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部分 (第1/4页)

国内每年交易二十先令及二十先令以上的价值的交易通常所需的金银的数额。如果超过了这个总额,那过剩的部分,既不能行于国内,又不能输往国外,结果,会马上回到银行去,兑换金银。得钞票的人民,立即觉得他们所有的钞票,超过国内交易所需。他们既然不能把纸币送往外国,当然,马上会持向银行,要求兑现。因为,过剩的钞票,一经换作金银,输往国外,很容易就有用处;在钞票还是钞票的肘候,却一点用处也没有。总之,过剩的额数,将全数回到银行兑现,如果银行对兑现表现困难或迟缓,回到银行去的钞票,还会更多。由此而起的惊疑,必然会使兑现要求,更紧张起来。

各种企业的经营,都少不了经费。房租、用人、办事员、会计员等的工资,在各种企业中都是不可少的。除了这各项,银行特有的费用,可分为两类:第一,金柜内,常须储存无利息可得的巨额货币,以应付持票兑现的不时要求。第二,因应付不时要求而将干竭的金柜,须时时补充。如果,银行发行纸币过多,超过国内流通的需要,不能流通的过剩的额数,不断转来兑现,在这情况下,银行的金柜,不但要按纸币过剩的比例增加储存的金银,而且要按更大的比例增加储存的金银,因为纸币的归来,其速度比发行过剩额的扩大快得多。所以,银行第一项特别用费的增加,不仅要按非得已的兑现增加的比例而增加,而且要按更大的比例增加。此外,此种发行过度的银行,虽应有较充实的金柜,但其金柜的干竭,却一定比在发行谨慎的情况下快得多。因此,对于金柜的补充,常须作不断的加紧的努力。但这样大量不断地由金柜流出来的铸币,不能在国内流通。这种铸币,是为兑换超过流通需要的纸币而流出的,所以也是流通所不需要的。按照常理,铸币是不会被废置无用的,它在国内没有用处,就会以这种或那种形态输往外国,以寻求有利用途。但金银这样的不断输出,又适足助长银行觅取金银补充金柜的困难,从而增加银行的费用。所以,象这样的银行,必因兑现的非得已的增加,增加它第二项特别费用,增加得比第一项还多。

假设某银行发行的纸币,为四万镑,而这恰是国内流通所能容易地吸收和使用的数目,为应付不时需要起见,银行金柜须常常储有一万镑金银。假使这银行企图发行四万四千镑,那增加的四千镑,既是超过社会容易吸收使用的数目,将一边发出,一边流回。这样,为应付不时需要起见,银行金柜应该储存的款项,就不只一万一千镑,而为一万四千镑。于是,四千镑过剩的纸币,将毫无利益可得,而且,不仅无利,还有损失。因为这银行要负担不断收集四千镑金银的费用,这金银一经收进来,马上又要散发出去。不断收进,不断散出,所费该要多少。

如果所有银行都理解而且注意本身的利益,流通界上就不致于纸币过剩。不幸的是,所有银行未必都理解本身的利益。流通界纸币过剩的现象,就常常发生了。

由于发行纸币量过大,剩余额不断归来兑换金银,许多年来,英格兰银行,每年都须鼓铸金币,自八十万镑至一百万镑不等,平均计算,每年大约耍铸八十五万镑。数年前,因金币磨损得不堪,低劣得不堪,银行大铸金币,常须以每盎斯四镑的高价格购买金块,铸成时,每盎期却仅值三镑十七先令十便士半,损失达百分之二点五至百分之三。铸造的数额很大,所以损失不小。虽然银行免付铸币税,造币一切费用全由政府负担,但政府的慷慨不能使银行免于损失。

苏格兰银行,亦以发行过多,不得不常常委托伦敦代理人,代他们收集货币,其费用很少低于百分之一点五或百分之二的。这样收集的货币,通常由马车送来,保险费每百镑抽十五先令,即百分之零点七五。但代理人所收集的货币,还往往不能及时补充本银行的金柜。金柜的干竭太快了。在这场合,苏格兰银行就得向有来往的伦敦各银行开发汇票,以筹所需数目。到期满伦敦银行向它们开发汇票索取借款以及利息和佣钱时,若干苏格兰银行,由于发行过剩,困难重重,常常苦于无法应付,不得不向原债权人或伦敦别家往来银行,开第二批汇票。有时,同一金额,不,不如说同一金额的汇票,会在伦敦爱丁堡间,往返二三次以上。这样累积的全部金额的利息和佣钱,都须由债务银行付给。苏格兰各银行,甚至一向未曾过于冒险逐利的,有时也不得不使用这种自取灭亡的方法。

因兑换过剩纸币而由英格兰银行或苏格兰银行付出的金币,亦必成为过剩,而为流通界所不容。结果,这种金币,或以铸币形式输往外国,或熔成金块输往外国,又成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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