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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贤道:“此处需要留人,不能让敌人跟我们进那个路口,会暴露我们的目的。最好能有人将敌军带进错误的分岔路口。”说着,他指向假山右边,与他们要走的路,截然相反的另一条路。

谢瑜道:“行,我留下。我带他们过去。”

刘戎和史隘乾立即异口同声,“不!”

史隘乾说:“我不同意,这主意太糟糕了!”

刘戎悄悄对他讲:“其他人也可以留下,你干嘛自己揽事儿上身?”

谢瑜望着她道:“你看看周围,现在除了我们几个,剩下的兵多半都有伤在身。我是大夫,没有我,他们当中有些人,几乎活不过明天。只有我留下,才能帮到他们。”

刘戎对视他的眼睛,嘴唇开了合,合了开,最终什么话都没有讲。

谢瑜的眼眸如漫天星辰,清亮无尘。

望着这样的眼睛,让刘戎觉得,自己无论再说什么,都无法撼动他留下的决心,只不过徒劳地表现出自己的龌龊罢了。

此时庄贤突然出声,“如此最好。”

刘戎恍惚回神,望向庄贤。庄贤却径自看向谢瑜,“你把人带进去之后,如果迷路,你就向上看。这个迷宫,错误的道路,和正确的路,景致都是一样的,且两侧石林几乎垂直。”

“这我知道。”谢瑜认真听着,“一路我都有观察。”

庄贤又道:“诀窍在于:只有正确的道路,石林有落脚点,可以向上攀爬。只要你能爬上石林顶端,出去的路,自然一目了然。”

谢瑜点头,“明白了。”又对他讲,“我家主公,就拜托你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四章 矛盾加剧

西域黄沙,漫天飞舞。

丝绸之路上,有一座孤城。

它本是西出阳关的旅人必经之地,和用来休憩与整顿的场所。

如今却日渐凋零破败。

商队也因为怕惹麻烦,通通改变了行程,不再经过这里。

问其原因,恐怕只有一个……

曾几何时,寂静的孤城又再度热闹起来。

不过这回,来者都绝非善类。

说得好听点,是江湖人士;说得不好听,也就是一群良民唾弃的地痞流氓,武士打手。

因其原因,恐怕还是那一个……

无剑一口气喝完米酒,全然不顾喝得太猛,大半的酒水随着他昂脖子的动作,漏在了打着补丁的衣襟处,湿了一片。

他手中的海碗放下时,桌面飞起一层厚厚的沙尘。

‘啪!’坐在桌子对面的一名大胡子壮汉,重重一拍桌面,大声吼道,“店家!你这也叫酒?淡得出个鸟来!”

店小二站在不远处,闻言,不怕不恼,搭着擦灰尘的抹布,只朝这边斜了一眼,讥诮道:

“这儿可是孤城,有水给你喝就不错了。想要好酒,你咋个不去京城?喝酒的时候,还有花花美女陪您呢!”

小二说完,只用草棚遮顶,四处漏风的小酒馆内,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江湖人士,多半粗鲁豪爽,来此的目的,也都为一个。面对这满城皆为男人,满目都是竞争对手的地儿,纷争从来就不会少。

那大胡子壮汉一听见哄笑,顿时就怒了。面颊抽动,操起桌面上摆放的百十斤大刀,就朝那店小二冲去,“臭小子,让你尝尝本大爷的厉害!”

无剑坐在壮汉对面。

壮汉抽刀之时,早已气炸,哪里还顾忌其他。那锋利又厚重的刀锋。快如疾风骤雨。刹时便朝无剑的面部横扫而来。说时迟那时快,便可砍掉无剑的头颅。

无剑低头一瞥,“嗯?我鞋带松了。”

说罢。就在那壮汉的刀锋贴面而过前短短数秒,弯了腰,不经意躲过了当面一劫。

店内却又是另一番景象。

那壮汉挥舞着重达百斤的大刀,在店内拆房子。

原本就破陋不堪的小酒馆。这会儿从上到下,到处都是粉尘飞沙。脏得近在咫尺,连人影都看不清。

那店小二却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胡乱甩动手中一尺来长的抹布,四两拨千斤地阻挡着壮汉的攻击。“真脏真脏,看来又要打扫了。”

不消一刻,那壮汉已露败象。豆大的汗珠顺着鬓角和胸膛,油亮滚下。气息更是杂乱无章。

无剑系好鞋带,抬起头来,拨了把颊边垂下的乱糟糟碎发,径自嘟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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