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2/4页)

能把它拿到北门去就赏给十金。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公孙鞅又说:“能拿过去的赏五十金。”于是有一个人半信半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五十金的重赏。这时,公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变法令颁布一年后,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小心翼翼地遵从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一片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赶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臣光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所利不能药其所伤,所获不能补其所亡,岂不哀哉!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

臣司马光曰:信誉,是君主至高无上的法宝。国家靠人民来保卫,人民靠信誉来保护;不讲信誉无法使人民服从,没有人民便无法维持国家。所以古代成就王道者不欺骗天下,建立霸业者不欺骗四方邻国,善于治国者不欺骗人民,善于治家者不欺骗亲人。只有蠢人才反其道而行之,欺骗邻国,欺骗百姓,甚至欺骗兄弟、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一败涂地。靠欺骗所占的一点儿便宜救不了致命之伤,所得到的远远少于失去的,这岂不令人痛心!当年齐桓公不违背曹沫以胁迫手段订立的盟约,晋文公不贪图攻打原地而遵守信用,魏文侯不背弃与山野之人打猎的约会,秦孝公不收回对移动木杆之人的重赏,这四位君主的治国之道尚称不上完美,而公孙鞅可以说是过于刻薄了,但他们处于你攻我夺的战国乱世,天下尔虞我诈、斗智斗勇之时,尚且不敢忘记树立信誉以收服人民之心,又何况今日治理一统天下的当政者呢!

'2'韩懿侯薨,子昭侯立。

'2'韩国韩懿侯去世,其子即位为韩昭侯。

十一年(癸亥、前358)

十一年(癸亥,公元前358年)

'1'秦败韩师于西山。

'1'秦国在西山击败韩国军队。

十二年(甲子、前357)

十二年(甲子,公元前357年)

'1'魏、韩会于。

'1'韩国、魏国在地举行会议。

十三年(乙丑、前356)

十三年(乙丑,公元前356年)

'1'赵、燕会于阿。

'1'赵国、燕国在阿地举行会议。

'2'赵、齐、宋会于平陆。

'2'赵国、齐国、宋国在平陆举行会议。

十四年(丙寅、前355)*十四年(丙寅,公元前355年)

'1'齐威王、魏惠王会田于郊。惠王曰:“齐亦有宝乎?”威王曰:“无有。”惠王曰:“寡人国虽小,尚有径寸之珠,照车前后各十二乘者十枚。岂以齐大国而无宝乎?”威王曰:“寡人之所以为宝者与王异。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则楚人不敢为寇,泗上十二诸侯皆来朝。吾臣有盼子者,使守高唐,则赵人不敢东渔于河。吾吏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则燕人祭北门,赵人祭西门,徙而从者七千余家。吾臣有种首者,使备盗贼,则道不拾遗。此四臣者,将照千里,岂特十二乘哉!”惠王有惭色。

'1'齐威王、魏惠王在效野约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