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部分 (第2/4页)

回腰间,拔剑与四人纠缠。

这四人皆非泛泛之辈,无论哪一个都有与廉宠单独一战的能力。只是头遭遇到这一身怪功夫怪兵器层出不穷的对手,又得分神防她偷袭公孙珏,一时之间缠斗胶着,但廉宠亦渐渐难支。

心下急转,假意拔枪,众人果然忌惮,身后那黑影已经奔向公孙珏欲救,她抓住空隙,银丝飞出,拔腿便跑。

此处四面环岛,背后追兵轻功皆为绝妙之人,廉宠冲到水边,也顾不上拉船,一个猛子扎入水中,如鱼潜游。

四人中,只有那使鞭之人水性尚佳,穷追不舍,廉宠朝着背后再次开枪,惨呼声起,她立刻咬枪头也不回往前翔游数丈。一边游一边脱去绊手绊脚的外套,一个猛子出水,用剑鞘裹住外袍,银丝出击,拽住衣服狂飞百米之外,然后深吸一口气,猛然潜入水中。

清音奔至屋内,点穴止血,抢救公孙珏,剩余两人牵出船来,见使鞭人已成死尸,遂点火把划桨狂追,追出百丈之外,隐约见了廉宠衣物,立刻全力划去,可除了一件破衣和无用之鞘,哪里还有廉宠人影。

………》………》………》………》………》………》………》………》………》………

廉宠没头没脑狂游了两个时辰,才气喘如牛爬上岸来。

四脚朝天躺在岸上歇了半晌,拖着水漉漉的身体沿河岸向山林中走去。

走着走着,晨曦微露,她这才愕然发现,她已经从云梦泽游到了邛江,进入了旧溟鹰境内琅邪山区。

当初她在此跳崖,坠入邛江,乘船顺流而下抵达南京,潜进皇陵剑坛,从此离开这个世界十二年之久。

不想此时旧地重游。

这一带本人迹罕至,逆龙帝灭溟鹰沧北后以流犯贱民填塞北地,可此山区在开荒区域之外。如今飞禽走兽,已成为一片原始森林。

披发散乱,衣不蔽体,剑也没了,就一把淹过水不知道坏没坏的手枪。廉宠叉腰长叹,朝着地上开了两枪,居然没熄火,暗自庆幸现在的情况也不算倒霉到家了。

本就是夏天,她里面也没穿什么衣服。好在临走前图方便,穿了楚怜自制的T…shirt短裤当亵衣。现在好了,没有外面一层,真够凉快的。可怜她白花花的银子和宝贵的膏药,也随着外袍一并扔了出去。

廉宠单手拧发,在脑勺后揪成一团,随便捡了根树枝固定,短衣短裤蹬长靴,胳肢窝夹着手枪,很是现代地走在荒山野岭中。

“天灵灵,地灵灵,野兽怪虫别显灵!阿弥陀佛,阿门,阿拉,阿嚏——!

作者有话要说:我恨河蟹!我最近好想写h好想写h,5555555555555

我理解大家追文的心情,不过最近工作实在太忙,加上第三卷摊子太大,我要改了又改,能二日一更我已经很累了…… T_T

情债何偿

宇文殇没有找到,倒把自己搞得惨兮兮的,廉宠哭笑不得。

但换个角度想,既然一众高手被她牵制,想必他此刻不会太危险,心底稍宽。恐后有追兵,也不敢沿河道往回,遂摸索着沿水路往琅邪山深处走去。

连日疲劳,体力大耗,身无火种的廉宠很快感到饥饿,感叹好多年没过过野人生活了,看来今儿个得忆苦思甜一把。不知何时才能走出山区,廉宠采集了些荠菜充饥,一边嚼着苦涩的羽锯叶,一边将茎端小叶撕下连着茎干,在耳边摇晃,铃铃沙沙直响。小时候楚怜叫它铃铛草,他撕的铃铛就没有这沙沙沙的声音。十四岁那年她出任务,困在四川山区,就吃了好长一段时间的铃铛草,现在想想,还没被逼到吃蚱蜢蜘蛛的地步,已经该敞着乐了。

稍作休息,廉宠摇着铃铛草继续向前,走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忽然发现河边有一段凌乱的脚印。这脚印来得突兀,她蹲身搓了搓土壤,微湿,又仔细察看沿江,遂断定不可能是从江里淌上来的,反而似故意留下的脚印。

难道宝贝就在附近,这是他故意留下引诱刺客的?刹那来了精神,她将铃铛草随手一扔,沿着脚印跟去,又走了约摸一个小时,遥见远处一缕烟火,似有人迹,立刻兴高采烈冲着那边奔去。

等她跑到那火堆面前,仅余面上一层黑灰,捡起树杈勾了勾下面火星,廉宠又郁闷了,这火堆起码自燃了2…3个小时,都够坐飞机横穿半个中国了。她留了火种,转目打量四周,拣起树枝往前探去。

渐闻水声愈大,再走了约莫十来分钟,便见一道断崖支出,崖下江水奔腾,声势震天。

廉宠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