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2/4页)

法,现在是多事之秋,随时随地都可能要被人找出去密商。”

“和预算案有关吗?”

梓旻点点头,在心里加上:还得周旋在新闻局与保守势力那边,努力地抢救我的创作自由呢!

“唉,这也算是美中不足之处。”芷秋振奋精神地说:“那,今天就让我陪你打发时间好了!我们去逛街、购物,采买我下周末要迷倒方义的行头!快走吧!”

梓旻一笑,这根本就是要自己陪她才对吧!

比一般立委办公室要宽阔上两倍的豪华大办公室里,佳筑坐在沙发椅上,看着背对着光线,使得面容半藏在黑暗中的老狐狸。

“很久没向您老人家问候了。”

若说立法院是一堆大小狐狸与豺狼虎豹盘据之所,那么眼前的老狐狸就是这座山上地位屹立不摇的山林大王了。拥有到目前为止连任次数最多,以及连任山大王时间最长的半百老人,以他一向谦恭的笑脸说:“赵委员这种年轻人,有我们老人家所没有的年轻活力。最近看你非常活跃在电视节目中,拚命地与新闻局对抗,我很佩服呢!”

“我一个人的能力有限,要是您愿意出面,这问题马上就可以获得解决吧!”

“呵呵,新闻局有新闻局的立场,他们背后也有着『看不见』的压力。虽说施行之后问题一个接一个地冒出来,可是要有勇气承认全部都是新闻局的错,也等于是要新闻局长下台,不容易是当然的。”

佳筑扬起一眉。“政务官不为自己施行的错误政策负责,便需要我们这些立委更努力地监督,不是吗?您知道,我今天来的目的,就是希望您能说服那边阵营的委员,与我一起提出宪法法庭诉愿案,要求解释现行分级办法是否有违宪之实?”

“……”

看对方不言语,佳筑进一步地说:“站在维护人权的立场,您不觉得目前的分级办法有扩张行政权与箝制言论、创作之虞的作为吗?必须由业者自行分级并不在儿福法里面,假如新闻局明知由新闻局出面做分级,必须冒风险被人指责有『限制创作』、『控制言论』之虞,那么转嫁这种风险,叫出版社去审核自己出版品的内容有无过当、有无性行为等等,还得自行承担一切的后果,而新闻局却可藉此逃避主管机关与违宪之责任,这,难道不是另一种失职行为吗?况且儿少法里所言之『妨碍』青少年身心的四种类里面,并没有什么恐怖、血腥、变态的字眼,可这些行为竟也一并被列入分级办法中。单仅就变态一词对出版品所造成的影响来说好了,一本里面讨论着各种严肃心理问题的精神科医学书,却不能给十六、七岁的青少年看,这不是矫枉过正、因噎废食是什么?”

“呵呵,赵委员,你无须与我论证这些。”双手迭放在椅把上,老狐狸笑嘻嘻地说:“我更好奇的是你突然这么热心于此分级办法的修正案,是有何理由吗?以往你对这块分野并不特别感兴趣,而你的票源也不是来自于这些传统妇女票或知识分子,你这么积极地想拉拢我方合作,对你有什么好处呢?”

“理由我可以说出成千上百个。”

“我们都知道这不是你的真心话。没关系,在这个办公室里所说的事,绝不会被传出去的。你何不告诉我实话呢?是不是有什么特定的利益团体在后头?”

这个老狐狸……

“那个利益团体只有一个名字,叫做『爱』。对这个社会的爱,让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出版品从台湾市场上一本又一本地消失,书店一家家地倒闭,小说店全部关门歇业。您不这么想吗?”

沈吟片刻,老狐狸摇了摇头。“既然你不愿意说出真正的理由,那么,我想我必须继续在这个议题上持保留态度,不便发言了。”

外头有些风声,说他赵佳筑是受了那些出版商之请,负责替他们护航,藉此获得高额的“回镜”。这种捕风捉影的消息,他根本不当一回事,但说不定老狐狸以为自己想将这些“利益”给“中饱私囊”,不肯分一杯羹给他,所以才不肯点头答应。

假如真是这样,再谈也不会有结果的。

“我期望您会有改变心意的一日,希望您若是决定了要支持维护人权的一方时,请您再找我过来谈。”他从沙发上起身。

“不要这样心急,赵委员。”

顿止身形,老狐狸朝他招了招手。“来,过来一点儿好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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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狐狸等他靠近后,压低声音说:“你很清楚我在向A国采购的案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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