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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风脸上的表情僵了一僵。

御风是一个很固执的人,他要的就一定要得到,比如王孙庄的命,他可以花上一年的时间去谋划,而如今为了一份柿饼,装可怜没用,御风便换了一招。“我出双倍的价钱。”

少年略有些苦恼的道:“小兄弟,我买这柿饼也不是要自己吃,而是买给在下养伤的小妹吃。”所以他不可能让,让了他今日回家,家里肯定没完。

文的不行,御风半点不知死心为何物的选择了动武,少年虽比他年长两三岁,但武艺却一般,与身经百战的御风截然不同,御风一把抢了柿饼便逃之夭夭,少年想追都追不上。

晚上伤好了许多,已可以下床的小歌来看御风的时候看到了一份柿饼,御风献宝似的将柿饼送给小歌。“小歌你来了,我给你买了你最喜欢的柿饼,尝尝看。”之前在厨房偷吃时,他便注意到了,小歌很喜欢吃柿饼,可惜这个时节,即使是公子浔府中也没几个柿饼,很快就被吃完了,但他还是把小歌的这个喜好给记了下来。

“柿饼?”小歌的表情有些古怪,这个时节,王城中似乎只有一个地方还有柿饼卖。接过柿饼,小歌尝了一口,忽问:“你哪买的?”

“在一条叫鸡儿巷的小巷里。”

小歌表情更加奇怪了。“这份柿饼可是你从一个穿着暗云纹的白色云锦深衣的总角少年手里抢的?”

御风大奇:“小歌你怎么知道?”

“那个总角少年是我阿兄。”

所以小歌就是那少年口中在养伤的小妹?“可你说过你是独女。”哪来的阿兄?

“他是我父母收养的义子,名唤风霁云。”

世界真小,御风默然了。

小歌脸笑得有些抽筋的拍了拍御风的肩膀。“无妨,反正他也无事。柿饼挺好吃的,不过你哪来的钱?”公子浔的儿女每个月都有零用钱,但不包括御风,而听之前风霁云的描述,御风的手里拿着一个鼓鼓的钱袋,可别是去抢劫了。

“我在渡头做帮人扛货赚了一些钱。”御风拿出了钱袋,因为抢柿饼的关系,这袋铜锱就没花出去。“小歌你还有没有想吃的?我给你买。”

小歌愣了下,怎么也没想到御风竟然会去做苦力赚钱,而看御风的样子,恐怕是因为看到了柿饼才会专门去赚钱的。心中虽百感交集,小歌面上却仍旧带着笑容,非常简单的回道:“我要吃烧鸡。”养伤简直就是坐牢,一日三餐顿顿药膳,一点荤腥都没有,清淡如水,吃得她直想吐。

御风大方的道:“你请你吃烧鸡。”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女主都不是好人,由此可见,前者孤僻冷血,后者。。。。。。咳咳,打个预防针,三观有问题

☆、云氏一家

第三章云氏一家

吃了好几日的清淡药膳,小歌胃口不错的在食肆里点了一大堆的肉食,烧鸡、烧鸭,一碟卤猪肉,御风的钱袋彻底的空了,最可悲的是小歌吃得津津有味,他只能看着,他的肠胃还在调理中,除了粥,什么都不能吃。若小歌不在,他还能偷偷打牙祭,但小歌在此,他是别想了。小歌对于他的健康很在意,一个劲的琢磨着怎么将他的身体完全调理好。

喝得寡淡无味的野菜粥,御风皱眉道:“不好吃。”

小歌抬眸道:“粥的味道虽然清淡了些,但很养胃的,你别不知福。”

“你怎么不吃?”一盆野菜粥,他就没见小歌动过一口。

小歌苦笑道:“阿母最喜欢吃粥,我从回来就一直陪她吃粥,吃了这么久也腻了。”如今看到粥就倒胃口,小歌无法理解自家阿母是怎么个几十年如一日的吃粥还没吃腻的。当然,不排除自家阿母品味独特,能够嫁给老头那么个奇葩,还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正常人做不到。

“之前你给我吃的粥就很好吃。”御风道,他不是挑剔粥这种吃食,而是挑剔这家铺子里做的粥,前些日子小歌给他吃的粥虽然味道清淡,却很可口。

小歌微怔。“之前那粥是我做的,你喜欢吃的话下回我还给你做。”

“你会烹饪?”御风狐疑的看着小歌,三岁的稚子也会烹饪?

“你这是瞧不起我?”

御风忙不迭的摇头。“我是奇怪你一个三岁的稚子怎会去学厨?”

“在药王谷时被逼的,每日里拿汤药与丹药当饭吃,我受不了,他们又不肯给我做别的吃食,我便自力更生学了厨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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