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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由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主办、法制日报协办的商法前沿论坛“娃哈哈、达能合资纠纷学术研讨会”召开,多名法学界名家出席,就娃哈哈合资纠纷中的焦点问题展开探讨。这是一场法学界自发的专家论证会,应该代表最权威的观点。可惜的是,由于主办方的疏忽,至关重要的2005年《商标许可合同第一次修订案》没有列入供论证的原始材料——宗庆后十年卧薪尝胆的斗争成果——结果专家们的意见倾向于“娃哈哈面临法律难题”,这一论证结果影响了整个达娃之争的舆论。

论证开始,主持人、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说:“每当我们法律生活当中出现一个重大的拐点事件的时候,往往是我们法学研究和立法走向完善的一个重要契机”。专家们把“商标归属”当作1996年合资谈判一个静态的事件来讨论,却没有把它当作一个履行了十年的项目合作来讨论;同时是为了“用法学研究来完善立法”的目的讨论,而不是为了解决达娃之争来讨论。

我在业内也属专家之列。当然我的视角与学术专家不同,所以在被尊称为专家时,有时我会不嫌絮叨地纠正说,我是实务派专家。这次我与专家们的研究结论又截然相反。

但是由于我已经有了相当的资格——达到了可以批评专家的程度——我经常公开讲,企业家不要听太多专家的言论。并不是专家讲的不对,而是立场的差异:专家不是站在关注企业家个体的利益的层面来思考的;而且一旦观点抽象到一定程度,往往变成了语言游戏。

专家和政府智囊团从制度层面去解读国家的司法行为,得出来他们的结论,这个结论是在高屋建瓴地讨论个案对立法、对宏观决策的意义。但是专家没有义务保护特定的个体,特定个体的利益;当事人的生与死,往往不在这些专家的社会关怀之内。 电子书 分享网站

达能4·11谎言(3)

我把这个现象称作“高屋建瓴的冷酷”。专家本人并不冷酷,他们对弘扬学术、追求公平与正义充满了热情,他们批评法规、政策的良莠,他们张口闭口想改正这些有效的规则;但是专家关心宏观政策的思维定式使他们不关心个体利益与个案的解决;这是立场造成的不公正,最终对个体利益是漠视的、冷酷的。

尽管专家对司法实务做出指导是必要的,但是,实务是建立在尊重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与学术研讨完全是两码事。具有个案参考意义的专家意见,首先是不能本着“完善立法”的目的去进行;更加罔论在材料缺失的情况下发表意见了。

娃哈哈蒙冤无力回天

在达能的攻势下,宗庆后的回应显得不重要、也不被信任。

中央电视台《对话》与《经济半小时》栏目联合组织“对话宗庆后”节目,意图全面报道达娃之争,邀请了七大商学院权威专家出席,这是媒体对达娃之争最深入、最全面的一次报道。

宗庆后迫不及待地接受了采访要求,以为他赢得了一个在全国人民面前与范易谋对质的机会;没想到的是,范易谋并不希望与宗庆后对质,只发出了书面的观点,供节目采用。宗庆后只得独自与主持人“对话”,接受嘉宾的“质问”。

那是娃哈哈最困窘的一个时期,以下是当时节目的回放:

第一个焦点问题:娃哈哈商标曾经转让给达能吗?为什么没有履行手续?为什么娃哈哈商标注册证表明商标仍旧属于娃哈哈?

主持人:关于商标之争,我们在采访范易谋先生的时候,他也说了他的观点,我们先来看一看这段采访。

范易谋:当时在我们跟宗庆后先生签订的这份建立合资企业的合同中,宗先生也是同意,将娃哈哈的品牌作为他的投资带到合资企业,转移到合资企业中。

我想如果让我来承认像宗先生这么一个受到中国人尊重的企业家,他手下领导了一个非常大的企业,有几万名的员工,像这样的领导,在1996年和2001年的2次签订合同,签订之后又说他受到了合作伙伴的恶意圈套,长期的陷害,这个让我很难相信,也很难认同。

主持人:宗先生对刚才他的说法……

宗庆后:你给他鼓掌,我不给他鼓掌,他是在闭着眼睛说瞎话。我始终是承认,我们以前是办过转让手续,国家没有批准,那么实际上我给他签了这个《商标许可合同》,同意他用也同意我用,那么实际上我们也很尊重他,每次我们用了都通过他的同意,他这个商标所有权一直是合资公司的意思。

范易谋拿出来“白纸黑字”的合同取信于全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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