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 (第1/4页)

是增进了男女两性之间的了解与沟通,而是将两性的距离加大了。

麦金农和德沃金共同起草了一项《市政府法令》,法令允许性暴力行为的受害者对淫秽品的作者——“对罪行负有间接责任者”——提出起诉。这项法令草案一开始没有被批准。在1989年至1990年问,在美国的印地安那波里,地方权力机构批准了一项法令。这项法令规定,妇女在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提起诉讼:第一,在她们被胁迫制造淫秽Se情品时;第二,当她们被胁迫观看淫秽Se情品时;

第三,当她们是某项侵犯的受害者,而这项侵犯是淫秽Se情品所导致的直接后果时;第四,公开制售淫秽Se情品是对妇女公民权的侵犯。

这项法案一出台,马上引起激烈的辩论,法案的主要反对者是“女权主义反检查制度行动力量”(The FeministAnti…Cen…sorship Taskforce,简称FACT),其代表人物有戈登(LindaGordon)、米丽特(Kate Millett)、理奇(AdrienneRich)和罗宾(Gayle Rubin)。罗宾指出,在这个问题上有两种倾向,一种是坚决批判对女性性行为的各种限制和压抑;另外一种是赞成保守的反性的观点。

她本人当然是前一种倾向的支持者。(Bac…chi,211)她们担心的是,持保守反性观点的人会不知不觉落入道德派的陷阱,限制了女性对自身的性欲与快乐的追求;反对法案的理由还有担心它被保守派右翼用来审查女权主义观点及出版物,为传统的家庭价值辩护。罗素早年也表达过对女权主义者陷入道德派陷阱的担忧,他说过:“最初,男女平等所要求的,不仅涉及到政治问题,而且也与性道德有关……那些争取妇女权利的先锋分子是一批极为严厉的道德家,他们希望用以前束缚女人的那些道德锁链来束缚男人。”(罗素,第64页)对于这种担心,德沃金作出的反应是:如果说反淫秽Se情品的法律是带有检查制度色彩的法律,那么为什么反种族歧视的法律就不算是带检查制度色彩的法律呢?巨大的争议使得反对淫秽Se情品运动进展缓慢。麦金农和德沃金被攻击为性别本质主义者,把性别的概念当成了跨文化和超历史的普遍适用的概念,为不同阶级、种族、民族和不同性倾向的妇女不同经验强加了一种错误的统一性。

在这里,女权主义者遇到了一个两难命题: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不应当禁止淫秽Se情品的生产;作为一个女权主义者,又应当禁止淫秽Se情品的生产。有人提出,女权主义不应当“自我检查”,同时也不应当允许别人来检查自己。既要反对“麦卡锡策略”,也要批判维多利亚时代女性的非性化(asexual)价值观。

女权主义者瓦兰斯(Elizabeth Vallance)就曾说过这样一段深思熟虑的话:“我越来越倾向于这样一种观点,那就是,如果你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你将很难从理智上认为禁止淫秽Se情品是有正当理由的。”(转引自Bacchi,第203页)持有反对禁止淫秽Se情品观点的女权主义者认为,美国淫秽出版物检查委员会的报告夸大了淫秽出版物的有害后果,过于强调了淫秽出版物对于针对妇女的暴力的潜在影响力。她们提出的主要争论点是,应不应当对有暴力内容的淫秽Se情品和无暴力内容的淫秽Se情品加以区别;将淫秽与Se情加以区别。

有一种较为精细的观点,将淫秽出版物与Se情出版物加以区分。

调查表明,前者得到负面评价;但后者得到正面评价;有暴力内容的淫秽出版物得到最负面的评价。(Senn,1990年)反对禁止淫秽Se情品的女权主义者指出,有调查表明,接触暴力淫秽出版物和影视作品基本上不会导致针对女性的攻击性或反女性的性想象和态度。在接触淫秽出版物与对女性的态度之间没有任何关系。除青少年之外,被认为易受淫秽Se情品影响的是潜在的性犯罪者,淫秽Se情品会导致这些人犯罪。但一项对在押性罪错者同其他犯人及普通人的对比研究表明,接触淫秽Se情品对这三组人的影响并无差别;犯罪与否的差别倒是更多地取决于年龄、教育和社会经济阶层的区别。有人指出,淫秽出版物问题的最初提出是出于道德动机。虽然现在更多的人是从女权的角度提出问题的,但它仍是一个道德问题,只不过在现在的提法中,科学和科学家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们创造出一个神话,即淫秽出版物与暴力的因果关系的神话。(Alti…more,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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