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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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炭炉伸出火红的舌头,我就蹲在旁边,看着白砂糖一点点的融化,冒出香甜的热气。很小的时候,这是我和表姐乐此不疲的游戏。把家里的老式煤油灯翻出来,点火,在金属制的酒瓶盖里放上白砂糖,自己做棒棒糖。当时年纪小,也没有加其他的东西,单纯的棒棒糖就可以吃的很香。彼时棒棒糖才五分钱一根,味道也比我们的手工制品丰富,然而我们很少有零用钱,大人的借口是怕我们蛀牙,只能看着别的小孩得意扬扬地吮吸着美味的糖球从我们面前耀武扬威地走过。这时候,我们就会高傲地扬着头,一脸不屑一顾。表姐会暗暗地捏我的掌心,我知道她没有说出的话,回家以后,我做棒棒糖给你吃。

这样的游戏一直到有一天被奶奶撞见,自然是被一阵痛骂。呵呵,犯下“滔天大罪”的是我们俩,被责罚的却只有我这个做妹妹的。我只觉得满心的悲凉,小小的心沧桑的像经历了几个世纪。表姐挺身护我,却被满腹委屈的我用力推开。我生平第一次萌发了离家出走的念头,我胡乱奔跑,蜷缩在巷子的尽头,江南的巷子悠长而寂渺,我看不见我明天的方向。直到夕阳西下,暮霭沉沉,跑遍附近的表姐才找到了灰头土脸的我。那时候,她一脑门子的汗,小辫也跑散了,可看着我,就一脸如释重负。我抱着她失声痛哭,既委屈又懊恼,她就轻轻地拍着我的后背帮我顺气,柔声安慰我没事了。而后半拖半拽着已经哭得腿软的我回家,她的屋子里,有她偷偷给我留的我最爱吃的茄子和香喷喷还冒着热气的米饭。那一年,我六岁,她七岁。

我的表姐一直都是个称职的小姐姐,我孤独的童年里,她是我唯一的玩伴。后来为什么渐行渐远,除了长辈的不和波及下一代以外,主要的责任还在我自己。我总是习惯把自己受到的伤害扩大化,然后再迁怒无辜的好心人,仿佛只有这样,我才敢确信自己不真的是被世界遗忘的角落。却不知或者是假装不知道这样子会把关心我的人越推越远,直到没有力气再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三皇子跑听风斋跑的特别勤快,我怀疑皇帝是默许的态度。毕竟他的景祥宫离这里太近了。我说过他几次无效,就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候,我们都在屋里呆着,他不好进来,他毕竟还忌惮着一层,就只能在外面走来走去。不时发出“今天的天气真好啊,不出来走走实在太可惜了”之类的话。眼见小宫女们笑成一团,我啼笑皆非,只能走出去,弄根棒棒糖之类的把他打发走。这小子,一人高马大的男人,居然喜好小姑娘的吃食,简直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他照例是不肯立刻离去的,非得拉着我说一会儿话,我拗不过他的小孩子心性,只好陪他胡扯一通,顺便吹吹《资治通鉴》上的论断,以显示博学多识,呵呵,效果是斐然的,小男生看我的眼神已经从惊讶直接升华为崇拜。阿弥陀佛,我的史书没白读。

太后要召见我的消息震动了整个听风斋,连已经决定吃素念佛不理俗事的月妃也把我叫进佛堂吩咐了一些要必须注意的事情。我进宫时也学过礼节,可惜我这人学的快,忘的也快,进来就被打发到冷宫来了,连个温习的机会也没有。只好心里直打鼓,颤颤巍巍地跟在那个来宣诏的太监后头。这时候开始知道人家纯正的教徒的好了,总胜过我这么菩萨佛主上帝真主地乱求一气。

我忐忑不安地站在凤鸣宫的走廊上,心里头七上八下,摸不准日理万机的太后大人召见我这么个无名小卒有何寓意。凤鸣宫不比听风斋,威严端庄,自有一股皇家的贵气。只是我不喜欢,朱红的主色调压得我喘不过气来。那直径足有一米的的柱子看的我心里头直哆嗦,三个我也抱不过来啊。领我来的太监已经进去通报足有半个时辰了,还是没人请我进屋喝杯茶。站着累的慌是其次,关键是无聊的让人发疯。TMD,叫我来时催的仿佛是十万火急一般,人到了,她反倒把我晾到一边喝西北风。

幸好,再高级的地方也会有蚂蚁,眼前的蚂蚁不正在忙忙碌碌地觅食吗。我站累了,见左右无人,索性蹲下去,兴致勃勃地欣赏劳动的美。我记得我以前考六级时做过的一道翻译题就是“蚂蚁是这个时间上唯一不需要打猎的动物”。呵呵,它们可真是幸福,别人食物的残渣就足以让它们过得很好。眼看,那一小块点心渣被它们拖远了,我又用脚把它拨回来。原谅我的恶趣,它们要是这么快就搬好了,那我看什么打发时间。

这样子重复了几次,我越玩越有瘾头,(可怜的小时侯没好好玩过的人噢!)甚至想那个老太婆干脆把我忘掉最好。这样子我就直接回去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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