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鬼戏的规矩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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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魁是老哈的助理。

这个人,李星野和唐林都没有见过。

关于张元魁的信息,他俩也只知道两点:第一,老哈身亡的时候,他在现场,但能够和一个客户互相证明没有时间作案。第二,他和老哈没有什么过节,而且老哈之前还以他的名头买了一台车,并且书面约定三年后这台车归他所有。

之前李星野和唐林分析过谁有杀死老哈的动机,独独没有想到过他。

这么一个人,为什么要杀老哈?

老爷子坐了起来,看看胳膊,从腰上的孝带上扯下一条白布。李星野赶忙帮着他把伤口包扎了起来。

“十八岁那年,我第一次看见师父施展这套鬼戏。那时候,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哪有什么法度,遇上冤死的人怎么办?嘿嘿,那就得看大拿的手段了。”

鬼戏的传承有千年历史,但“大拿“带领的班子演的鬼戏,跟以前老百姓过节解闷儿看的可不一样。

他们这套鬼戏,是给鬼看的。

开场唱戏之前,由专人拿着铜锣,在周围路口来回巡查,大声告示,口念清场咒,让生人回避。而一般的村子里,落了黑也没人出门。这是喊给赶夜路的行人和不懂事的小孩听的,防止他们误闯,既影响了鬼戏效果,也可能害了自身性命。

以这出《乌盆记》为例子,开场之前,“大拿“用出殡人家门口的钱串子上的纸钱祭拜四方过路的孤魂野鬼,以示恭敬和诚心。

引来看戏的鬼魂,完全是随机的。有善有恶,有强有弱。因此如果同时戏场周围聚拢看戏的生人,就可能遭受祸害。

老哈爷子作为“大拿“,自然有本事护佑李星野和唐林二人,但再多的生人观众,他也保证不了他们的平安。

纸钱沾上生人之血,在阴间有铜钱变黄金的功效。吸引来过路鬼魂之后,用串纸钱的麻绳,上接戏台,下通后土,再用死者苦主的至亲之血浸染麻绳,引来苦主的冤魂。

戏中扮演受害者的角色,都要把脸涂成一片白色,以待苦主冤魂附体。而且脸上要罩青纱,隔绝阳气,以示其为鬼魂。

承受冤魂附体的演员,事先要在胳膊腿上都涂上鸡血,这样,新死的冤魂法力有限,无法控制其四肢活动,只能张口诉说冤情。

这条规矩,可是血的教训促成的。早间年,滚马岭东头有个村子,村里的寡妇家的独苗闺女,被人害死。央求来“大拿“上演鬼戏后,那闺女的冤魂狂性大发,竟然控制演员拿着刀冲进了邻居的家里,砍死了那人一家五口。而那位寡妇一直笑嘻嘻地握着麻绳,死不撒手。原来,那位寡妇常年受邻居家欺负,她的闺女的确是邻居家的当家的给害死的,但灭他人全家,也是忒恶毒了。

接茬说鬼戏。

冤魂附体后,当着招来的鬼魂诉说冤情。寻常鬼魂滞留人间,时间一长,难免烟消云散。能留下来的,大多是法力高强之辈。

如若觉得苦主的确可怜,而凶手又实在可恶,得了洒血纸钱的鬼魂帮手,就会在夜里,趁凶手熟睡之际,动手捉来其阳魂,把它附着在事先预备好的白面纸人身上,以防止其逃跑。由差人带上公堂,当堂对质。

鬼魂可以乘风行走,千里之间,倏忽即至。

凶手胆气再旺,自己被厉鬼捉来,再于公堂之上与自己杀害的死者对质,往往吓得屁滚尿流,没有不如实招供的。

即使有天生泼皮无赖,抵死狡辩的,在苦主的泣血哭诉下,周围的鬼魂和堂上的老爷也能轻易辨出是非。

查明真凶后,当即动刑。

在包公案的系列剧目里,只有杀人全家、杀死至亲、滥杀老人、儿童、孕妇这种恶贯满盈之徒,才会用铡刀当场处决凶徒。千里之外的凶手,于睡梦中再也醒不过来,就此了账。

其他凶手,也判其抵命,但是以杖刑处之。当场用水火棍打得凶手附身的纸人七零八落。被这样处刑的凶手,不会马上毙命,其魂魄会在三天之内飞散。以给其留出时间忏悔,和交代后事。

李星野听得津津有味,唐林则默默地在嘴里重复着老爷子的话,以备日后复述出来,记在在稿子里。

说完话,老爷子精神恢复了许多,起身下地,到老哈的灵前继续烧纸。

李星野跟着蹲在一旁,拿根柳树棍子,把烧完的纸灰小心地拨出来,待凉透了,包进一张黄表纸里。他有在中医馆里练出来的打药包的底子,把纸包叠得工工整整,放在老哈尸身旁边。

这是上路钱,在守灵的时候,亲属烧得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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