阿达听,阿达偏着脑袋说,有点像边牧族人结婚穿的嘛,我见过。

走回自己的小院,阿达在厨房里做饭,好吃好喝在院子里跑跳着,唱着我教给他们的歌——

又是一季春来到,柳絮满天飘。

暖风轻扬桃花红了,榆钱串上了梢。

谁碰碎了翡翠桥,染绿了小村庄。

牧童换上了新衣裳,黄鹏也笑弯了腰。

这歌是很久以前小姐教给我的,那时我是那么羡慕她,觉得她既美丽又聪明,有好的身世,还有好的未来。

我曾无数次祈祷老天爷能让我重新投胎变成小姐那样的天之娇女,再不济也得是个小姐,不要是伺候人的丫鬓。

可现在,看着阿达和好吃好喝,我忽然觉得自己也很幸福。

轰轰烈烈惊心动魄总归不靠谱,平平淡淡安稳过日子才是真的。

抬头看天,屋外的阳光是这样的好,暖洋洋,金灿灿。

小姐到底去了哪里?现在和什么人在一起?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如果当初她选择不走,留下来和我们一起生活,又会过得怎么样?

又是我也会想,然而都是瞎想,都是“如果”

小姐,王爷,还有那个美丽的妖精,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一个传奇,还会有更多的爱恨纠葛、缠绵徘侧。

于我,于大家,那些又将是一个全新的故事了。

后记

终于完结了《午门囧事》系列的三本书,心中有很多话想跟读者朋友们讲,却又不知从何谈起。

那么,就一件一件来吧。

先说故事。

对于我自己而言,《午门囧事》的结局是一开始就注定了的,小乔姑娘不会留在古代,不会留在她穿越后的时空里;更不可能享受齐人之福,美男在怀,左拥右抱。

之所以写这个故事,起因非常简单:因为我看了太多女主角呼风唤雨,被一众天上有地下无的帅哥爱的死去活来型的穿越小说,心里难免别扭。我总想,凭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女主角呢?凭什么整个地球都是围绕着女主角转动呢?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么莫名其妙的爱,还如此缠绵悱恻呢?

基于一种“后青春期逆反心理”(自己胡诌的),我开始动笔写一个故事,写一个相对而言,普通一点儿的女主角穿越生活——不会吟诗作画,不会计谋军法,好吃懒做,胆小怕事,优点仅仅是小聪明,粗神经,以及一颗善良敏感的心。

我自己觉得,这是我身边很多女孩子的写照。

然后,像传统的典型穿越小说,我安排她邂逅了很多不同类型的帅哥。一开始他们都是对她很好很好的——对她另眼相看,为她做很多事,足以让女性读者们展开罗曼蒂克的幻想。

接着,在每部书的最后,我才点出——原来这一切不过是幻像,所有的浪漫和温情都是有组织,有预谋,有利可图的。

正所谓,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一如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再说下角色。

段玉同志,是个好王爷,心装家国天下,可惜感情实在太迟钝。

阮似穹大叔,成熟,稳重,清楚自己究竟要什么,姜还是老的辣。

然后重点说下陆子筝。

我知道有很多人会对当当哥幻灭,之前看评论,大家都觉得他应该是从头到尾爱着小乔姑娘,至死不渝,宁愿付出一切型的。然而事实恰恰相反,他才是城府最深的一个。

陆子筝这个角色,是我促使写完《午门囧事》的最大动力——为什么所有穿越小说里邪气的男性角色(非男一号),最终都要为女主角牺牲?为爱甘愿变成凡人?难道他们的命运就是炮灰、炮灰、再炮灰?

我决心要写一个到最后都坚持自己,不为任何人改变的男性角色——他用尽了自己的可以用的一切,算计了所有可以算计的人,放弃了本不该放弃的东西,赌上一生的幸福只为换回一个心愿。

对于我而言,如果故事的最后,是陆子筝因为小乔放弃了自己的愿望,那么这个故事就不是《午门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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