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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后,全国各省纷纷响应,各地制定地方性宪法文件,即各省约法。这些约法多根据孙中山的三*义精神,结合西方分权原则,同时也考虑各地不同特点。后来各省派代表组织临时政府,制定《*临时约法》,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临时约法》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根本法的形式明确提出了“主权在民”,从根底上否定了主权在君的帝王帝制。因为,革命者要带给中国的不仅仅是一场器物之变,也不仅仅是一次表面上的制度革新,而是更在于要重新塑造中国的思想和文化——这才是所有改革、改良、新政乃至革命的最高境界,而这种被称为“软实力”的价值再造,才真正堪称伟大的革命,也才能从根本上将中国引向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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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法路径的再认识(1)

改良人士在戊戌变法惨败后的十多年里,不断地提议与进言,上呈要求立宪的请愿书,实因他们仍对专制政权寄予希望,抱有幻想。

其实要改早就改了,不改的永远不会改变。

回味一下法国大作家雨果的忠告吧:“寄托有时便是断送。”

清政府公开露出了它的嗜血狂魔面目的时候,相当数量的人士却仍在宣扬改良合作,他们仅仅是糊涂吗?客观上是在为虎作伥,是在帮清廷掠杀百姓。光绪帝和慈禧属于血亲关系,她尚且对他置之于死地,康有为指望一个靠暴力、谎言、宣淫成性的嗜血人格改弦更张,放弃专权*,实施宪政,那无异于向寿衣铺订购婚纱,纯属异想天开。

康有为的种种作为,可谓温和、体贴而又“理性”,可惜慈禧集团并不领情。慈禧一直要康、梁的人头。1904年6月21日,清政府下诏通告全国:本年十月初十日,将是慈禧太后七旬寿辰,“从前获罪人员,除谋逆立会之康有为、梁启超、孙文三犯,实属罪大恶极、无可赦免外,其余戊戌案内各员,均着免其既往,予以自新……”真是一语道破天机,这也可以说是对立宪派的一个决绝的表态。

自由、*、宪政,它们的价值,没有疑义,但自由、*绝对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需花很大的力气去争取。争取过程中会有牺牲,但绝对不能犹豫,否则自由、*就会远离。

同西方世界近代以降那些堪称伟大的革命家,如英国辉格党人、美国开国先贤以及法国启蒙思想家相比,康有为的作为就显得先天不足,后天失调。是依靠冥顽分子来实现*宪政呢,还是解体清廷让*宪政早日分娩?这是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

康有为的思路,是不是有点本末倒置了?

他并不缺乏政策意识,他缺乏的仅仅是正确、可行的政策意识。不客气地说,改良派的启蒙知识分子及其左右,所从事的宪政运动最缺乏的就是敌情意识。致命之处就是把冥顽极权分子当成威权政体,甚至仅仅当成是存在一大堆有待改进的社会问题的正常国家。如此一来,他们首先就把自己当成了这个国家的公民。在充当反对派时,其潜意识中预先承认了*及其法统的合法性,自己也成了带有怨妇色彩的所谓建设性反对派。殊不知,*者只有敌人,而无所谓合法存在的反对派。

戊戌变法被政变打掉,六君子遇难。1899年9月29日,清政府下诏停止天津阅兵。随即,聂士成、董福祥、袁世凯均得赏银。他们都是杀灭政改的有功之臣。

下诏命将张荫桓发配新疆,徐致靖永远监禁……说康有为实际为叛逆之首,包藏祸心,密谋劫持太后,命令追拿康、梁,销毁其所有书籍版片。命令两广总督谭钟麟查抄康、梁在广东的家庭,逮捕其家属。李端棻发配新疆。追捕王照,查抄家产。湖南巡抚陈宝箴革职永不叙用,刑部主事张元济、工部员外郎李岳端等人均革职叙用。查禁天津、汉口、上海各报馆,逮捕主笔。裁撤农工商局……一方面是黄遵宪得到了伊藤博文的帮助,从上海逃到广州;另一方面,张之洞请求日本总领事驱逐康有为、梁启超等人。

荣禄请求将聂、董、宋、袁各部为武卫前、后、左、右军,分驻山海关和小站等地。

1899年的12月,清政府以李鸿章为两广总督,未到任由德寿代领。此时梁启超的《清议报》谴责慈禧太后。孙中山在海外组织兴中会,所以清政府派李鸿章为商务大臣,以考察商务的名义,前往各通商口岸布置抓捕康有为等人。李鸿章派刘学询赴海外抓捕康有为以及孙中山等人,并说,杀死康有为能被封为公爵。 。。

变法路径的再认识(2)

杀了谭嗣同等人,并且流放一大批,而对逸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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