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4部分 (第2/4页)

务,守崇重之官,逍遥林亭,保安宗族。乞令即日宰相于南宫三品、两省给、舍以上,各举所知。若陛下素知其贤,自可登庸;若其未也,且令以本官权知政事。期岁之间,察其职业,若果能堪称,其官已高,则除平章事;未高,则稍更迁官,权知如故。若有不称,则罢其政事,责其举者。又,班行之中,有员无职者太半,乞量其才器,授以外任,试之于事,还以旧官登叙,考其治状,能者进之,否者黜之。”又请:“令盗贼自相纠告,以其所告赀产之半赏之;或亲戚为之首,则论其徒侣而赦其所首者。如此,则盗不能聚矣。又,新郑乡村团为义营,各立将佐,一户为盗,累其一村,一户被盗,罪其一将。每有盗发,则鸣鼓举火,丁壮云集,盗少民多,无能脱者。由是邻县充斥而一境独清。请令他县皆效之,亦止盗之一术也。又,累朝已来,屡下诏书,听民多种广耕,止输旧税,及其既种,则有司履亩而增之,故民皆疑惧而田不加辟。夫为政之先,莫如敦信,信苟著矣,则田无不广,田广则谷多,谷多则藏之民犹藏之官也。”又言:“陛下南征江、淮,一举而得八州,再驾而平寿春,威灵所加,前无强敌。今以众击寡,以治伐乱,势无不克,但行之贵速,则彼民免俘馘之灾,此民息转输之困矣。”帝览而善之。俨,仪之弟也。

'24'九月,中书舍人窦俨上书请求命令有关官员研讨纂集古今的礼仪,撰作《大周通礼》,考究校正黄钟律度,撰作《大周正乐》。同时认为:“治理政事的根本,没有比选择人材更重要的;选择人材的重点,没有比挑选宰相更首要的。自从唐朝末年以来,轻易赐爵封官,刚担任宰相辅佐天子处理朝政,便立即兼领司徒、司空、司马三公和仆射的官位。因此许多人在没得到职位时,就一门心思追逐猎取;得到职位以后,就专以沉默寡言、明哲保身为事,只考虑如何解脱耗神费力的政务,守住位高权重的官职,整天逍遥在园林亭台之中,保护家族的平安。请求命令现任宰相至尚书省六部尚书、中书省及门下省给事中、中书舍人以上,各自荐举所知道的人材。倘若陛下平素知道其人贤能,自己可以提拔任用;倘若不清楚,暂且让其人以原来官位暂时主持政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考察他的职责业绩,倘若果真能够胜任,他原来的官位已经高了,就正式授予平章事;倘若原来的官位不高,就再稍加提升,代理主持政事照旧。倘若有不称职的,就罢免他处理政事的资格,追究荐举者的责任。此外,在朝做官的班次行列之中,有名额而无职责的占了大半,请求衡量他们的才能本领,授官出外任职,在实际事务中试用,回京入朝后按原职登录叙用,考察他的政绩,能干的提拔,无能的贬黜。”又请求:“让盗贼自己相互检举揭发,将被告发者的一半财产赏给告发者;或有亲戚替他自首的,就判处他的党徒同伙而赦免所自首者。像这样,盗贼就不能聚集了。另外,新郑的乡村组织成义营,分别设立将佐,一户当盗贼,就连累一村,一户遭遇盗抢,就怪罪一将。每当有盗贼发生,就击鼓举火,成年男子云集出事地点,盗贼少而百姓多,便没有能漏网逃脱的。如此邻近县乡盗贼充斥而新郑全境独自肃清盗贼。请求下令其他州县都仿效新郑,这也是阻止盗贼的一个办法。同时,历朝以来,多次颁下诏书,听凭农民在旧田以外多种广耕,只交纳旧税,但等到农民已经种上,官吏就丈量田亩而增税,所以农民都怀疑惧怕而田地不再开辟。实行政令的先决条件,没有比诚实信用更重要的,如果信用卓著,田地就不会不扩大,田地扩大粮食就增多,粮食增多藏在农民手里就如同藏在官府一样。”又说:“陛下南下征伐长江、淮水流域,一举而取得八个州,再次出征而平定寿春,神威所至之处,前面无有强敌对手。如今以多击少,以治伐乱,势必攻无不克,只是行动上贵在神速,对方的百姓就可免于俘获斩首的灾难,这里的百姓则能消除辗转运输的困苦。”世宗阅后认为好。窦俨是窦仪的弟弟。

'25'冬,十月,戊午,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闲吏理达于教化等科。

'25'冬季,十月,戊午(初五),后周设立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闲吏理达于教化等科荐举人材。

'26'癸亥,北汉麟州刺史杨重训举城降,以为麟州防御使。

'26'癸亥(初十),北汉麟州刺史杨重训率城投降,后周世宗任命他为麟州防御使。

'27'己巳,以王朴为东京留守,听以便宜从事。以三司使张美充大内都点检。

'27'己巳(十六日),后周世宗任命王朴为东京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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