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2/4页)

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他说,女人应该为自己喜欢的人打扮。

他送她香奈儿的香水、圣罗兰的彩妆盒,买给她纪梵希的长洋装。他不喜欢她穿牛仔裤,不喜欢她穿任何冷颜色的服装。她的长发到肩膀,风吹有点乱,他爱撩拨它,亲吻她的头发。他说,那是一种女人香。她喜欢他撩乱她头发的那种感觉,有种风情,让她觉得她自己是妩媚的。惟一麻烦的是,她必须每天洗头发。

亚伦还喜欢带她到PUB,要一杯“曼哈顿”,轻轻啜一口,他说那样感觉好像又回到他在纽约的时光。

他穿亚曼尼,开奥迪,看CNN新闻,读时代杂志和新闻周刊,喝卡布奇诺。周末的晚上,他带她到音乐厅听音乐会,也不会错过艺术影展;兴致来时,他便跟着师父参禅。这一切是那么的新奇,简直使她目眩神迷。只是她一直不习惯长裙长洋装的绊脚。亚伦喜欢看她穿长裙和细高跟鞋的模样。

“妩媚中带端庄。”他说。“有种弱柳迎风的娇柔。”

但是,不能大步地行走,让她觉得像被缠小了脚,加上妍丽的妆,使她对着镜子都不禁认生起自己。她渴望一种解放。她渴望卸下所有的装扮,换上牛仔裤,卷起裤管,打着赤脚。

当地终于忍不住穿上了牛仔裤、素着脸,以她本来的面目出现在亚伦面前,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叹口气,像是没奈何。

“你啊,果然还是个小孩。”他亲亲她的额头,撩乱她的头发,替她点了一瓶气泡矿泉水。

她沉默地喝着矿泉水,看着亚伦走向那个站在吧台旁、蓄着一头波浪长卷发,里着南洋沙龙的红发女郎。

气泡矿泉水喝起来咸咸又酸酸,滋味复杂,她没喝完便丢掉了它。

“你的眼睛会出汗。”第一次碰面,阿非手上拿着一瓶“宫维克”,隔着柱子这么对她说。

二十三岁半的她,念了几年的文学和小说,第一次这么听说。然后她才知道,天空可以“很希腊”,心情可以“在下雨”,情人的泪是断了线的珍珠;秦朝的风,唐朝的雨,随着时间的哗哗水流,到如今只落得剩一个“寻寻觅觅和冷冷清清”。

她开始读诗,想象在古中国的夜空中,飘浮散缀着古希腊的星座宫。

阿非手上老是拿着一瓶富维克,瓶子里装的却是伏特加,无色无味但烈如火。才喝了一口,便呛得她眼泪直流。但阿非说,大凡诗人都爱酒。所以她也开始喝一点酒,偶尔月下独酌,醉眼认朦胧。

阿非从诗句里读说“世间种种,终必成空”,又说人生什么的都太匆匆,所以他什么也不做,带她终日只是野游。山巅水涯,曲径花丛,最诗意的也最堕落。在南太平洋洲陆大草原的星空下,他们一起醉卧,一起听着黑暗的海潮声,望着仿佛伸手可以抓的南十字星座。她看不到银河,找不到艳亮的天津四,和那两颗隔岸相望的星球。阿非说,七夕是个错误的美丽,就像她的试图在南半球夏日星空找寻北纬的星图和那失落了的传说,错得缠绵和错得依依不舍。

他执起她的手,比着整空星海说,他们就像那两颗失了座标的星球。她不知道他说的是距离,还是那相对的白热。阿非的话总是像诗,诗中有话,话中又有令人费解的隐微的含义。

然而,回到他们的北半球,阿非回去南部的家乡,关于他的一切,却竟变成了听说。在他给她的惟一的一封信上,他这么说:因为一切太匆匆又终必成空,所以还是这样吧。

她只听说最后他去了欧罗巴洲,留下一些秦唐的风和雨,然后,南十字星座从此变成传说。

她开始习惯一个人晃荡。一个人看早场电影,一个人旅行,一个人上餐馆吃饭。

看早场电影的好处是,她不必跟着人挤人,忍受前方情侣的耳鬓厮磨挡去大半个银幕,而且票价又有优待。她都选择好莱坞卖座片,确保感官的满足和享受。那是最重要的。就像吃饭,太精粹的东西固然营养,但味道全没了。她不喝咖啡不喝酒不喝茶,还是只知道一个毕卡索;晴朗的夏天晚上,偶尔她会抬头寻看美丽的织女星座。

她还是喜欢传说,不管它是不是错误的或是已经失落。

这样的日子到底过了多久,她没有计算过。她只知道,春夏秋冬过了,又一个春夏秋冬,晴雨寒热,变化相同。

后来,她遇到了他。

他喜欢抿着嘴唇,撇着嘴角斜斜地笑。他用那样的笑对她说:二十七岁的女人不适合再谈纯纯的恋爱。说的时候,他伸手触摸她的脸颊,左手无名指上的白金戒指闪闪发着光。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