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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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霁云是所有孩子中,看着最不像云唐,但骨子里的凉薄最肖云唐的,云唐经常感慨,若非他确定自己就谢琳一个女人,他都要怀疑风霁云是不是他在外头的私生子,风霁云骨髓中的凉薄比起连山氏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样一个人,说他为了血缘跑回睢国,小歌宁可去相信天上会下红雨。

御风默然,漆黑的重瞳中却划过一抹心虚之色。

风霁云虽为王族公子,但已成年,因此认祖归宗后睢王赐了他一座公子府邸,非常华丽,睢王二十几个公子中,论起府邸的华丽,风霁云无人能及,也因此,睢国朝野一直认为,下一任睢王多半是风霁云了。睢王的嫡长子多年前就被公子绎拉下了台,满门皆灭,本来储君应该是公子绎了,但那个时候风霁云归国,睢王便犹豫了,而后来,公子绎被伯服给弄疯了,一个疯子是怎么都不能继承王位的。甚至一个发了疯的公子对王族颜面有很大的损害,伯服让人将公子绎送回睢国后,睢王便将公子绎打发去王陵守陵了,摆明了是让公子绎自生自灭。

随着公子绎的下台,睢王其余儿子,唯一拿得出手,并且才华出众的也只有风霁云了,或许睢王也有弥补的心思,这些年对风霁云是百般恩宠,若非兵权仍牢牢被睢王给控制着,只怕风霁云都能将睢王给架空,甚至直接将睢王拉下王位,自己坐上去了。

因为自己与御风的身份,小歌没走正门,是从后头翻墙进的府邸,让御风颇为无语,他都多少年没翻墙了?上一次翻墙好像还是谢玦还在辰王城的时候,小歌回去探亲,他晚上一个人睡不着,干脆翻墙去寻妻了。算算,那应该是十年前的旧事了。

“夫人,为夫已而立。”翻墙前,御风提醒小歌,他一个而立之年,换了寻常人家,孙子都满地跑的男人跑来翻墙,还是翻一个男人家的墙,怎么都别扭。

小歌赞同的点头:“年纪是不小了,纵欲伤身,不如你我今晚分床睡?”

御风麻利的卷起了袖子,义正言辞道:“为夫想了想,这些年一直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身强体壮,区区一堵墙而已,算不得什么。”

小歌近乎无语的看着御风。“习武不缀,为何不见你饮食规律?”她相信御风这些年真的每日都有练武,御风接受过云卫的训练,而云卫的训练不仅是身体,还有心理上的,让你将习武变成一种习惯。但每日都能抽出两个时辰习武,怎就抽不出时间好好用一餐饭食?胃里都被折腾出肿瘤来了,真是人才。

御风语塞。

小歌无力的瞪了御风一眼,幸亏自己回来了,否则不用伯服下药,御风也活不了多久。

御风自知有错的摸了摸鼻子,殷勤的蹲了下来:“夫人我背你过墙。”

小歌无言的跳上了御风的背,翻墙带着个人虽然困难,但以御风的身手,莫说背着个人,便是背三四个人都不算问题,她也就不客气了,有夫君不驱使白不用。

小歌没怎样便见到了风霁云,准确说,风霁云一早就在等她了,风霁云的这座府邸修建跟云府差不多,林木葳蕤,若只是这样倒也罢了,但布局与云府差不多,除了没有亭池。不过也可以理解,云府修建的亭池是用来磨砺子孙的心肠的,风霁云不娶妻不纳妾更不蓄婢,因此没有任何子嗣,要亭池那样的地方也没用。

走了几步发现这座府邸的格局后,小歌毫不犹豫的向椒兰院的方向迈步。

御风疑惑的问:“你确定他住在椒兰院的位置?”

“确定。”小歌很是笃定的回道:“你想一下,就当这座府邸是云府,有哪个地方是可以住人的?”

御风无言的发现,小歌没猜错,云府大归大,但拜曾经住过的主人的喜好所致,云府大部分地区都是高危区,澜越之地的原始丛林都没云府的某些地方危险,比如百草园。椒兰院因为是给孩子住的地方,严禁种植或放乱七八糟的东西,使得整个云府,椒兰院最安全,也最适合住人。最重要的是,他听到了隐约的琴音,琴音传来的方向正好是椒兰院。

御风的文采与音律都是一般,属于听得懂,但让他来演示就惨不忍睹的境界,但这不妨碍他判断每个人的特色,比如这琴音,潇洒肆意,十足的风霁云特色。只是,风霁云在睢国这么多年,经历了不少事,竟然还能保持这一份本质的洒脱,令御风颇为讶异,有些明白为何兄妹俩十年没见,小歌却仍旧相信风霁云还是她的阿兄,红尘万丈,守不住本心是家常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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