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 (第1/4页)

这是NBA的惯例。每节的最后一攻,王牌会独自挑战对手。偶尔,四人沉底拉开后,会有一个大个子上来做个掩护。 “我做了几个胯下运球,看他是否会追咬我的步子。我让他下决心朝一边扑出重心,然后我再收了回来。”艾弗森简单描述如下。

当然,76人输掉了比赛。但是,阿伦·艾弗森挑战了NBA至高无上的权威,而且要一直如此继续下去。一切自那个夜晚开始:他用鬼魅般神奇的步伐和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和篮球的上帝单挑,至少在那个回合,他赢了。

那是两个时代最强外围得分手交接棒般的对话。在迈克尔·乔丹波澜壮阔的王朝时期,再也没有谁能够让他如此尴尬。

8。 闪电

新秀季进行完五周,艾弗森已经有了三个最忠诚的球迷。他的妈妈,每场比赛换着皮草与珠宝来看比赛。尖叫、跳跃、鼓动观众。他的主教练约翰尼·戴维斯,已经开始用最高级词汇形容他:

森也成了76人队最著名的球迷。不想要画蛇添足。他招手散开队友,运球,对面是和他同时进联盟的新秀后卫德里克·费舍尔。

费舍尔望着艾弗森有节奏地拍球,篮球像一颗鲜活的心脏一样跳动。他想起教练赛前的布置,“球探报告说,艾弗森喜欢从右手突破,你要留意他从你左侧突破。”

全场盯着艾弗森与费舍尔的一对一。这类场景,艾弗森早已习惯——只是,七年前的他是在汉普顿的街头场,企图晃倒比他大一轮的大个子们,而现在没有露天球场的油漆味,只有木地板和球馆,还有二万观众。他阅读着费舍尔的眼神,原地运球,忽然用极快的节奏,做了一个向左晃的假动作——费舍尔的脚步像敏捷的猎犬一样,急忙朝自己身体右侧咬去。

“你要留意他从你左侧突破。”——不是费舍尔忘了教练的安排,他的身体反应先于思考。接下来的瞬间接近匪夷所思。球已弹回艾弗森右手,他像一道电光般右手启动,从费舍尔左侧划过。而费舍尔就像一尊石像。

当然,这个球没能成功。艾弗森的上篮挨了一记帽。沙克·奥尼尔一巴掌把球盖了出去,全场发出悠长的“呜”声。他们在感叹什么?巨人的魄力,还是艾弗森那一记电光火石的切入?大屏幕在重新播放这记华丽的晃动。艾弗森在掌声中走向更衣室。

那场比赛,他仅有27投6中。可是费城人民急着眉飞色舞地描述他那记华丽的切入,无暇去对他的数据挑三拣四。每当站上球场,哪怕他并无意为之,他都会自然而然成为主角。对手已经开始注意到他了。对,那个小个子,准备随时合围他!他面前的防守者已经不再抱希望跟上他,而只希望尽量减缓他的速度,以待援兵。

赛季进行了一个月,他就已经成为一个特别的球员。一个需要全联盟球探去刻意观察,需要对手主教练为他重新布置防守战术的家伙。虽然世界对他的锋锐度早有意料,但他还是超越了人们的想象。

很少人会去考虑他的橄榄球背景。他习惯了橄榄球的速度与强悍,因此,他敢于以飞蛾扑火般的决绝,朝对手撞去。躲避对手或与对手碰撞,这些东西早随橄榄球与汉普顿街头的对抗,融进他的血液里。

不经意间,他造就了一场革命。一场会书写到篮球历史中的革命——就在他打了一个月NBA之后。

。。

9。 第三代胯下运球大师

1891年,奈史密斯发明篮球时,把这项运动想象成这个样子:球在人们手间蜻蜓点水般地传递,然后找到篮筐,就像摘桃子的姑娘们在果园里抛递采摘。而以下情景,显然出于他考虑范围之外:两条一米九开外的汉子彼此弯腰对视,肌肉紧张,就像斗牛士和公牛。两万人围观鼓掌,等着一个撞向另一个……和斗牛类似的是,如果那头公牛摔倒,球被斗牛士缴获,他们会集体欢叫,大屏幕会记录那头迷惘公牛的表情和汗水,人群对他指手画脚。

而这就是NBA。

摆脱对手防守有许多种方式。中近距离的球员,可以利用试探步、投篮假动作等技巧,做持球突破。但是,后卫们发动进攻的所在更远。他们很少从静止开始起步,更喜欢运球突破。

最简单最蛮横的第一步启动强行突破,足够有效,但天才后卫们并不喜欢这个。运球突破有种种华丽技巧:停顿步,变速,变向。而最华丽的,是胯下、体前或身后的大幅度双手拉球,不断地改变步伐和可能性,来玩弄对手——这个东西很难确切翻译。单纯把它叫做胯下运球未免简单了。它的本称,叫做crossov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