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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邦建国的基础上制礼作乐,系统地建立了一整套有关“礼”、“乐”的完善制度,其中最重要的是嫡长子继承制和贵贱等级制。以严格的君臣、父子、兄弟、亲疏、尊卑、贵贱等礼仪制度,调整中央和地方、王侯与臣民的关系,加强中央政权的统治。如此礼乐制度,正是孔子一生梦寐以求的理想。

《周礼》涉及的内容十分丰富,大至天下九州、天文历象,小至沟洫道路、草木虫鱼,凡邦国建制、政法文教、礼乐兵刑、赋税度支、膳食衣饰、寝庙车马、农商医卜、工艺制作,各种名物、典章、制度,无所不包。所载之礼,其体系最为系统,既有祭祀、朝觐、封国、巡狩、丧葬等国家大典,也有用鼎制度、乐悬制度、车骑制度、服饰制度、礼玉制度等具体规制,还有各种礼器的等级、组合、形制、度数的记载。

几千年来,它像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负载着中国古代政治、伦理、宗教、艺术、审美心理、民族个性等多种社会因素的文化形态,源远流长,即使对当今社会,其影响也是巨大而深刻的。

一、聚讼千年论《周礼》

关于《周礼》的作者和成书年代,一向争议很多,说法最为集中的当是周公旦所著、孔子整理编纂并讲授于弟子。

西汉经学家刘歆力主此说。成帝时,刘向、刘歆父子校理秘府所藏文献,发现一部名为《周官》的书,共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篇,可惜冬官篇已经亡佚,只好取与其相似的《考工记》补缺。

刘歆十分推崇《周官》,认为《周官》系周公所著,“周公致太平之迹,迹具在斯。”他奏请皇上,将《周官》更名为《周礼》,列入学官。

东汉末年,经学家郑玄为《周礼》作注,在《天官•太宰》中说:“周公居摄而作六典之礼,谓之《周礼》。七年,致政成王,以此礼授之,使居洛邑治天下。”进一步夯实了《周礼》为周公旦所著的基础。

然而,后人却提出许多质疑。

一是从文体上分析,认为春秋以前的文字著述都比较简单精练,不可能出现如此洋洋洒洒数万言的长篇巨制;

二是从书中所列的官职分析,多与西周铜器铭文上的官制相抵格;

三是从西周分封侯国的面积分析,许多文献都记载“百里”,而《周礼》却说:“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显然与西周之制不合。

于是出现了下列说法:

首先,战国荀卿编著说。以东汉晚期思想家、今文经学研究家何休为首的质疑者认为:《周礼》是“六国所作之书”,因为《周礼》所述的农业生产条件与战国时代相符,其思想附会儒家关于古代社会的设想;所设计的公国方案,迎合了战国时代各国称霸的需要;书中所述行政制度,与齐国文献《管子》十分相似,如《周礼•地官》中说:“五家为比,十家为联。”《管子•立政》中说:“十家为什,五家为伍。”

同时,《周礼》中存在着浓重的儒家思想,如《天官•大宰》中说:“儒以道得民”;《地官•大司徒》中说:要“联师儒”,以“六德”、“六艺”教万民;还有明显的法家思想影响,如《秋官》中说:每年正月,要“布刑于邦国都鄙”;有“五刑之法,以丽万民之罪”。

所以,《周礼》的作者,应是近于法家的儒家,即荀卿或其弟子所编著。

其次,西汉刘歆伪书说。首倡此说者是南宋胡安国、胡宏父子,他们认为《周礼》公诸于世之时正是王莽谋篡之日,《周礼》以冢宰集权,托周公居摄时作,其政权机制洋洋大观,正附合王莽的行事与要求。因此,《周礼》是刘歆为助成王莽篡位而处心积虑编造出来的伪书。

进一步坐实此说者,是清末的康有为。康有为在其《新学伪经考》中说:“《周官经》六篇,自西汉前未之见,其说与《公》、《谷》、《孟子》、《王制》今文博士皆相反,《王莽传》所谓发得《周礼》,以明因监,故与莽所更法立制略同,盖刘歆所伪撰也。歆欲附成莽业而为此书,其伪群经,乃以证《周官》者。故歆之伪学,此书为首。”

说《周礼》全是刘歆伪著,也有一些人不能接受。南宋经学家陈振孙在《直斋节录解题》中说:“此书(周礼)多古文奇字。”近代学者顾实在《重考古今伪书考》中说:“殷周甲骨文、钟鼎文与相证合。”

从陈、顾两人的考证得出结论,《周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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