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一念之间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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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轩之所以没有请鲁讯写序文,是因为他摸不准鲁讯的脾气。

胡拾和周作仁都是很好说话的人,写出的序文一定会夸赞林子轩的诗文。

按照后世林子轩对鲁讯的了解,那是一个逮谁骂谁的主,林子轩诗文中大多是爱情诗,恐怕不合鲁讯的口味。

万一鲁讯写了一篇批评他诗作的序文,他是用还是不用呢?

用了序文他心里不舒服,不用序文鲁讯心里不舒服,为了大家都舒服,林子轩就没有请鲁讯写序文。

反正周氏兄弟中有一个写序文就够了。

林子轩的诗集叫做《一代人》,低调而大气,在收到胡拾和周作仁的序文后就可以印刷发行了。

与此同时,在美国,也有一件和出版有关的事情<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纽约大学,季鸿明正陷入挣扎之中。

此人正是当初帮助林子轩翻译《老人与海》和《小王子》的留学生,他来到纽约留学有三年了,学习西方文学。

他出身官宦人家,祖上曾出过进士,不过在清政府倒台后,家中逐渐衰落。

他凭借着自己的能力考取了纽约大学的留学生,然而家中对他的支持有限,所以生活上不怎么富足,或者说较为落魄。

他有着自己的骄傲,看不起像林子轩一样出身富商家庭的子弟。

可现实是残酷的,在外国生活需要金钱。

季鸿明依靠写一些文学评论赚钱,不过他的性子里还有着傲气,对中国的传统文化较为坚持,不大看得起西方文学。

这就很矛盾了,他学习西方文学,却又看不起西方文学。

这其实代表着民国时期一批文人的真实想法。

他们想接受西方文化,又觉得这些国家才建立多少年,能有什么文学,还不如中国传统文化有五千年的历史积淀。

这类人如果认真下来,放下成见,可以研究比较文学,或许会成为学贯中西的大师。

不过季鸿明显然不愿意如此,所以他在文学评论这个行业没有混出头,甚至可以说混的很潦倒。

然而正是因为他在这一行混过,才偶然发现了最近文学评论的一个新动向。

很多美国的文学评论家都在关注一本叫做《老人与海》的小说,纷纷对这本小说给予了高度的评价,甚至认为这是一本难得的杰作。

是巧合么?

季鸿明翻阅了纽约大学图书馆里的文学类期刊杂志,最终确信,被美国人赞誉的那本《老人与海》正是一年前他翻译出来的那本小说。

经过一年的发酵后,世界级的名著终于露出了它应有的锋芒。

季鸿明非常不解,那本言语直白,内容简单的小说怎么就一下子出名了。

他看了美国人的评论才知道,美国人崇尚那种坚持不懈,永不屈服的精神。

风烛残年的老渔夫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但他仍不肯认输,而是充满着奋斗的精神,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一条身长十八尺,体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

大鱼拖着船往海里走,老人依然死拉着不放,即使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武器,没有助手,左手抽筋,他也丝毫不灰心。

经过两天两夜之后,他终于杀死大鱼,把它拴在船边。

但许多鲨鱼立刻前来抢夺他的战利品,他一一地杀死它们,到最后只剩下一支折断的舵柄作为武器。

结果,大鱼仍难逃被吃光的命运,最终,老人筋疲力尽地拖回一副鱼骨头<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他回到家躺在床上,只好从梦中去寻回那往日美好的岁月,以忘却残酷的现实。

在美国人看来,这是一部具有象征意义的作品,是一部异常有力、无比简洁的作品,具有一种无可抗拒的美。

小说通过对这个人物的描写,赞扬了具有顽强意志力,不屈服于失败的人类,揭示了人类共同的命运。

体现了人类的人生哲学和道德理想,永不服输的斗士精神和积极向上的乐观人生态度。

总之,似乎要把所有的溢美之词都强加在这部小说之上。

季鸿明这才发现他虽然在美国生活了三年时间,却根本不了解美国人的性格。

中国传统文化讲究中庸之道,提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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