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1/4页)

江远那边沉寂了很久,才回了一个字:哦

王思康不想和他在这件事上交谈太多,于是转移了话题:重生之狼师我看的差不多了。

王:你这篇文写的很不错,感情线和剧情线都很有吸引力。只不过师和狼,这个如果不看后文的话,很容易会被误解成人和兽。最近查的严,这种题材很不保险,所以你要在前文先预告一下,小心不要被举报。

远:/狂汗但是这篇文严格意义上来说还是人和人的

王:嗯我知道。

王:重生之狼师,比较适合发在*。

远:嗯……觅珠?

王:如果你发表之后签约,那就只能在*写了。除非你以后混成大神了,那你可以只签书不签人,那这本就只能先搁置了。

远:嗯……我今天仔细想了想……我还是不要去发表了……

王思康推了推眼镜,眼里露出几分不解,他回道:为什么?

江远坐在电脑前简直欲哭无泪,他也是不久前才想起来自己网上和合同上的这些文全都是买断,如果他要用自己的名字发表,这是违约而且违法的行为。如果他想要用自己的名字发表一篇文,除了自己写,那就只能找枪手了……

可是枪手?

仔细想想,买下别人的作品然后套上自己的名字就为了发表一下,这事儿真是不怎么靠谱也不怎么有趣。

他只是为了不让自己的谎言被吾王拆穿,欺世盗名这种技术活,还是算了吧。

远:发表挺麻烦的,我还得注意更新,我也不怎么在意别人的看法,我就安安心心的当我的硬盘党吧。有你的肯定就已经很不错了。

#最重要的是,这些东西也不是我写的qaq#

王:嗯,这是你的事,如果你不喜欢,那就不要发表了。

他说完又点开了桌面上的另一篇文。

《朱砂烙印》

作者:昏黄

王思康推了推眼镜,问江远:总裁,你的笔名叫昏黄?

江远被这个信息吓了一跳,模棱两可的回道:嗯?

王思康给他发了个截图。

王:'图片'总裁这笔名有什么意义吗?

江远抬手抹了一把冷汗,心里一边痛骂这个‘昏黄’的作者一边回:哦没什么意义,就是随便起了一个。

王思康丝毫没有起疑,他只是打开了另外一篇文看了两眼,然后又点开了最后一篇。

他打算把所有的文名和开头看一看,研究一下江远的风格。因为他觉得《觅珠》和《重生之狼师》这两篇文的行文风格实在太不相似,只好再看一看其他的文是什么样。

第四篇的文名叫《暗修》,讲的是一个魔修吧应该,开篇是倒叙,先是描写了一段惊心动魄的追杀场景,然后还没有看到最后的结果,内容就已经十分自然的跳到了主角的青年时代。

王思康闭着眼,缓和了一下酸涩的眼睛,过了一会他睁开眼往下看。

主角在青年时是一个心性极好的人,偶有一天他回家吃饭,却吃到了一条毒鱼。正好这个时候,在这个本来荒无人烟的地方路过了一个魔修,他以救下主角全家为代价,让根骨上佳的主角拜他为师。魔修在主角的身上下了数种禁制用以让主角为他是从,从此主角被逼着踏上了一条魔修之路,再也回不了头。

这文的风格很写实,而且文笔老辣,开头的场景王思康看着很容易就能想象出画面,这又和之前的三篇文绝不相同。

最后一篇文的名字是《逆行》。

王思康刚想摘了眼镜揉一揉眼角,却撇到了名字的下一行——

作者:春|色三分

王思康愣了一下,他又截了个图给江远。

王:'图片'总裁,你有两个笔名?

他这个时候心里稍微带着点疑惑,不明白这是个什么情况。可江远那边很快发回消息,甚至还没给他深想的机会。

远:哎?这一篇似乎不是我的?

远:哦,这是我一个朋友的。可能被我搞混了发给你了,我发给你几篇?我记得是四篇。

江远回完信息之后忍不住又抹了一把冷汗。幸亏他刚刚看到王思康第一次给他截图的时候就猜到了后面还会有突发状况,所以他是先看了一眼自己的发件箱,看到有几篇之后,又把这些文全都翻出来看了看,发现还有一篇文后面也缀了作者名。于是多么机智的总裁,就这样想好了腹稿。

#被拆穿也毫无压力##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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