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 (第2/4页)

、扰乱民众,相互非难指责现行制度,并以此教导百姓;闻听命令颁下,就纷纷根据自己的学说、主张妄加评议,入朝时口是心非,出朝后便街谈巷议,夸饰君主以提高自己的声望,标新立异以显示自己的高明,煽动、引导一些人攻击诽谤国家法令。这种情况如不禁止,就势必造成君主的权势下降,臣下结党纳派活动蔓延民间。唯有禁止这些才有利于国家!因此我建议史官将除秦国史记之外的所有史书全部烧毁;除博士官按职责收藏书外,天下凡有私藏《诗》、《书》、诸子百家著作的人,一律按期将所藏交到郡守、郡尉处,一并焚毁;有敢于相对私语谈论《诗》、《书》的处死;借古非今的诛杀九族;官吏发现这种事情而不举报的与以上人同罪;此令颁布三十天后仍不将私藏书籍烧毁的,判处黥刑,并罚处修筑长城劳役的城旦刑。不予焚烧的,是医药、占卜、种植的书。如果想要学习法令,应以官吏为师。”始皇下制令说:“可以。”

魏人陈余谓孔鲋曰:“秦将灭先王之籍,而子为书籍之主,其危哉!”子鱼曰:“吾为无用之学,知吾者惟友。秦非吾友,吾何危哉!吾将藏之以待其求;求至,无患矣。”

故魏国人陈余对孔子的八世孙孔鲋说:“秦朝廷将要毁灭掉前代君王的书籍,而你正是书籍的拥有人,这实在是太危险了!”孔鲋说:“我所治的是一些看来无用的学问,真正了解我的只有朋友。秦朝廷并不是我的朋友,我会遇到什么危险呀!我将把书籍收藏好,等待着有人征求,一旦来征求,我也就不会有什么灾难了。”

三十五年(己丑、前212)

三十五年(己丑,公元前212年)

'1'使蒙恬除直道,道九原,抵云阳,堑山堙谷千八百里;数年不就。

'1'始皇帝派蒙恬负责开通大道,从九原直到云阳,挖掘大山,填塞峡谷,长达一千八百里,几年没有完工。

'2'始皇以为咸阳人多,先王之宫庭小,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颠以为阙。为复道,自阿房度渭,属之咸阳,以象天极、阁道,绝汉抵营室也。隐宫、徒刑者七十万人,乃分作阿房宫或作骊山。发北山石椁,写蜀、荆地材,皆至;关中计宫三百,关外四百余。于是立石东海上朐界中,以为秦东门。因徙三万家骊邑,五万家云阳,皆复不事十岁。

'2'始皇认为都城咸阳的人口过多,而先代君王营造的宫廷又嫌小,便命人在渭南上林苑中建筑宫殿,先修前殿阿房宫,长宽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面可坐一万人,下面则能竖立五丈高的旗帜,周围是车马驰行的天桥,从前殿下直达南山,在南山的顶峰建牌楼作为标志。又筑造天桥,从阿房渡过渭水,与咸阳城相接,由此象征天上的北极星、阁道星横越银河抵达营室宿。征发遭受宫刑和判处其他徒刑的囚犯七十万人,分别修筑阿房宫或建造骊山始皇帝陵墓。并凿掘用作套棺的北山的石料,采伐蜀、荆两地的木材,都先后运到。在关中兴建宫殿计有三百座,关外营造宫殿四百多座。于是在东海郡的朐县界内刻立巨石,作为秦王朝东部的大门。又将三万家迁移到骊邑,五万家迁移至云阳,均免除十年的赋税徭役。

'3'卢生说始皇曰:“方中:人主时为微行以辟恶鬼。恶鬼辟,真人至。愿上所居宫毋令人知,然后不死之药殆可得也!”始皇曰:“吾慕真人!”自谓“真人”,不称“朕”。乃令咸阳之旁二百里内宫观二百七十,复道、甬道相连,帷帐、钟鼓、美人充之,各案署不移徙。行所幸,有言其处者,罪死。始皇幸梁山宫,从山上见丞相车骑众,弗善也。中人或告丞相,丞相后损车骑。始皇怒曰:“此中人泄吾语!”案问,莫服,捕时在旁者,尽杀之。自是后,莫知行之所在。群臣受决事者,悉于咸阳宫。

'3'卢生劝说始皇帝道:“有一种方法,这就是皇帝不时地暗中秘密出行,借此躲避恶鬼。而避开了恶鬼,神仙真人便会来到。故此希望您所居住的宫室不要让别人知道,然后不死之药大概才可以得到!”始皇说:“我敬慕真人!”于是就自称“真人”,不再称“朕”。并下令咸阳城周围二百里内的二百七十处宫殿楼台,都用天桥、甬道相连接,帷帐、钟鼓及美女充斥其间,各自按布署登记,不作迁移。始皇巡行到某处居住下来,有敢于透露出他的驻地的,即获罪处死。始皇帝曾前往梁山宫,从山上望见丞相李斯的随行车马非常多,很不赞许。宦官近臣中有人将这事告诉了李斯,李斯随即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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