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1/4页)

有余。

综观奥巴马的竞选经历,不能不说是多方面因素的完美结合。从环境来看,2002~2004年,在经历了与拉什竞选的失败之后,奥巴马吸取教训、韬光养晦,努力以自己在伊利诺伊州议会的突出表现来挽回自己的形象。此举收效甚巨,奥巴马在州议会推动完成了多个法案的立法工作,小有名气的他开始获得同事与民主党党内人士的赞许。当就自己的竞选意愿征求他们的意见时,奥巴马意外地发现自己原来颇受欢迎。恰好这时候民主党和共和党之间的党派竞争愈演愈烈,谁能在参议院踢掉共和党人谁就能在民主党内树立威信。在这种情况下,党派斗争很容易冲淡党内矛盾,某些党内竞争所惯用的手段和话题一下子没了用武之地。对于处于弱势的人来说,“团结一致对外”总是一步冠冕堂皇的“缓招”。对于整个民主党来说,不管有没有经验,不管肤色如何,只要能把共和党拉下来就是党的好同志!这种混战场面当然是常常被诟病为“经验不足”的年轻黑人奥巴马所希望看到的。他能以党内积极分子的身份投入到其中而不必遭受类似“不自量力、野心勃勃”的党内指责。在竞争环境公平的条件下,奥巴马胜算就大了不少,毕竟他从政记录良好,没有什么对手可以利用的弱点,对手们拼得弹尽粮绝、奄奄一息之时,就是他横空出世之日。

正如上面所讲的那样,步入美国政坛的敲门砖是竞选,要在竞选中胜出就必须了解竞选的规则。2000年奥巴马挑战拉什的竞选失败从一定程度上讲是无视民主党内选举游戏规则的结果。民主党内的资深党员、政治名流都是既得利益者,如果每个初出茅庐的晚辈都去挑战老前辈的位置岂不乱套?这不仅会威胁到这些人的既得利益,更有可能影响民主党内的政治默契和苦心维持的生态环境,奥巴马若非有天大的本事,难逃党内阻力。可贵的是,他后来很好地吸取了失败的教训,2004年参选伊利诺伊州国会参议员,与其说是奥巴马的个人魅力发挥了巨大作用,莫如说是他巧妙地利用了党派斗争。在党派斗争成为主要矛盾的情况下,党内阻力就会相应地减小。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奥巴马的竞选团队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大卫?阿克塞罗德凭借优秀的竞选组织才能使奥巴马的竞选工作顺利展开,他为奥巴马制作的电视广告后来被业界称作经典。从奥巴马的国会参议员竞选到后来民主党预选乃至美国总统竞选,奥巴马身后的竞选团队不断扩大,招揽了不少知名的竞选专家和重量级新生代写手。没有他们的工作,奥巴马充其量只能算一个技艺高超的剑客;有了他们,一个承载了许多人梦想的希望才得以趋于实现。

再看奥巴马的运气。从古至今,凡成大事者皆有三分“诡运”,从美国的华盛顿到巴顿,从中国的刘邦到刘备,无一不是有点“神来气旺”的味道,奥巴马在这一点上很有相似性。试想一下,若不是爱丽丝?帕尔默、布莱尔?豪尔、杰克?莱恩等人“自断筋脉”,奥巴马何能顺利胜出,一路奏凯?(就连民主党人自己都承认,奥巴马和共和党的竞争并没有遇到太大的挑战)若没有2002年的两党斗争,以及美国政治僵腐的大环境,奥巴马这颗嫩芽什么时候才能出头?若非遇到了大卫?阿克塞罗德以及后来组建的优秀竞选团队,奥巴马单打独斗能撑多久?若当年民主党大佬没有相中奥巴马,让他在全国代表大会演讲,这位新生代政客的声誉能否提高得如此之快?有人说奥巴马是政治投机者,客观地讲,奥巴马的“政治投机”能力还需要加强,但是他的运气真的是一点都不差。

适宜新人崭露头角的政治环境、对选举游戏规则的良好把握、团队协作和不错的运气这四个因素之后才是奥巴马个人能力发挥的舞台。兼有黑白血统,让他谈及种族问题时可以直言不讳;受过精英教育,白人中上层赏识他;做过社区义工,下层民众信任他;有勤勉的议会立法记录,选民支持他。要论可选性,奥巴马可能略输两党多位对手,但美国的政治机器可以给这个年轻人在总统位置上成长的机会,美国人负担得起这个希望的代价。这一切结合在一起,让奥巴马似乎成为了一个必选项。

三、拨云见日:我为一个更完美的联邦而来(1)

2004年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之后,奥巴马就成为了媒体红人,被圈内政治记者看好,认为他参选总统是迟早的事。但是直到2005年1月,

“总统”这一职位在奥巴马看来仍然是可望而不可及。奥巴马年轻得让自己都觉得没什么底气。可就在这个时候,一系列对美国的“利空消息”,反倒成了奥巴马的“利好”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