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部分 (第1/2页)

高度概括他说,这两个对象最大的区别在于:在西方,与性有关的论争常常围绕着正确与错误,正常与反常,善行与罪恶而展开;在中国,与性的地位有关的却是重大与渺小,崇高与羞耻,上流与下流的问题。在西方社会中,性处于对抗之中——压制与反抗,正常与病态,罪与非罪的对抗;在中国社会中,性被忽视,性在重要与不重要,崇高与低下,浩然正气与鬼魅邪气之间属于后者。早有不少学者论述过西方是罪感社会,中国是耻感社会的观点,很有道理。在性的问题上,西方的宗教或意识形态会告诫人们,什么样的性行为方式是罪恶的,不要去做;而中国的传统伦理或意识形态会宣称,性是可耻的,要把它节制到最低限度;要背着人悄悄去做,不要把它挂在嘴上;这种兽性欲望虽然人人都有,但是比较高尚的人比较能够克制它,最高尚的人最能克制它。

西方与中国在性问题上的差异至少为双方分别造成了两类后果:在西方,反面的后果是,人们受到判定行为的正确与错误的规范的“凝视”,要担心的事情很多——担心没有性高潮,担心没有正确的体形,担心性倾向不对头等等,动不动要去求助于心理医生;正面的效果则是,一方面有压制,一方面有反抗,真理越辩越明,于是女人争得“女上位”的权利;同性恋争得结婚的权利;虐恋的爱好者争得在密室中得到特殊服务的权利;性学家公开宣布同雇用他们做研究的政府的初衷大相径庭的调查结果——Se情材料不但不会导致性犯罪率上升,还会降低性犯罪率。

在中国,正面的后果是,由于性受到忽视,人们的“自我”反而趁机处于自由、散漫的状态之中,Kou交肛茭随心所欲,不但没有旁人来管,自己内心对这类行为也无焦虑感;没有高潮就没有高潮,也不用去看医生;反面的后果有两方面,一方面由于性被视为低级下流之事,不少人屈从于残存的兽性,遂自甘堕落,做出不少苟且的勾当,做时不免心怀愧怍,倍感羞耻,痛恨自己的“本我”;另一方面有少数高洁之士克服了可鄙的淫欲,达到了崇高境界,让心中充满浩然正气,所念全是国计民生之事,但却被人视为“假道学”、“伪君子”,也平添了不少烦恼。

我把西方与中国在性问题上的差异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有对错界定与无对错界定的差异。在西方,某种方式的性行为会被定义为正确或错误,例如,异性恋正确,同性恋错误(违反自然的犯罪);荫道交正确,口淫错误;能导致生育的正确,不能导致生育的错误(如手Yin);等等。中国人关注的不是正确与错误的界定,而把关注的重心放在节制性欲上,讲究中庸之道,讲究慎独,讲究过犹不及,讲究存天理灭人欲。西方历史上有人曾因同性恋活动被判死刑,中国人在清末却以“狎玩相公”为寻常享受。在西方,不少的人对某类性行为或对性欲、性快感本身怀有罪恶感;而在中国则应当对荒淫无度怀有羞耻感,而不是犯罪感。

第二,有焦虑感与无焦虑感的差异。福柯讲得最多的是宗教忏悔仪式中要求人们坦白一切与性有关的思想、行为、罪恶这一历史事实。人们由此对性问题产生了大量的焦虑。中国的情形明显不同:没有什么普遍信奉的宗教,几乎可以说是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民族。基督教为西方人在性方面制造的焦虑感,在中国人这里很陌生,因此可以说中国人在性的问题上相当的纯朴混沌,没有太多因负罪感引起的焦虑感。

第三,有激烈反抗与无激烈反抗的差异。西方人由于在性问题上过于焦虑,就有激烈反抗,正如福柯所说:“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阻力。”(福柯,第93页)中国人由于没有焦虑,也就没有反抗。西方人的反抗表现为走极端——越是感到焦虑的事,越要去说,去研究,去表现,所以西方有那么多关于性的研究、治疗;有那么多文学、艺术、影视传媒在表现这个主题。在中国,性这一主题的表现相对要少得多。

第四,有权利感与无权利感的差异。西方人以为自己的性权利被压抑、被剥夺了很长时间(这种想法不一定对,正如福柯分析的),所以在性问题上带有造反者和反抗者的狂热感、正义感和权利感,搞起Se情品、卖淫。同性恋和各种变态性活动来显得气壮如牛,好像在搞革命(确实也有人管这叫性革命),好像在夺回被人抢去的权利。中国人在性上没有被剥夺感,所以也不会有反抗的热情和正义感,更没有权利感。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性的欲望是个小小不言的隐私,不登大雅之堂。西方人在开放淫秽Se情品市尝卖淫合法化、同性恋合法化问题上争论得如火如荼,风起云涌;中国人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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