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2/4页)

商标仲裁:12月上旬,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确认自1999年12月6日起,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即娃哈哈集团)与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即达能与娃哈哈的合资公司)于1996年2月29日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已经终止;并驳回合资公司要求娃哈哈集团立即履行商标转让协议,办理“娃哈哈”商标转让申请的仲裁反请求。

娃哈哈诉达能董事竞业禁止:桂林、沈阳中院一审判决支持娃哈哈诉讼请求,达能败诉;

更不利于达能的是:达能继斯德哥尔摩对宗庆后的兼职、损害合资公司利益的行业提起仲裁之后,在中国也提起了类似的诉讼,而这些诉讼一审也出了判决:达能又败诉了。

12月11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对达能方面的金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宗庆后董事长损害公司利益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驳回原告达能金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这是达能在国内以“竞业禁止”为由对宗庆后提起的10余起诉讼之一,此为第一起传出结果的诉讼。

在法律战场的压力下,经过几轮谈判,达能最终作出让步:同意退出合资,娃哈哈公司收购达能在合资公司中的股份。但是在股价上,达能还是坚持要按照上市公司市盈率的计算方法,并且坚持要按照整个娃哈哈集团(包括合资公司与非合资公司的资产在内)的51%计算出售价格——计算的结果是天价的500亿。

宗庆后告诉我这个数字,对比道:“他收购非合资公司,按净资产算,出40亿;轮到他卖股份,按上市公司的标准算,还懂得漫天讨价,让我就地还钱。又虚伪又傲慢。”

宗庆后不再出面谈判,由娃哈哈派员谈判,自此谈判就很难有进展了。

谈判期限已到,达能只得建议延期,一延再延,直至2008年4月份。

达能最终让步到200亿,宗庆后开价道:40亿吧。

撕破脸之后,宗庆后觉得给40亿还是便宜达能了。

这次达能决定不谈了。

2008年初,达能将娃哈哈业务从财务报表中剔出,出售了集团旗下的亚洲饼干业务,利润表蹿红,给了股东一个交待;而2008年,达能中国的业绩可以用空白来形容;9月初时,突然曝出达能故伎重施,欲将其在汇源的股份出售给可口可乐的消息。

媒体评论达能的标题变做:从榜样到坏小子。

没有人想到达能竟然将汇源——中国市场纯果汁、高浓度果汁的代名词——断送给了外资企业:可口可乐。

在宗庆后因为合资而 “不痛快”的时候,朱新礼曾得意地说:达能在汇源只占百分之二十几的股份,只是参股,没有控股。

但是现在爆出,汇源中方朱新礼曾与达能签定过一致行动协议,也就是说,如果达能决定将自己那百分之二十几的股份变现,朱新礼等也得陪着——于是汇源62%的股份就会整体转让,仍然是卖掉了绝对控股权。如果朱新礼拒绝一致行动,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这致使朱新礼不得不出售汇源股权,可口可乐得以吞并整个汇源,汇源果汁将从香港联交所退市。

作为中国100%果汁品牌的代表,汇源的要约出售再一次在国内掀起轩然大波,而根据以上报道,汇源的被迫出售,达能似乎还是罪魁祸首。真让人感叹达能与中国人民可谓八字不合。

麦田里的达能

回顾达娃之争:达能的目的本来只是迫使宗庆后屈服,但宗庆后越战越勇,不肯屈服。达能的一切战略是为了和解,但是对和解时机的选择,就像最大的麦穗在哪里一样,是一个难题。

苏格拉底带领三个弟子经过一片麦田,要他们选择一个最大的麦穗,只许前进且只有一次选择机会。

第一个弟子走进麦地,很快就发现了一个很大的麦穗,他担心错过这个麦穗就摘不到更大的麦穗,于是就迫不及待地摘下了。但继续前进时,发现前面有许多麦穗比他摘的那个大,但已经没有了机会,只能无可奈何地走过麦田。

第二个弟子看到不少很大的麦穗但却也下不了摘取的决心,总以为前面还有更大的,可当他快到终点时才发现机会全错过了,只能在麦田的尽头摘了一个较大的麦穗。

第三个弟子先用目光把麦田分为三块,在走过前面这一块时,既没有摘取,也没有匆匆走过,而是仔细地观察麦穗的长势、大小、分布规律,在经过中间那块麦田时,选择了其中一个最大的麦穗,然后就心满意足地快步走出麦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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