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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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以及江阴八十一日,民风本来柔弱的长江下游那些惊天地、泣鬼神的反抗,就是为了抵制这个辫子。那时的口号是:“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人!”江阴城陷落之时,带领全城居民浴血抗清的阎应元写下一幅对联:“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六万人同心死义,存大明三百里江山”。留不留辫子,成为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特别是民族尊严问题。

在一轮轮血腥镇压下,人们终于被征服了。这根辫子从此留在了国人头上,一留就留了二百六十多年,从当初一个被拼死抵制的东西,变成了中国历史传统的一部分。

从审美上说,这根起源于游牧时代、为骑马射箭方便而形成的辫子从未给初见者以美感:在头顶中间拉一条线,线前面的头发剃光,线后的头发留起束成辫子,活象英语里的“Q”字。到了鸦片战争,封闭的国门终于打开,外国人走进来也有部分中国人走出去,中国人这根独特的辫子一下成为焦点。

19世纪中期来中国的英国人灵里说:“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荒谬最奇特的民族:他们的剃发、蓄辫、斜眼睛、奇装异服以及女人的毁形的脚,长期供给了那些制造滑稽的漫画家以题材。”而在檀香山留学的少年孙中山,成绩极其优异,每次考试有人问:“谁第一?”便有人答:“就是那个长着猪尾巴的!”

辫子,和中国的积贫积弱一起,成为了中国人的耻辱。

剪辫运动,在清末必然兴起。最早的自然是太平天国起义,太平军因不留辫而被称为“长毛”;接下来是派出的留学生,因留辫而在国外受尽侮辱,有人愤而剪辫,以致清廷派驻海外官员的一大职责是严厉约束留学生剪辫;1895年开始,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海外成员开始剪辫,剪去辫子的孙中山摄影留念,形象十分潇洒;1898年1月,新加坡华人组织华人剪辫会,并登报倡议集体剪辫。

官方第一次开始讨论起辫子问题是1898年夏。维新运动中,康有为向光绪帝上书,直言建议剪去发辫。他把剪辫提到了维新、强国的高度,认为:“断发虽始于热地之印度,创于尚武之罗马,而泰伯至德,端委治吴,何尝不先行断发哉?”而且,俄国彼得一世的改革和日本的明治维新“皆先行断发易服”,因此,他请求光绪皇帝在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实施变革之际下令断发易服,以“振国民之精神”。

这个奏议没被批准,但剪辫潮流不可阻挡了。

1900年,新加坡华侨成批剪辫;1903年,在归国留学生带动下,内地有青年学生开始剪辫;1906年,新军里有士兵为了操练方便而剪辫,随即被制止;1910年,清末新政中组建的资政院第一届常委会开幕,一名叫罗杰的议员提出了《剪辫易服与世大同》的议案,接着,来自湖南的议员周震麟又提出《剪除辫发改良礼服》的议案,最后,两议案以大多数议员赞成获得通过。然而部分王公贵族激烈反对,有贵族言:“发辫亡,中国虽不亡,大清国亡!”1911年12月7日,在各地起义、独立声浪中风雨飘摇的清廷下旨,允许自由剪辫。

辛亥革命后,无数的人兴高采烈、满心痛快地剪去这条奴隶标志的辫子。有人事先选择吉日,点燃香烛,拜祭祷告祖先,然后庄重地剪除,把剪下的辫子烧掉。更有人联合多人同日剪辫,并燃放爆竹,举行公宴庆祝。一时间,剪辫的浪潮如风起云涌,迅速席卷大江南北。

然而这条辫子已存在了二百六十多年,也成为了历史传统的一部分,出于惰性或出于对这个“传统”的维护,不愿意剪辫子的人也有一些,一些激进者强拉别人剪辫,某些地方甚至还为此出过人命。

为推动剪辫,上海小南门内的群学会发起了义务剪辫活动,由受剪者自选发型,剪平头的一律免费;留分头的,请专业理发师来理,仅收费一角。前来剪辫的络绎不绝。有一个叫徐志棠的理发师采用奖励办法剪辫,他宣布三天之内来他这里剪辫的,不仅不收费,还奉送大肉面一碗,结果吸引了三百多人前来剪辫。此后,上海自觉剪辫逐渐形成风气。

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颁布了强制剪辫法令,孙中山下达的剪辫令里说:“今者清廷已覆,民国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涤旧染之污,作新国之民……凡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有不尊者以违法论……”

辫子,终于走到了尽头。新的、文明的生活风尚树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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