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部分 (第1/4页)

△《历代内侍考》·十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毛一公撰。一公字震卿,遂安人,万历己丑进士,官至给事中。其书取古来阉寺事迹辑为一编。自春秋及宋,以时代次之。各序其善恶而加以论断,大旨褒少而贬多。一公,天启末苏州巡抚一鹭之兄也。一鹭党魏忠贤,事具《明史》。

其兄此书,傥亦有为而作乎。

△《友于小传》·二卷(兵部侍郎纪昀家藏本)

明纪廷相撰。廷相字柱石,献县诸生。是书成於万历甲申。前有《自序》,称孝友皆天性,而人情日薄,往往知爱其亲而不推其爱於兄弟。故摭拾旧迹以感发其彝良。不录帝王之事,分位殊也。不录圣贤之事,亦不录奇行异节舍生蹈义之事,不强以所不能也。分二卷。上曰《循常》,下曰《处变》,皆士庶人家庭细务。末有其子尧卿《跋》,称族有阋墙者,托词避暑,借其书室,日日挥汗录此编,竟愧而复睦云。

△《明十六种小传》·四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江盈科撰。盈科字进之,号绿萝山人,湖广桃源人,万历壬辰进士,官至四川提学副使。是书采辑明代轶事,分四纲十六目。一曰《四维》,分《忠》、《孝》、《廉》、《节》四目。二曰《四常》,分《慈》、《宽》、《明》、《慎》四目,三曰《四奇》,分《隐》、《怪》、《机》、《侠》四目。四曰《四凶》,分《奸》、《谄》、《贪》、《酷》四目。大抵委巷之谈。《自序》曰:因阅国乘,摘出三百馀年新异事者,妄也。如方孝孺之灭族,由杀蛇之报,国史安有是事哉。其分配诸目如薛瑄入《节》类、于谦入《廉》类、姚广孝姊入《隐》类,亦往往无义例也。

△《夥壤封疆录》·一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明魏应嘉撰。应嘉,兴化人,万历戊戌进士,官至兵部左侍郎。是书前有应嘉《自序》,称取刘方壶所胪列未尽者,具名於左。皆天启中诸臣之不附魏忠贤者也。其词狂谬之甚。所列执政一人、司礼大珰一人、部堂五人、卿寺三人、翰林七人、台谏十六人、部署二人。书后有《跋》,不知何人所作。诋应嘉为京、卞、惇、确。然应嘉依附奄党,代为抟噬。观其《自序》,殆不知世有廉耻事,实京、卞、惇、确之所不为者也。

△《东林点将录》·一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明王绍徽撰。绍徽,陕西咸宁人,万历戊戌进士,官至吏部尚书,事迹具《明史·阉党传》。其书以《水浒传》晁盖、宋江等一百八人天罡、地煞之名,分配当时缙绅。今本阙所配孔明、樊瑞、宋万三人,盖后人传写佚之。卷末有《跋》,称甲子乙丑於毗陵见此《录》,传为邹之麟作。所列尚有沈应奎、缪希雍二人,与此本不同。盖其时门户蔓延,各以恩怨为增损,不足为怪。又称许其孝、陈保泰、杨茂春、郭巩四人后列逆案,不知何以厕名。或作此书时,四人尚未附忠贤耶。阎若璩《潜邱札记》亦有《与王宏撰书》曰:“顷闻《点将录》果出贵乡王绍徽手否,先生以此书实出阮大铖。王偶失阉欢,谋所以解之术於阮。

阮授以此书,而王上之,而世遂以名之。细思之,殊不然。儿时读《点将录》,记没遮拦穆弘乃大铖,岂有自作此《录》而窜入己姓名者”云云。则当时已传闻异词。然崇祯钦定逆案,以此《录》属之绍徽。於时公论方明,谅非诬蔑。《明史》本传亦以此书属绍徽。然则辗转传写,虽或有窜改。其造谋之人,要终不能以浮词他说解也。

△《东林籍贯》·一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不著撰人名氏。所列北直八人,南直四十一人,浙江十一人,江西十六人,湖广二十人,河南七人,福建五人,山东十三人,山西十五人,陕西十八人,四川五人,广东、云南、贵州各一人。其北直郭巩、陕西薛贞,后皆名丽逆案。是又当考其究竟,不当以一时之记录为断矣。

(案:此书及《东林同志录》、《东林朋党录》、《天鉴录》、《盗柄东林夥》皆天启中书。其作者虽不可考,要皆万历时旧人也。今附诸魏应嘉、王绍徽后,从其类也。)

△《东林同志录》·一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不著撰人名氏。题下注曰:“续点将录。”所列《政府》韩爌以下六人,《词林》孙慎行以下十九人,《部院》李三才以下五十七人,《卿寺》顾宪成以下七十三人,《台省》魏大中以下七十六人,《部曹》王象春以下四十一人,《藩臬郡邑》顾大章以下二十六人,《赀郎武弁山人》吴养春以下二十一人。

△《东林朋党录》·一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