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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天福山这个美称。

莫尔西中校去年夏天就曾经来过这里,仔细饱览过这里的山色,对此地的美景他一直是难以忘怀。如果不是急于赶到桥头去,他真想再好好地享受享受这里的宁静,还应该做上一两首诗,将来回到遥远的家乡后,也好有个纪念。

啊……

天赐沙皇之福,我们拥有了美丽、富饶的山川和土地。

广阔的大地啊,在俄罗斯勇士们的脚下颤栗。

旅顺、天津、威海特区,

我们高贵的沙皇帝国战旗,

伴随着勇士们的脚步,

走到哪里,就在哪里高高地飘起!

这是莫尔西第一次游览天福山时的杰作。

莫尔西有个富有的家庭,加入军队前曾经幻想着要做个诗人。他极其崇拜亚•谢•普希金,不过,他折腾了数年,始终也写不出他的偶像那种带有积极、浪漫主义情绪的伟大诗歌来。“阿里斯特!你也想当帕耳那索斯的奴仆,把桀骜不驯的珀伽索斯降伏;通过危险的途径来追求桂冠,还要跟严格的批评大胆论战!阿里斯特,听我的话,放下你的笔,忘却那溪流、幽林和凄凉的墓地,不要用冰冷的小诗去表白爱情,快快下来,免得滚下高高的山峰!就是没有你,诗人已经不少;他们的诗刚一发表,就被世人忘掉。也许,另一部《忒勒玛科斯颂》的作者,此刻,远远离开闹市的喧嚣……”于是,他像他的偶像说的那样,远远离开了闹市的喧嚣,拿起武器走进了军营。

与这位诗人中校相反,距离他不到百来丈的前方,同样也在拿着望远镜伏在山梁上,正向他这里得意地看着的红三师师长邱远才,虽然也粗通点儿文墨,却绝对写不出半句诗来。对他来说,天福山是绝对的美,美在了那浓密的森林,可以掩盖起他所有的部队,美在他们可以耐心地等着脚底下的猎物,一步步走进深渊。

“这帮子家伙可真是够胆子大的,连个向两侧搜索的部队都不派出来。”参谋长望着急促前进中的沙俄鬼们,压低着声音笑到。

“呵呵,他们着急啊。”邱远才也轻声笑了笑。

“我看师长也不比他们强啊。”

“呵呵,当然,他们不来老子才着急,现在嘛……”邱远才的话头停住了,他忽然身体向前一倾,把望远镜死死锁在正由南而北走来的那队沙俄骑兵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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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九章我要叫他付出百倍的代价!】………

“狼崽子,你们他娘的终于进来了。”邱远才压低声音,恶狠狠地咒骂着,右手轻轻地一抬,仿佛生怕吓跑了就要走进他脚下山谷中的莫尔西中校。

其实,邱远才绝对不会认识莫尔西是谁,可他知道,上百个前呼后拥的骑兵中间,能同时有四五个手拿望远镜、游览般悠闲地骑在马上的家伙存在,那这一定就是沙俄鬼的心脏之所在。

他紧咬着嘴唇,眼睛冒着火,眼看着马上可以手到拈来的猎物,他的心里一阵一阵的兴奋之余,不免还有一些的懊恼。娘的,为了你们这帮狼崽子,老子三千多的精锐骑兵都他娘的变成了爬山虎,风雨里苦苦熬了一天多的时间,你们倒他娘的逍遥。这仗一打起来,老子就是一个个把你们都活剥了,也不会觉得过瘾。

邱远才的手高高地举着,他的左后侧,四个号兵已经把金灿灿的军号号嘴儿放在了嘴里,屏住呼吸,静候着师长的手一动,就立即吹响总攻击号。而在他的右后测的一片丛林里,师属炮营的二十几个掷弹筒,同样也早已标定好了方位,就等待着最后的一声令下。

骑在马上,享受着山谷里阵阵迎面吹来的凉爽微风,莫尔西中校陶醉了。吟诵完在第一次来此地游览时的大作,他解开领口的扣子,洋洋得意地看看左右的随从们。

这首诗,他的随从们听过不止一次两次了。不过,即使这样,当团长大人又习惯性地顺嘴把它溜达出来的时候,大家照例还是一阵拍手吹捧。高,实在是高!这才是文武兼备之帅才的超人风度。什么普希金,他也只配给团长大人擦马靴。他们从没有读过什么普希金的诗作,如果不是以前听团长大人谈及过,很多人还都以为这个叫团长大人总是耿耿于怀的家伙,兴许也是哪知沙皇军队里的军官呢。当然,那个时候他们觉得普希金至少该是个上校,否则也不会引起团长大人的牢骚了。

莫尔西越发轻飘飘起来了。他可是万万也没有想到,自己正钻向一个曲曲弯弯长达八九里,宽可仅有几十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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