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1/4页)

是岌岌可危。�想发不义之财的网站、患有“信息饥渴症”的商家、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黑客、永远也把握不了的身边人,让我们的隐私无处藏身,而网络正是他们廉价而又便利的“舞台”。有一句古老的谚语:“相信上帝,但别忘了锁门!”网络时代,看来我们还得拉上窗帘。�当然,也许所有的措施都不是那么保险,因为隐私的偷窥者无处不在。比如记者有个朋友某天在大街上去了一次公共厕所,一个小时后他尿尿的照片就出现在某色情网站上了。而他还得烧香拜佛感谢那位用手机偷拍的仁兄:没有把他的脸也给照进去。�

还有谁是“隐私交易”的幕后买主?

看完前文的故事,我想每一个人恐怕都和林小姐一样,“有点恨网络”了,都在义愤填膺地想:这些无聊的人“怎么可以这样”?不错,这些人是该予以谴责。但是,当我们在指责他们的时候,有没有把目光投向自己?�是的,我们再简单地想一想:自己有没有在网上心安理得地浏览过各种偷拍的相片?有没有想过如果被偷拍的人是自己,还愿不愿意拿到众目睽睽的网络上来展览?有没有在无意获得某些人的隐秘资料后就兴奋不已?有没有把别人的隐私经历在网络里很有“成就感”地传阅?�窥探他人隐私的各种帖子之所以在网络里大行其道,原因正是我们每一个人在网上支撑起了这个需求的“市场”。因为我们喜欢看偷拍的照片,于是有人去拍了;因为我们喜欢听别人的“地下故事”,于是有人去挖掘了。往往我们成为隐私窥探的受害者的同时,也成了造成他人伤害的制造者。�很多时候,那些人仅仅是为了满足一下表现的欲望,而我们却在迎合。你忘了吗?你在浏览完一张偷拍图片、一篇揭露隐私的文章时,想到的不是对发这种帖子的人群起而攻之,而是在评论里留下“好!”“精彩!”“顶!”等等的赞叹,你不知道这简简单单的几个字给了那些窥视者多么大的精神动力。�最后,我们不要只忙着去埋怨那些居心不良的人,如果不时刻想着要去尊重别人的隐私,自己也就成了偷窥别人隐私的“刽子手”。比如在国内某贴图网站上,先是有人窃取了一个女孩的照片,有网友看到了,觉得这个女孩长得太漂亮了,心想要是自己的女朋友多好啊!于是就把照片转载到另一个网站上,标明是自己的“女朋友”,并且为了证明“所言属实”,就把在网上搜索来女孩的地址等资料一起写在帖子里。然后在众多的观看者中,又有人认为这女孩该是自己的“女朋友”,照片又转载到别的网站,又千方百计弄来有关女孩的更多资料……周而复始,最后这位在大学读书的女孩连宿舍电话都被公开,不知情者还真以为她有若干个男朋友。�如果要问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窥探他人隐私的事发生,我们只能回答:很不幸,在传统观念里,我们并没有认为这么做是很不道德的,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并没有拿道德去规范它。当然,窥探他人隐私不仅是我们中国人,恐怕也是人类相袭千百年的陋习。“好奇”、“探秘”、“求知”是人类的本性:“知己知彼”、“掌握第一手资料”、“先发制人”,符合人类的进化生存观念。但是,我们需要的是检讨我们自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哪怕他是一个刚懂事的孩子,但我们的父母从不这么看。小的时候,我们的日记要被偷看,信件要接受他们的检查。有时候甚至是在他们的命令之下自己把隐私送给他们。可怜天下父母心,他们生怕自己的孩子走上歪道,却从没想过自己的行为同时会给孩子留下第一道阴影:他们没有了表达的安全感,只有退而把一切压抑在心里,这种压抑使得他们日后变得内向了,不善表达了,甚至也喜欢去窥探别人的隐私了。�

等我们长大了,交朋友了,我们认为的友情是要亲密无间,是要毫无保留。如果有一个人说:“我可以把心挖出来给你看!”我们居然也会拍掌叫好。我们忘记了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在私事上,他拥有不让你知道的权利。我们的《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曾把“隐私”解释为:“不可告人的坏事”,直到现在,虽然我们不再这样定义,但这两个字在朋友间却最难说出口。不信,你试试,十有八九是得到这样的回答:“装什么蒜?”或者“对我还藏着掖着呢,你够不够朋友?”�在谈恋爱的时候,西方有句谚语“永远不要相信接吻不闭眼的人”,我们却喜欢伸长脖子,把眼睛睁得最大。我们希望把对方从里到外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以此来确定我们的安全感。�等到结婚了,伴侣就会心安理得地翻看你的东西,你的手机来电时他(她)会毫不犹豫拿起来就接,可以随意查看你手机里的信息。如果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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