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部分 (第1/4页)

马果然动了起来,不过依旧是闲庭信步。

我转头看向志娃,心说看吧,这马根本没有跑起来。志娃看着我身下慢步的马儿说:“可能是它今天心情不好,不愿意跑吧。”

“也可能是方法不正确,你再回去问问那姐姐。”说完他就大喊两声驾,骑着马儿跑了出去。

心情不好?还真能有这种解释?看到志娃身下那活力四射的马儿,再对比我身下悠闲慢步的它,我还真有点相信了。马儿啊马儿,我心说,你不能因为自己长得比其他马好看,就丧失掉了奔跑的天性。

调转马头,慢步的它载着我走回了马舍。周志宏和程佳华也骑上了马,在马舍周围转悠。那几匹没有载人的马,就在草场里走走停停。就还剩那女子,披着斗篷斜靠在马舍旁。

我让马靠过去,然后问她:“这马不跑,怎么回事?”

“用腿夹它。”她抬头道。

“试过了,不管用,它还是不肯走。”我说,“是不是要用鞭子啊,你那儿有吗?”

“用不着,”她围起双手说,“你这样,用脚后跟踢它的肚子。”

“噢。”我应了一声,然后从镫子里抽出右脚,用脚后跟往它肚子踢了一下。一对马耳朵立即动了动,然后马的步伐变快了些。

嗯,我心说,起作用了。我又踢了一下,顺势再甩了甩缰绳,果然马就慢跑了起来。慢跑之中,我身体有些不稳,赶紧踩回蹬子才稳住了身体。

我这个位置看不见马的表情,要是能看见,想必它是极为不情愿的吧。这马虽然好看,可是却有些懒。

“驾!”不自觉的,我也对它喊了一声。或许是人马相处的几千年中,人对马的驯唤,已经悄然融入到了基因之中。这就好比一个小孩看到一条狗,没有人去教他怎么做,他也会对着狗唤几声。

我甚至还听说过一种理论,马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因为马代表着速度,在人类古代社会,信息封闭的时候。没有现今的机械车辆,信息的传播,就必须依靠这种速度。

据说,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后,为什么美洲人会遭到欧洲人的屠杀,科学技术是一个方面,但如果美洲各个部落联合起来的话,人数上的优势未必会让欧洲人能如此轻松的血洗。可惜的是,美洲的各个部落几千年来几乎没有交流,更谈不上联合了。原因是,美洲没有马,仅凭人力是无法逾越部落间的距离的。

看吧,无论是古代的丝绸之路,还是军队的征战,没有了马匹,很多事情都无法办到。所以,人类跨上马背上的那一刻,是人类历史发展重要的节点之一。

同时,骑在马背上奔腾的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古代的皇亲国戚们出门都喜欢骑马。坐在马背上,物理上的制高,能给人高人一等的感觉。古战场上对阵冲锋的重骑兵,高头大马就给他们带来了心理优势。假使现在有人开着豪车到我面前,我也不会觉得我的坐骑比他的差。

这也是人类最古老的情愫吧。

跑动中,我又踢了几脚马肚子,马儿的速度变得更快。为了保持好身体的平衡,我不得不躬起身子,拉好缰绳。这种感觉,非常的爽快,就像是骑着一辆高速飞驰的、自动驾驶的摩托车,虽然减震差了一点。

怪不得总要把策马奔腾与美好年华联系起来,等我驾马的技术熟练了,我也要像还珠格格里的那样带着段可跑一段。

骑马超过陈莉姗她俩时,我故意扭头惊叫了一声。奔过在栅栏边侃大山的王张二叔时,我也自以为很酷的看了他俩一眼。但马儿在草场里跑来跑去,我也没遇见吴林禹,不知道他驾着马去哪儿了。

这感觉虽然爽快,但在冬天里乘坐过摩托车的都知道,速度带来的风,可谓是如冰刀一般,不住的往你脸上刺。我在马背上,也就是这种感觉。

一轮畅快的奔腾后,我的脸也快被冻僵了。一旦身体上有不适,就甭提什么策马奔腾了。我只好慢慢拉缰绳,让马儿放慢了速度,往马舍走去。

我再轻轻一拉缰绳,担心那铁杆子把它勒痛了。马儿收到了我的指令,头部一仰停了下来。我放下缰绳,踩着马镫子从马背上滑了下来。那女子仍还靠在马舍旁,她看到我下马了,便带着微笑问:“好玩吗?”

“好玩,”我从镫子里取出脚尖说,“就是冷了点儿。”

她戴回帽子,淡淡一笑,没再说话。

“你这马,”我摩擦着双手道,“能送我吗?”

“我说过了,喜欢就牵走,这又不是我的私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