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 (第1/4页)

保罗很喜欢轻功,也练的最勤快,作为一个看《超人》《蜘蛛侠》长大的年轻人,没一个不向往那种在城市飞翔的感觉,问题是东京城简直是个不夜城,就这么穿房跃墙飞回去,实在太惊世骇俗了,因此只能慢慢逛回去。

哼着歌穿过小甜水巷,拐到了瓦子巷,前面不远就要到得胜桥了,瓦子巷居住着不少教司坊的歌妓,因此灯火彻夜不歇,还有不少卖点心的,卖狗肉的,卖酒的,卖蛋炒饭的,卖云吞面的的摊子,总要到天色放亮才会收摊。

从下午做到晚上,铁打的人也吃不消,虽然他吃了些俏丫鬟弄的羊羔茯苓羹,到底不解饥,走了这么一会儿,肚子咕噜咕噜叫了起来,四周看了看,便在一个炒饭摊子上坐了下来,正在打包几分炒饭的一个丰腴女子想是认识他,还对他抛了个媚眼儿。

肚子虽饿,可这色却是吃饱了,这时候想勾搭他,非天仙不能,何况眼前这位,虽然谈不上丑,可跟漂亮却毫无关系,尤其是那眼睛,是保罗最不喜欢的单眼皮,还有些三角,偏还学人勾魂,弄得他差一点没胃口,转头不去瞧对方,对低头炒饭的老板喊了句,老板,来份炒饭。

这炒饭的历史可悠久,相传隋朝越国公杨素爱吃碎金饭(蛋炒饭),后来隋帝下扬州,把碎金饭带去扬州,后经扬州历代名厨改良,成为招牌主食,尤其以“清蛋炒饭”“金裹银蛋炒饭”“月牙蛋炒饭”“虾仁蛋炒饭”“火腿蛋炒饭”“三鲜蛋炒饭”“什锦蛋炒饭”等著名,是南食中极为出名的。

那丰腴女子依旧不走,拎着食盒扭着腰肢窈窈走到他身边,掩着嘴儿轻笑,“小哥儿,奴叫芙蓉,咱们可在胭脂河街见过……”

胭脂河街就是大相国寺山门前的一条街,是个烟花圣地,据说歌妓们的用的胭脂染红了河水,因此得名胭脂河街,那儿也有不少出名的歌妓,譬如东京小八艳,就有三个在胭脂河街住籍。

皱了皱眉,保罗想起自己好像有段时间专门泡胭脂河街的,后来勾搭上了阿蛮香香她们,便不怎么去了,只是,眼前这位,自己再怎么瞎眼,也不可能去勾搭啊,脸盘子像胡饼,三角单眼皮,屁股倒是硕大,可腰肢起码有霍蓉娘两个粗,真真是,超级妙人儿,怕有独特嗜好的才喜欢。

“这位娘子……”

“奴还是处子之身呢。”自称芙蓉的女子“妩媚”一笑,让保罗背后流了几滴冷汗。

说话间,手脚极快的老板已经炒好了一份香气扑鼻的蛋炒饭,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端着蛋炒饭到了保罗的桌旁。

“公子,您的蛋炒饭。”声音酥脆,居然是难得的女童音,端着盘子的手上虽有些油渍,手型却修长、美丽且有力,尤其虎口处,还有些老茧,想是常年颠勺子长出来的,保罗抬头一看,眼前少女皮肤虽略黑了些,却胜在健康活力,满头乌丝盘在头顶用青布包着,一双灵活的大眼镶嵌在鹅蛋脸上,是个极美的小姑娘。

顿时,保罗就生出了亲近之心,他有位前女友,便是在中餐馆打工,也是个活泼的大眼睛姑娘,也是这般皮肤微黑,他常常故意笑着叫她朱古力姑娘,一时间,有些恍惚,不知身在何方,似乎所有发生的这一切,变得不清晰起来。

“小骚蹄子……”那芙蓉女子看保罗神魂颠倒的模样,顿时就把脸拉长,下巴都快拉到鼓胀的胸脯上了,“炒饭还想着勾搭男人。”

那黑皮肤少女脸上微红,端着蛋炒饭便要放在满是油渍的桌上,保罗爷还魂,又怜香惜玉起来,“姑娘怎么一个人在这儿掌柜?好生辛苦。”说着起身,伸手接过那盘蛋炒饭。

弹指间,异像突起,图穷匕现,一把黑黝黝毫无反光的匕首宛如从时空裂缝中变了出来一般,悄无声息地,刺进了保罗怀中,黑皮肤少女羞涩的笑变成了讥讽的笑,低声说:“去阎罗王那儿别做了糊涂鬼,我叫阎落落,别人都叫我蛋炒饭。”

一瞬间,保罗这才明白,这自称叫蛋炒饭的少女虎口上的老茧哪儿是颠大勺颠出来的,分明是常年握着匕首苦练,刚才那一鬼魅般的一刺,怕是不知道苦练了几万甚至几十万次,才有这番威力。

芙蓉女吓得一把扔掉手上的食盒,油光饱满的米粒撒了一地,啊的一声尖叫,惊起野鸳鸯无数,愣是把这瓦子巷几个偷情男子吓得成了不举之人,远处几个摊子上客人和摊主也都吓得跑光了。

“喔”一声响,芙蓉女的尖叫宛如打鸣的公鸡被一刀割断了喉咙,留下半截尖叫,却是蛋炒饭另外一只手袖中弹出一把短剑,一剑挥动之下一道血痕好像狰狞的地狱之嘴般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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